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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聯合發佈《關於戲曲進校園的實施意見》

2017-08-03 14:29 來源: 文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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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宣部、教育部、財政部、文化部聯合發佈《關於戲曲進校園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堅守中華文化立場、傳承中華文化基因,加強戲曲通識普及教育,增進學生對戲曲藝術的了解和體驗,引領學生樹立正確的審美觀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營造戲曲傳承發展的良好環境。堅持先進文化,嚴把導向;堅持育人為本,面向全體;堅持因地制宜,多措並舉;堅持統籌協調,形成合力。

《意見》要求,全國大中小學應結合學校教育實際及不同年齡段學生身心特點,選擇優秀、經典、適合學生觀看的戲曲藝術作品,堅持多措並舉,原則上以組織戲曲藝術表演團體進校園演出和組織學生走進劇場現場觀看為主,同時結合各類公益演出、戲曲進鄉村等文化惠民活動和戲曲文化講座,以及通過互聯網和多媒體觀看經典劇目、戲曲動漫等多種形式進行。戲曲演出要同講解、示範等形式結合起來,加強普及教育。

各地宣傳、教育、文化部門要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學校戲曲教育活動。各級各類學校要貼近校園生活,充實藝術教育課堂,根據學生認知水平和心理特點,積極探索創新具有時代特徵、校園特色和學生特點的戲曲教育形式,如戲曲名家進校園、戲曲展演展示、戲曲賞析(講座)等群體性活動,形成本地本校的特色和傳統。各級戲曲藝術表演團體、文化(藝術)館等要舉辦學生戲曲活動,開展戲曲排演觀摩、角色和行當體驗互動等活動,激發學生對戲曲藝術的興趣愛好。

《意見》規定,中宣部、教育部、財政部、文化部指導和支持各地開展戲曲進校園工作,各省(區、市)建立宣傳部門牽頭,教育、財政、文化等部門參與的戲曲進校園工作組織和協調機制,參與部門各負其責,協調推進工作的具體落實。其中,各地宣傳部門會同教育、文化等部門每三年認定一次戲曲進校園的劇(節)目目錄,于上年度11月30日前通過網站向社會公佈。

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和相關社會團體等的資格由各地文化部門依據相關辦法每三年審定一次。文化部門于上年度12月10日前通過網站發佈評審公告。凡符合申報條件的團體,按公告要求報名參加戲曲進校園的資質統一評審。文化部門聘請藝術及教育專家對團體資質進行評審,確定獲得戲曲進校園資格的團體名單,並於上年度12月30日前通過網站向社會公佈。各級宣傳部門會同教育、財政、文化部門根據公佈的劇(節)目目錄和表演團體資格名單,結合財力狀況和學校需求數量,統籌制定當年戲曲進校園計劃並組織實施。文化部門要指導各級各類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和相關社會資源根據教育需求,落實所承擔的任務,確保質量,並聽取廣大學校和學生的意見建議,不斷提高水平。

《意見》指出,充分調動政府、學校、社會、個人等各方積極性,多方匯聚資源,共同支持戲曲進校園。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加強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級教育部門要將戲曲進校園列入學校藝術教育年度工作內容,將學生參與戲曲實踐活動作為學校美育實踐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記者 劉淼)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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