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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銀齡講學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8-07-22 11:24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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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銀齡講學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教師〔2018〕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有關精神,進一步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充分利用退休教師優勢資源,調動優秀退休教師繼續投身教育的積極性,提高農村教育質量,教育部、財政部研究制定了《銀齡講學計劃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教育部 財政部
2018年7月4日

銀齡講學計劃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有關精神,進一步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充分利用退休教師優勢資源,調動優秀退休教師繼續投身教育的積極性,提高農村教育質量,現就實施銀齡講學計劃,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中央引導、地方實施,統籌規劃、整體安排,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從2018年起,面向社會公開招募一批優秀退休校長、教研員、特級教師、高級教師等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講學,發揮優秀退休教師引領示範作用,為農村學校提供智力支持,幫助提升農村學校教學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緩解農村學校優秀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矛盾,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二、工作要求

(一)實施範圍。以縣為基本單位,主要是國家確定的連片特困地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深度貧困縣,貧困的民族縣、革命老區縣、邊境縣以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困難團場等,重點向“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傾斜。受援學校為縣鎮和農村學校。

(二)招募人數。2018—2020年,計劃招募10000名講學教師。

(三)資格條件。申請銀齡講學計劃的退休教師以校長、教研員、特級教師、骨幹教師為主。年齡一般在65(含)歲以下,政治可靠、師德高尚、愛崗敬業、業務精良;身體健康、甘於奉獻、不怕吃苦、作風紮實;教育教學經驗豐富。講學教師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以高級教師為主。原單位返聘退休教師工作不列入銀齡講學計劃。

(四)崗位職責。按照“需求為本、形式靈活”的原則,招募到的講學教師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開展以課堂教學為主的講學活動,同時也可根據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需求進行聽課評課、開設公開課、研討課或專題講座,指導青年教師、協助學校做好教學管理和開展教研活動等豐富多樣的講學活動,發揮示範和輻射作用,帶動提升受援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

講學教師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學年,鼓勵考核合格的連續講學。各受援縣教育局與擬招募講學教師簽訂銀齡講學服務協議,協議一年一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正式簽約前,講學教師需提供近六個月體檢報告。講學教師服務期間,由受援縣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不按協議要求履行義務的,或因身體原因不適合繼續講學的,予以解除協議。

(五)招募程序。招募工作由省級教育部門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擇優”和“定縣、定校、定崗”原則,從受援縣教育學校實際需要出發,招募講學教師,結合講學教師專業特長,選準學科專業。按下列程序進行:(1)公佈需求;(2)自願報名;(3)資格審核或遴選;(4)公示公佈;(5)簽訂協議;(6)上崗任教。

三、保障措施

(一)經費保障

講學教師服務期間人事關係、現享受的退休待遇不變。按月發放工作經費。工作經費主要用於向講學教師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補助。講學教師工作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年人均2萬元標準共同分擔,其中:西部省份由中央財政負擔;中部省份由省級財政和中央財政按1:1比例分擔;東部省份由省級財政自行負擔。中央財政應分擔的工作經費採取據實結算的方式。各省可根據實際,提高工作經費補助標準,高出部分由省級財政負擔。如需安排講學教師崗前研修,費用由省級財政負擔。

(二)政策保障

受援縣要為講學教師提供週轉宿舍,配備必要的生活設施。講學教師因病因傷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本人醫療關係和有關規定辦理。對於講學期間表現優秀的,在評優表彰等方面優先考慮,可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於講學期間考核不稱職或存在問題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四、組織實施

(一)組織領導

1. 教育部、財政部結合職能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做好指導協調和跟蹤督查工作。

2. 相關省份結合職能分工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本地區方案實施的協調管理工作,統一制訂銀齡講學服務協議,做好講學教師招募工作,建立考核評價機制,規範資金使用,落實待遇保障措施。實施方案報教育部備案。

3. 受援縣根據學校實際提出具體受援需求,落實工作崗位,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提供必要的教學設備和生活條件。充分聽取講學教師和受援學校雙方的意見和要求,協調解決講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好日常服務工作。

(二)實施步驟。首批講學教師于2018年秋季到位。今後在總結工作的基礎上,根據各省份實際情況,教育部制定年度招募計劃,確定新增計劃實施省份及招募講學教師人數。

(三)加大宣傳。相關省要加強對政策的宣傳,及時收集積累相關資料和信息,深入挖掘講學教師中的先進典型和感人事跡,弘揚教師奉獻精神,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五、其他要求

1. 請河北等8個2018年參加銀齡講學計劃的省份組建工作組,于2018年7月15日前報送《銀齡講學計劃工作組名單》(附件1)。核定2018—2019學年計劃招募優秀講學教師人數(附件2)。

2. 請2018年參加銀齡講學計劃的省份于2018年11月15日前報送本省實施方案、《銀齡講學計劃2018—2019學年招募講學教師匯總表》(附件3)和工作總結。

3. 請2018年參加銀齡講學計劃的省份和2019年準備參加的省份于2018年11月15日前報送《銀齡講學計劃2019—2020學年招募講學教師需求表》(附件4)。

聯絡人:王志潔、劉璇璇;

電 話:010—66096498、66097830、66097842(傳真);

郵寄地址:北京西單大木倉衚同35號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郵編:100816)。

附件:

1.銀齡講學計劃工作組名單

2.銀齡講學計劃2018—2019學年招募講學教師計劃表

3.銀齡講學計劃2018—2019學年招募講學教師匯總表

4.銀齡講學計劃2019—2020學年招募講學教師需求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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