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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對2018年高考考生學籍和考籍管理突出“嚴管重處”

2017-09-04 09:51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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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記者從省招辦獲悉,為了杜絕民辦高中“空挂學籍”、“人籍分離”、“在冊不在校”問題 ,我省對高考考生學籍和考籍管理突出“嚴管重處”。

從2018年起,省、州、縣(區、市)在省外集體舉辦的高中班畢業生報考資格,統一歸口由考生戶籍所在地的考區招辦負責資格審查,並對考生資格的真實性負責。

在我省民辦高中的省外分校、總校等就讀的青海籍考生必須按規定辦理省外借讀審查登記手續。不符合省外借讀審查登記條件的青海籍考生在我省民辦高中的省外分校、總校等就讀的必須于2017年9月15日前返回省內學籍所在中學就讀,否則不得在青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同時,對於在民辦高中空挂學籍和在冊不在校的考生,一經發現,直接取消其在青參加高考報名資格,責任由相關高中學校和考生本人負責。

從2018年起,我省要求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信息(主要包括考生姓名、畢業學校、加分照顧項目、貧困專項報考資格、限報類型、考生父母親及工作單位等)要在考生就讀班級、學校、考區招辦、市(州)招辦及當地報紙、電視臺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記者 趙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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