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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受賄案一審開庭

2018-10-19 14:5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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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10月19日電 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19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受賄一案。

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魯煒利用擔任新華社黨組成員、秘書長、副社長,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市副市長,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網絡管理、職務晉陞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他人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200萬餘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魯煒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魯煒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全國和浙江省、寧波市三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6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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