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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從來不能擅自前往珠峰登山大本營——官方詳解珠峰保護區規定

2019-02-16 16:4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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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拉薩2月16日電 題:遊客從來不能擅自前往珠峰登山大本營——官方詳解珠峰保護區規定

新華社記者 王沁鷗

近日,西藏珠穆朗瑪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以下簡稱“珠峰保護區”)禁止遊客進入保護區核心區引發熱議,還造成了珠峰“永久封山”的錯誤説法。為此,記者就保護區內旅遊、登山、科考等活動的相關規定,諮詢了西藏自治區相關部門。

保護區與景區有區別

珠峰保護區管理局向記者提供的保護區範圍示意圖顯示,保護區範圍涉及西藏日喀則市定日、定結、聶拉木和吉隆四縣,總面積約3.38萬平方公里,有近10萬人長期生活在該區域內。

保護區分為核心區、緩衝區和實驗區三種功能分區。其中,珠峰所在區域位於南部邊緣,被稱作“珠穆朗瑪核心區”,面積約3000平方公里。除珠峰外,世界第四高峰洛子峰、第五高峰馬卡魯峰和第六高峰卓奧友峰均在此區域內。

關於核心區,《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以下簡稱“《自然保護區條例》”)有如下表述:核心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除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經批准外,也不允許進入從事科學研究活動”。

而珠峰景區只是珠峰保護區內的一小部分區域,入口位於定日縣城西南方向約20公里處,範圍與保護區實驗區高度重合。據定日縣珠峰管理分局提供的消息,在2018年的保護區功能分區調整中,從景區入口到絨布寺的道路及兩側100米內的範圍均被劃入實驗區,2019年調整後的遊客大本營也位於絨布寺一帶的實驗區內。根據《自然保護區條例》,實驗區內可開展科學試驗、教學實習、參觀考察、旅遊等活動。

因此,珠峰保護區與景區有區別。證件齊全的遊客全年均可進入景區,但不可進入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並應遵守保護區其他規定。

登山與遊客營地有區別

多名負責人向記者解釋,珠峰保護區內事實上存在兩個大本營,一個是供登山者宿營的登山大本營,一個是為遊客提供食宿的遊客大本營,或稱“帳篷營地”。二者均為季節性營地,不存在永久性建築。

針對“遊客再也不能去珠峰大本營”的説法,西藏自治區體育局局長尼瑪次仁解釋道:“遊客從來都不能擅自前往珠峰登山大本營。登山團隊進駐該營地需持有西藏體育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登山許可證。”

1960年中國人首登珠峰,從那時起,凡珠峰攀登開放年份都會設立登山大本營。現在,登山大本營位於絨布寺以南直線距離約6公里處,即人們通常所説的“海拔5200米的珠峰大本營”。

2019年西藏一側春季珠峰攀登將照常進行,登山大本營位置也不會變化。

而此次進行位置調整的是遊客大本營。遊客大本營是由當地群眾搭建的幾十頂帳篷所組成的食宿區,一般四月紮營,十月撤營,比登山大本營距珠峰更遠,也是遊客在景區內可到達的距離珠峰最近的位置。

2019年,遊客大本營位置將後撤至海拔5000米左右的絨布寺一帶;同時移動的還有標注珠峰海拔的石碑。這是依照《自然保護區條例》所進行的調整。

因此,兩個營地有區別,遊客與登山客要分開。新的遊客大本營區域仍可清晰看到山體和頂峰,不會影響觀賞珠峰。

登山和科考須依法合規

符合規定的登山、科考等活動仍可在珠峰保護區內開展。依據《自然保護區條例》,進入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的,應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珠峰保護區管理局副局長格桑表示,2019年珠峰登山活動已獲西藏自治區林業廳批准。

根據2006年頒布實施的《西藏自治區登山條例》,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海拔5500米以上相對獨立的山峰進行攀登、攀岩、滑雪、滑翔等探險活動,以及附帶在山峰區域內進行的科考、測繪活動,相關團隊應在開展活動前30日向自治區人民政府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相關部門在收到登山申請後,應在2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批准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者。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在登山團隊審批過程中應對登山團隊組成、登山計劃和安全措施、登山人員的身體素質和技能等方面進行審核。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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