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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獎勵對象由“公民”調整為“個人”

2018-08-16 14:2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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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武漢8月16日電(記者 李偉)近日出臺的《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放寬了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對象的國籍限制,不再限定為中國公民。湖北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科學技術成果推廣獎獎勵對象由“公民”改為“個人”。

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分為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科學技術成果推廣獎、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七類,其中,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授予對湖北省科學技術事業做出重要貢獻的外國人或外國組織。

湖北省七類科技獎勵獎每年評審一次,根據湖北省科研投入産出、科技發展水平等實際狀況,將進一步優化獎勵結構,按規定調整授獎數量和金額,每年授獎總數原則上不超過350項。同時分類確定被提名科技成果的實踐檢驗年限要求,杜絕中間成果評獎,同一成果不得重復報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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