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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三月起執行特別排放限值

2018-03-01 19:4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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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日電(記者 倪元錦)根據環保部相關文件,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即“2+26”城市)于3月1日起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這意味著排放標準進一步收緊,將倒逼企業轉型升級,帶來污染物排放相應減少等積極影響。

所謂特別排放限值,是指相比污染物排放的國家標準更高、更嚴格的排放要求。

“排放強度大,是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大氣重污染的主因,火電、鋼鐵、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等行業,是大氣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國家環境保護城市環境顆粒物污染防治重點實驗室主任馮銀廠説,打贏藍天保衛戰,關鍵是大幅減少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而執行特別排放限值,並實施重點行業的提標改造,是污染排放總量削減的重要途徑。

環保部日前印發《關於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自2018年3月1日起,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即“2+26”城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排放標準中已規定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行業以及鍋爐的新建項目,開始執行特別排放限值。

相關文件的落實將分3個時間點進行。2018年3月1日起,新受理環評的建設項目要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同年10月1日起,火電、鋼鐵、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行業現有企業以及在用鍋爐要執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特別排放限值。2019年10月1日起,煉焦化學工業現有企業要執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特別排放限值。

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大氣環境規劃部副主任雷宇認為,“2+26”城市全面執行特別排放限值,與區域污染聯防聯控的關鍵要素之一“統一排放標準”相呼應。

專家指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不同城市大氣污染特徵不盡相同,經濟發展不均衡,污染防治工作基礎和治理技術水平有差異,在全面落實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過程中,有些企業甚至會面臨“不提標即滅亡”的生存窘境,這正是“轉型升級、爬坡過坎”關鍵期的現象。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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