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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政府發佈通知禁止小額貸款公司發放校園貸

2018-10-20 09:12 來源: 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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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重慶市政府網發佈《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不良網絡借貸風險防範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要求,現階段一律暫停網貸信息仲介機構開展高校在校學生網貸業務,禁止小額貸款公司發放校園貸。

從2014年起,網貸開始流行于大學校園。在零擔保的情況下,在校大學生只需動一動手指,填上相關資料,就能體驗一把“有錢、任性”的“幸福”。對於不少大學生而言,這是難以抗拒的誘惑。然而,隨著通過網貸平臺貸款的大學生越來越多,校園貸欺詐、高利貸和暴力催收等校園網貸亂象也逐漸暴露了出來。

近年來,重慶按照國家有關部署和要求,不斷加強高校在校學生網絡借貸監管和風險防範教育引導,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時仍存在一些問題。部分不良金融機構和平臺針對高校在校學生違規開展“求職貸”“培訓貸”“創業貸”“回租貸”等業務,給高校校園安全和在校學生合法權益帶來嚴重損害,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為切實保護高校在校學生合法權益,維護高校安全穩定,按照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要求,重慶出臺了《通知》。

《通知》要求,加強高校借貸準入監管。現階段一律暫停網貸信息仲介機構開展高校在校學生網貸業務,禁止小額貸款公司發放校園貸;未經批准,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進入高校宣傳推廣信貸業務和為高校在校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同時,市金融辦、重慶銀監局、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要督促有關機構嚴格遵守規定,建立識別高校在校學生身份的工作機制,清理規範業務行為。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將違規開展“校園貸”“求職貸”“培訓貸”“創業貸”“回租貸”等行為納入常規和專項檢查重要內容,加大整治力度。

針對高校學生風險意識淡薄及部分大學生盲目消費、超前消費的現狀,《通知》提出,加強不良網貸風險警示和教育引導。譬如,加強學生消費觀教育,引導學生理性、科學、適度消費,及時發現和糾正學生超前消費、過度消費等錯誤觀念;積極開展“金融知識進校園”“法制教育進校園”等活動,及時發佈高校不良網貸典型案例和預警;在每學年秋季開學後一段時間內,集中開展防範不良網貸專項宣傳教育活動,向每一名學生發放網貸風險告知書並簽字確認,等等。

此外,《通知》還要求加大高校不良網貸問題查處力度、加強高校不良網貸信息監測及加強學生精準資助和幫扶援助等方面,對相關部門和高校作出了具體要求。其中強調:對涉嫌非法集資、非法證券、非法期貨和向高校在校學生通過虛增債務、故意違約、強立債權、暴力討債等實施“套路貸”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部門要予以嚴厲打擊。(記者 黃光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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