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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將制定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實施細則

2018-08-10 12:0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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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8月10日電(記者 鄔慧穎)記者從江西省環保廳了解到,江西將制定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實施細則,對生態環境保護地方立法和執法情況、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資金投入使用情況、公眾滿意度等相關方面開展評價考核。

江西省日前出臺的《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全方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其中明確提出,各有關部門要制定生態環境保護年度工作計劃和措施清單。各市、縣(市、區)有關部門也需明確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措施清單。

在健全環保督察機制方面,江西省將完善省級環境保護督察體系,制定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完善工作程序和工作機制,推進環境保護督察向縱深發展。同時,將完善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察機制,開展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專項督察。

此外,實施意見提出,將對該省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和産業佈局開展規劃環評,調整優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産業佈局、規模和機構。長江幹流江西段、“五河”幹流及鄱陽湖岸線5公里範圍內將不再新佈局重化工園區,1公里範圍內不得新上化工、造紙、製革、冶煉等重污染項目。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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