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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8年起嚴控圍海填海

2017-12-29 19:4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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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12月29日電(記者 林凱)《福建省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管理條例》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該條例,圍海填海行為將被嚴格控制,海岸帶範圍內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的區域禁止實施圍海填海,生態脆弱敏感區、自凈能力差的海域一般不實施圍海填海。

據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副廳長李鋼生介紹,條例突出了陸海統籌、保護優先的原則,有利於統籌和加強海岸線兩側的海域與陸域的協調管理,有利於保護海岸帶的生態環境、合理利用海岸帶資源。

條例明確,福建省海岸帶範圍總面積約4萬平方公里,其中陸域規劃範圍包括福州、廈門、漳州、泉州、莆田、寧德6個設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的沿海縣(市、區)的各鄉鎮、街道,海域規劃範圍為領海基線向陸地一側的全部海域(不包括金門、馬祖及周邊海域)。

條例強化了對圍海填海的管控。禁止限制類、淘汰類和高污染項目用海,嚴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産業項目用海;嚴格控制沿岸平推、截彎取直、連島工程等方式圍海填海,嚴格控制海灣內圍海填海,嚴格控制單體項目圍海填海面積和佔用岸線長度;福建省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發展和改革部門,確定圍海填海總量控制目標,制定産業建設項目用海的投資強度和效用指標;同時,規定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要開展圍海填海現場巡查,及時掌握各地圍海填海項目情況。

福建是海洋大省,海岸線長3752公里,岸線曲折率和深水岸線長度均居全國首位。海岸帶範圍內生態、生物、礦産及景觀等資源也十分豐富和獨特。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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