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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成為南極旅遊第二大客源國 新規出臺
促南極遊安全有序發展

2018-02-09 18:1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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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9日電 題:我國成為南極旅遊第二大客源國 新規出臺促南極遊安全有序發展

新華社記者 劉詩平

統計顯示,近年來我國赴南極旅遊人數快速增長,2017年接近5300人次,成為僅次於美國的南極旅遊第二大客源國。

9日,國家海洋局發佈《南極活動環境保護管理規定》,以期更好地保護南極環境和生態系統,保障和促進我國南極旅遊等活動安全和有序發展。

2017年我國赴南極旅遊近5300人次,成為南極遊第二大客源國

我國南極旅遊人數逐年快速增長,從2005年不到100人次升至2017年近5300人次,僅次於美國的1.5萬人次, 成為南極旅遊第二大客源國。

我國南極旅遊的組織方式,一般是在國內招攬客源,前往第三國參加國外公司組織的赴南極旅遊活動。業內專家認為,國內南極旅遊活動在一定程度上拉動了我國旅遊及相關産業的發展,但有待規範性發展。

據國家海洋局極地考察辦公室主任秦為稼介紹,從國際上來説,上世紀60年代開始的南極旅遊,旅遊者多來自美國、澳大利亞、英國、德國、加拿大等西方國家。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全球每年前往南極旅遊的人數4-5萬,約為各國南極科考人數的5倍。除我國外,南極旅遊者多來自美國、澳大利亞、英國、德國等西方國家。

除了旅遊人數增多,近年來南極活動也呈現多樣化發展,包括科研、調查、監測,也包括漁業、旅遊、生物基因開發等活動。

南極長城站最受歡迎 遊客紛至沓來造成不小壓力

“2017年我國赴南極旅遊近5300人次,相當於我國政府歷年派往南極科考的人數總和。其中,南極長城站是最受我國南極遊客喜歡的參觀地。”秦為稼説,近年來,每個南極夏季接待的遊客,僅中國遊客就在2000人以上,對夏季僅有30人左右的長城站的工作、安全和環境造成不小壓力。

秦為稼表示,南極環境惡劣,氣候海況變化無常,暴風雪頻繁,對南極旅遊者的安全構成一定威脅。2017年1月,一艘外籍遊輪抵達長城站周邊水域,60多名中國遊客乘橡皮艇參觀時遭遇大風,長城站考察人員及時進行了緊急救助和妥善安置。

據介紹,長城站對我國南極受傷遊客進行過多次救助。由於目前長城站僅圍繞科考活動配備相關救援設備,難以承擔大規模遊客到訪的應急救險,南極遊客的安全隱患較大。此外,南極夏季也是南極科考最佳時間窗口,大量科考和後勤工作在夏季開展,大量遊客到來,對南極科考和後勤保障活動也會産生影響。

規範管理南極遊有良好基礎 5大措施成為當務之急

秦為稼説,南極旅遊等活動事關我國合理利用南極的權益,是我國參與南極全球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到我國履行南極條約的義務,同時涉及廣大人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嚮往,應積極穩妥推進。

業內人士指出,當務之急,一是儘快完善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提供管理依據;二是制定相關政策,引導企業規範有序開展南極活動;三是加強南極旅遊的環保約束,防止對南極生態環境造成損害;四是針對南極自然環境惡劣和脆弱的生態環境,提高遊客的安全和生態環境意識;五是研究編制相關南極旅遊指南,探索建立南極環境容量評估、環境影響評估、教育培訓等制度,制定動植物保護措施,劃定生態與環境保護區域等相關措施。

國家海洋局極地考察辦公室副巡視員陳丹紅説,我國已建立南極考察活動管理體系,為開展南極旅遊、探險、科普等活動的環境管理奠定了基礎。法規建設方面,國家海洋局對南極考察活動實施行政許可管理,制定頒布了《南極考察活動行政許可管理規定》《南極考察活動環境影響評估管理規定》等,為推進南極活動的環保管理提供了法律借鑒。應急處置方面,國家海洋局頒布實施了《極地考察總體應急預案》。

每次登陸游客不得超100人 南極條約協商國和國際組織高度重視南極遊

南極旅遊的快速發展,受到各南極條約協商國高度重視,已納入南極條約框架進行管理,並成為南極條約協商會議的重點議題。

據了解,歷屆南極條約協商會議均要求各締約國加強對本國南極旅遊的管理,防止損害南極生態環境,並設定了相應強制性措施——包括限制500人以上的遊輪靠岸、每次登陸游客不得超過100人、禁止旅遊者進入南極特別保護區等。

美國、俄羅斯、挪威、法國等國已通過國內立法,對本國南極旅遊實施管理,要求南極旅遊活動需獲得本國政府批准。

此外,國際南極旅遊組織協會(IAATO)依據南極條約體系的環保要求,制定和推行南極旅遊行業的環保標準,並定期向南極條約協商會議提供南極旅遊情況報告。目前,該協會成員已超過100家,我國有3家旅行社是其成員。

環保管理新規出臺,引導我國南極旅遊等活動有序開展

針對我國南極旅遊等活動現狀,國家海洋局9日發佈《南極活動環境保護管理規定》,保護南極環境和生態系統,保障和促進我國南極旅遊等活動安全和有序發展。

規定明確國家海洋局負責對考察、旅遊、探險、漁業、交通等南極活動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要求對南極環境及生態有特殊影響的部分考察活動進行許可;要求開展南極活動的,應編制環境影響評估文件,並報國家海洋局;將對南極活動組織者和活動者的違規行為規定相關責任,建立南極考察活動的徵信體系;將根據南極自然和生態環境承載能力建立南極活動總量控制制度。

秦為稼表示,新規定出臺,是履行國際義務的需要。我國是《南極條約》的締約國,也是南極條約協商國,並核準了《關於環境保護的南極條約議定書》及其五個附件。我國有義務對本國公民開展的南極旅遊等活動進行管理,以保證其遵守南極條約體系規定的環境保護等相關要求。規定出臺,是在制度構建上履行議定書規定的國家義務,也是我國對國際社會的莊嚴承諾。

新規定出臺,是履職管理的需要。近年來,我國南極活動呈現主體多元化、形式多樣化的特點,南極活動主體由國家組織的科考隊擴展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活動方式從科學考察向旅遊、探險、科普、文化教育等多方位發展,尤其是我國南極旅遊人數快速增長。規定出臺,是國家海洋局履行自身職責、適應我國南極活動管理需求的緊迫需要。

新規定出臺,也是促進南極活動有序發展的需要。通過建立南極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進一步保障我國南極活動規範性開展,有利於保護南極環境,提升南極活動組織者的安全和環保意識,也有利於南極活動組織者做好活動組織規劃,保障南極活動者的安全和相關權益,促進各項南極活動可持續發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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