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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質量改善不力 晉城、邯鄲和陽泉3市政府主要負責人被生態環境部約談

2018-05-04 08:03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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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質量改善不力,晉城、邯鄲、陽泉3市政府主要負責人被約談
約談之後得整改

因為空氣質量改善不力,沒有完成確定目標,5月3日,晉城、邯鄲和陽泉3市政府主要負責人被生態環境部約談,3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被同步暫停。

5月3日,生態環境部通報《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評估考核結果,廊坊、保定、北京等11個城市考核結果為優秀,晉城、邯鄲、陽泉3個城市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晉城、邯鄲、陽泉未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評估考核結果顯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及周邊“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0%;“2+26”城市重污染天數總計453天,同比下降55.4%,均大幅超額完成攻堅方案提出的下降15%的改善目標。

“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均下降,降幅最大的3個城市為北京、石家莊和保定,同比分別下降44.2%、42.1%和39.7%。晉城市PM2.5平均濃度下降3.7%,未完成下降10%的目標要求,目標任務完成率在“2+26”城市中排名倒數第一;邯鄲市PM2.5平均濃度下降15.7%,未完成下降20%的目標要求,目標任務完成率在“2+26”城市中位列倒數第二;陽泉市PM2.5平均濃度下降12.2%,未完成下降15%的目標要求,目標任務完成率在“2+26”城市中位列倒數第三。

按照有關規定,考核結果以PM2.5改善目標為基礎,重污染天數下降目標作為修正項,綜合PM2.5降幅排名和完成率排名,評定考核結果如下:廊坊、保定、北京、德州、石家莊、鶴壁、新鄉、衡水、安陽、唐山、天津11個城市考核結果為優秀;濱州、聊城、濟南、長治、淄博、焦作、邢臺、滄州、太原9個城市考核結果為良好;濮陽、鄭州、開封、菏澤、濟寧5個城市考核結果為合格;晉城、邯鄲、陽泉3個城市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表示,從多輪督查巡查情況來看,晉城、邯鄲、陽泉3市問題較多,工作仍然存在明顯的薄弱環節:

晉城市是“2+26”城市中唯一PM2.5濃度和重污染天數均未完成改善目標的城市。秋冬季攻堅期間,原環境保護部強化督查共發現各類環境問題1819個,問題數量在“2+26”城市中高居第一。

邯鄲市于2017年8月曾因強化督查交辦問題整改不力而被原環境保護部公開約談,但進入秋冬季以來,原環境保護部督查巡查發現全市工業企業大氣環境突出問題61個,無論是問題數量還是嚴重程度在“2+26”城市中均位居前列。

陽泉市在原環境保護部組織的督查巡查中發現的大氣環境污染問題數量較多,整改較慢,特別是在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中,工作前緊後松。與2017年第四季度相比,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PM2.5平均濃度上升超過30%,攻堅行動韌勁不足,導致工作被動。

約談要和量化問責緊密結合,有關分管領導將被問責

除了約談之外,5月3日,生態環境部還致函山西、山東、河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對有關責任人實施量化問責。

根據《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規定》,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比例低於60%,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副市(區)長及有關人員實施問責;每月強化督查或巡查新發現的涉及“散亂污”企業整治不力、電代煤和氣代煤工作不實、燃煤小鍋爐“清零”不到位、重點行業錯峰生産不落實等4方面問題的數量超過5個,應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副縣(區)長及有關人員實施問責。

晉城市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PM2.5平均濃度下降3.7%,僅完成任務目標的37%,低於60%的下限要求,應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晉城市分管副市長及有關人員實施問責。

生態環境部2018年3月大氣污染防治督查巡查發現,晉城高平市2家燃煤小鍋爐“清零”不到位,並有3家鋼鐵、2家鑄造企業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停産要求,澤州縣6家鑄造企業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停産要求;山東菏澤鄆城縣6家鑄造企業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停産要求;河南開封杞縣9家企業存在錯峰生産不落實或燃煤小鍋爐“清零”不到位等問題。應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高平市分管副市長、澤州縣分管副縣長、鄆城縣分管副縣長、杞縣分管副縣長及有關人員實施問責。

根據有關規定,具體問責工作由相關省委、省政府組織實施,並應于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問責結果應徵得生態環境部同意,並向社會公開。

2014年出臺的《環境保護部約談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約談是指環境保護部約見未履行環境保護職責或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有關負責人,依法進行告誡談話、指出相關問題、提出整改要求並督促整改到位的一種行政措施。“大氣十條”“水十條”等文件中都明確可以使用約談這種手段。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在實際工作中,約談主要針對三類問題:群眾舉報並被查實的突出環境問題;年度考核沒有通過或治理進展緩慢,晉城、邯鄲、陽泉3市就屬於這類問題;專項或綜合執法中發現問題,督促警示當地政府。該負責人表示,約談能更有效發揮環保部門自身職能,地方政府也更能提升守土盡責的意識,切實履行環保責任,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有專家表示,未來要進一步健全約談機制,要根據需要選擇重點,針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誡勉性約談,對於苗頭性問題要進行預警性約談,提示風險減少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此外,約談要和量化問責緊密結合,約談後要及時組織跟蹤督導檢查。對於整改不到位、問題久拖不決的,應當立即啟動問責程序,持續傳導環保壓力,促進解決環境問題。

3市要制定整改方案,20個工作日內報送生態環境部

“深感自責,倍感愧疚,痛定思痛,約談既是鞭策,也是激勵。”晉城市長劉鋒表態。他分析,晉城對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認識不足,落實上有差距,沒能真正做到精準監督、壓實責任,加之特殊氣象條件,導致未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晉城將重拳出擊,減煤、治企、控車、降塵,促進環境治理持續改善。

約談會上,其他兩市市長也作了表態發言,表示要正視問題,舉一反三,完善機制,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切實打贏藍天保衛戰。

“總的來説,3市大氣污染防治力度都很大,但相比于其他城市還有薄弱、不到位的地方,影響了所在省、區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實現。”劉長根説,3市要切實提高認識,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特別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要求,進一步壓實責任,強化措施,確保有關問題整改到位,確保大氣污染治理決心不變,目標不降,力度不減,不斷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劉長根表示,3市要制定整改方案,並在20個工作日內報送生態環境部,即日起生態環境部暫停3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涉及民生及節能減排項目除外),省市兩級環保部門需同步嚴格落實。

“3市有各自的情況,也有各自的困難,但共同的特點就是壓力傳導沒有到位,責任沒能落實。”生態環境部環境監察局副局長夏祖義説,未來,3市要制訂各自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把工作做實做細,層層傳導環保壓力。(記者 寇江澤)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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