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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科技成果業務準入辦法出臺
推動氣象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2018-08-31 13:17 來源: 氣象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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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中國氣象局科技成果業務準入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臺,為權威判定氣象應用類科技成果提供指導,進一步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規範氣象科技成果業務準入管理。

業務準入是指科技成果在正式投入業務應用前,評判其能否進入業務化應用的過程。《辦法》規定,氣象科技成果業務準入實行中國氣象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兩級管理。《辦法》所稱的科技成果包括在科研項目研究過程中面向業務應用開發的系統、平臺、儀器、設備、軟體,以及尚未形成標準的數據産品、方法、指標等科技成果。

氣象科技成果業務準入評審指標包括實用性、先進性、可靠性和通用性,分別考量其是否有效提高業務服務能力,是否實現技術創新和核心技術突破等,是否技術成熟、功能穩定等,是否基於現有軟體、數據平臺等。

根據《辦法》,已按規定程序經過認定、登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科技成果可提交業務化準入申請:在中國氣象局中試基地通過業務化評估測試,且成果滿足實際業務需求,能夠解決業務中面臨的主要技術問題,測試評估結果優於現有技術性能指標,具有一定的推廣應用和開放共享前景;在中國氣象局相關直屬業務單位通過業務化試運行,且運行穩定,滿足業務實時應用的要求,技術性能指標優於現有水平;成果相關指標符合相關業務規定,能滿足實際業務需求,解決業務中的主要技術問題,測試結果優於現有技術性能指標,具有一定的推廣應用和開放共享前景,有完整的測試(評估)報告。(記者 宛霞 通訊員 劉偉東)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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