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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專項治理校外培訓機構

2018-04-13 09:40 來源: 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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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專項治理校外培訓機構
堅決糾正學科類培訓“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對學生報班參加學科類校外培訓情況全面普查登記

■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

■堅決查處中小學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點教學”等行為

■堅決查處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等行為

近日,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和市市場監管委聯合印發《天津市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 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方案》,針對我市當前一些校外培訓機構面向中小學生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髮展規律,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過重的問題,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

根據《行動方案》,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且實際從事校外培訓的辦學機構,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理。要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佈。

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挂鉤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堅決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按照要求,各區教育部門要向社會公佈專項治理行動舉報受理電話和電子信箱,並通過中小學對每一名學生報班參加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情況進行全面普查登記。各區將通過社會舉報、實地調查等多種途徑開展摸底排查工作,並按照專項治理整改要求開展聯合執法,本著“規範一批、整改一批、取締一批”的原則對轄區內各類校外培訓機構進行集中治理。(記者 張雯婧)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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