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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四部門聯合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

2018-05-07 10:05 來源: 貴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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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四部門聯合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
叫停“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

5月3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工商局將聯合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迅速遏制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保障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近年來,一些面向中小學生舉辦的非學歷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反響強烈。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治理內容主要有六項:查校外機構資質,有無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消防安全許可證,對提供就餐服務的培訓機構還應查有無食品衛生許可證;查培訓內容,重點查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英語等)是否有“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是否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的行為;查校外培訓機構師資情況,是否具備培訓資質,是否有公辦中小學教師參與;查中小學校教學計劃,是否有“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查培訓、復習資料,是否存在過多過濫使用教輔材料、重復作業偏多等行為;查安全管理,培訓場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消防隱患、食品隱患,工作人員是否具有資格證、健康證等。

對於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英語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不良行為,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的行為,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挂鉤的行為,將被立即叫停,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所有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培訓老師基本信息等需提前15個工作日,向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佈。

據悉,對於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過多過濫使用教輔材料、“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將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原則上,小學一、二年級不得使用教輔材料;其他年級需使用教輔材料的,同一學科不得超過一本,不得違背學生自願徵訂原則。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此外,各中小學校還將組織全體學生參與網上調查,全面普查登記每一名學生報班參加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情況,為專項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參考。從源頭加強學校內部治理,強化師德建設,杜絕在職教師有償補課。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將牽頭負責建立《合格名單》,公佈無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名單;建立《不合格名單》,公佈有安全隱患、無資質和有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名單。

此次專項治理共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全面部署和自查摸底,於今年5月份前完成;第二階段集中整改,於今年底前完成;第三階段專項督查,于2019年5月底前完成。

按照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佈專項治理電話和信箱,並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省教育廳舉報電話:0851-85285270,舉報郵箱gzsjytjjc@126.com。(記者 王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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