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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在制度上實現了農房保險全覆蓋

2017-11-16 10:28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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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發揮保險機制在減災救災中的作用,切實提升農牧區受災居民災後住房重建能力,在全面總結農房保險5縣試點經驗的基礎上,近日,省民政廳、省財政廳、保監局聯合印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農村住房保險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了保險費及保險金額,確定了購買主體及程序,規定了承保和理賠範圍,建立了組織協調機制和保障措施。《辦法》原則上規定農戶保險費為每年30元,其中各級政府補貼20元,農戶自繳10元,保額3萬元。一般農戶不投保,各級政府不補助。針對農村低保戶、特困供養家庭(不含集中供養對象)、享受國家撫恤和生活補助的優撫對象家庭、貧困重度殘疾人家庭(即民政“四類對象”),各級政府補貼20元保基本,保額2萬元,“四類對象”自願繳10元保增量,保額增至3萬元。為有效增強農戶參保意識,《辦法》明確了農戶先投保,政府後補貼的繳費方式。

10月底,省財政已向各地下達年度農房保險省級補貼資金993萬元,至此,我省在制度上實現了農房保險全覆蓋。(記者 趙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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