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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就違法轉移傾倒
危廢物等問題約談7市政府

2018-05-12 08:25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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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就違法轉移傾倒危廢物等問題約談7市政府
——加強固廢危廢處置能力 嚴厲打擊非法轉移傾倒

生態環境部11日集中約談廣東省廣州、江門、東莞,江蘇省連雲港、鹽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和浙江省溫嶺等7市政府。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表示,被約談城市要加強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嚴厲打擊非法轉移傾倒行為,依法問責相關責任人員,切實壓實責任,加快解決問題。

劉長根説:“廣州市日常監管不到位,對群眾舉報問題查處不力,導致非法轉移傾倒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等問題時有發生。”

督察發現,海滔環保公司是廣州市生活污泥主要處置企業,但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長期非法轉移傾倒污泥,僅今年3月就向增城區碧桂園陳家林工地非法傾倒未經處理污泥3000多噸,嚴重污染環境。

江門市在約談中被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不足,每年約1.5萬噸危險廢物需焚燒或填埋,但目前全市尚無焚燒、填埋設施。

約談指出,東莞市2016年9月有400噸生活垃圾經由該市廈崗碼頭裝船,運往廣西藤縣潯江河段非法傾倒,傾倒點位於藤縣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導致水源超標,不得不暫停供水。經查實,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東莞市鴻海潤滑油經營部將廢酸油渣等危險廢物非法運至來賓市境內隨意堆放或挖坑傾倒掩埋;從2016年6月起,東莞市一些企業將大量廢濃硫酸非法轉至沒有處置資質的欽州市天錳公司處理。

連雲港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不力,針對督察指出的灌雲、灌南兩縣化工園區危險廢物貯存量多、環境風險大的問題,江蘇省督察整改方案明確要求在2017年底前減少危險廢物庫存。但督察發現,兩縣化工園區危險廢物貯存量不降反增,2017年貯存量是2015年的2倍。

鹽城市輝豐農業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但長期非法處置和違規貯存危險廢物,群眾對此舉報不斷,甚至通過律師公開致函市委、市政府,要求查處企業違法行為。但鹽城市始終沒有開展深入調查,並多次以群眾舉報不實了結案件。

包頭市危險廢物處置中心是內蒙古西部地區最大的危險廢物處置企業,但該企業自2011年建成後一直無法運行,當地未採取有力措施推進整改。2016年7月,中央環保督察組專門指出這一問題,並要求地方攻堅克難,切實加快問題解決。為此,內蒙古自治區督察整改方案將其作為重要整改任務,明確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但截至目前該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專項督察發現,溫嶺市非法掩埋生活垃圾,污染嚴重,影響惡劣。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期間,先後兩次交辦溫嶺市城東街道雞鳴寺廊沿河大量垃圾違規堆放和臭氣擾民問題,溫嶺市雖然及時組織整改,但在未完成垃圾清運,且群眾仍在不斷舉報情況下,即上報整改辦結,工作不嚴不實。現場督察發現,在清運垃圾過程中,當地沒有加強協調監管,對企業偷工減料行為查處不力,導致約5000立方米生活垃圾非法就地掩埋,造成環境污染。

生態環境部土壤環境管理司副司長周志強表示,近期一些地方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問題突出,其原因在於一是環保督查力度不斷加大,環境稅徵收,一些企業為逃避處罰和減少成本,想方設法通過非法手段轉移危險廢物。二是危險廢物處理能力不足,地方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亟待加強。

約談要求,廣州、江門、東莞、連雲港、鹽城、包頭、溫嶺等7市應切實提高認識,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壓實責任,狠抓落實,在推進具體問題整改的同時,不斷強化長效機制建設。要按要求制訂整改方案,並在20個工作日內報送生態環境部,抄報省級人民政府。(記者 曹紅艷)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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