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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出臺交通安全新規:既嚴管車也嚴管人

2019-08-17 15:0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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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瀋陽8月17日電(記者 李錚、彭卓)過馬路橫跨道路隔離設施、在道路上使用滑板、駕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這些行為在遼寧都將被罰款處理。如果還敢飲酒駕車,將被從重處理。

日前,遼寧省十三屆人大十二次會議,對《遼寧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罰款執行標準規定》進行了相應修改,並於8月14日重新公佈施行。

數據顯示,重大交通事故70%左右源於酒後駕駛,為更加嚴厲打擊酒駕行為,規定提高了對酒後駕駛處罰力度:飲酒後駕駛摩托車的,處1000元罰款;飲酒後駕駛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的,處1500元罰款;飲酒後駕駛其他機動車的,處2000元罰款。

15日21時,鐵嶺調兵山市交警大隊民警在大冮屯村路段巡邏時,發現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馬自達牌轎車。民警攔截車輛,對駕駛員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後,測得結果為77。民警按照新規定,對駕駛員處以扣留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記12分的處罰。這是新規定實施後,鐵嶺市第一起飲酒駕車案。

隨著智慧手機的普及,駕車時接打電話、看手機的壞習慣成蔓延之勢,給交通安全帶來極大隱患。規定要求,行車中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罰款50元。

修改後的規定還對行人出行作了要求。行人不在人行道內行走,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這些行為將被處以5元到30元不等的罰款。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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