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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深化政府採購領域“放管服”改革

2021-01-22 14:34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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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進一步優化政府採購營商環境,全力維護政府採購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並努力對其他市場活動形成引領示範作用,助力我國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

一、確保公平高效透明,優化政府採購營商環境

財政部將提升服務市場主體水平作為政府採購領域“放管服”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採取多項措施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的權利,著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政府採購營商環境。一是全面清理妨礙政府採購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重點清理當前政府採購領域十類突出情形,包括通過供應商規模、成立年限、所有制形式、股權結構等對供應商實施差別待遇,以入圍方式作為參與政府採購的資格條件,限制外地企業進入本地政府採購市場等,累計清理並整改具體問題2000余項,政府採購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得到進一步規範。二是主動對標國際一流標準。加快推進政府採購在線投標、在線開評標、在線簽訂合同和支付資金等網上交易功能,進一步簡化對供應商參與政府採購提供材料的要求,規範保證金收取和資金支付,降低政府採購供應商交易成本。三是通過第三方評估持續提升政府採購透明度。連續3年組織第三方機構對各地區政府採購透明度開展評估,全面評估地方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政府採購監管和執行機構依法依規發佈政府採購信息等情況。通過評估和排名,有效推動了各地政府採購透明度的不斷提升,市場主體反響良好。

二、簡化管理流程、賦予採購人更多自主權

財政部大力精簡、優化管理流程,將依法能夠下放給採購人的採購權限均下放給採購人,保障採購人盡可能便捷地開展政府採購活動。一是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政府採購自主權。落實國務院關於簡化科研儀器設備採購管理的要求,明確規定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採購科研儀器設備,由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自行組織採購,自行選擇評審專家;簡化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確定採購方式程序要求,對進口儀器設備採購方式實行備案管理。二是提請國務院提高貨物服務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和分散採購限額標準。中央單位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由12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由8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地方標準也相應提高,賦予採購人更大的自主採購空間。三是優化確定採購方式和採購進口産品管理程序。實行採購單位一攬子申請由“部門集中論證、財政統一批復”,實行限時辦結制,對符合要求的項目5個工作日內完成批復。積極推進網上審核批復,進一步方便採購人開展採購活動。據統計,“放管服”改革以來,政府採購累計減少審核數量40%左右,政府採購所需時間更短,效率更高,採購人滿意度顯著提升。

三、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創新政府採購監管方式

財政部積極創新採購監管方式,健全監管體系,通過強化事中事後監管促進政府採購市場良性健康發展。一是完善政府採購行政裁決機制。近年來,隨著供應商權利保障意識的加強,政府採購爭議大幅增加。為此,財政部積極完善行政裁決體制,通過購買法律服務的方式不斷提高行政裁決的專業化水平,取得較好成效。據統計,黨的十九大以來,中央本級政府採購爭議化解率達到97%,全國達到85%,妥善處理政府採購領域的矛盾糾紛,有效防止其向社會矛盾轉化,沒有形成一起系統性風險事件。二是加強執法標準化建設。統一全國政府採購代理機構檢查的標準和處理處罰口徑,對市場各類主體的監管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既壓縮了財政部門自由裁量權空間,又有效防止了“同錯不同罰”,有力推動統一市場的形成。三是定期發佈政府採購指導性案例。以案例形式講解監管要求,推動地方財政部門準確把握監管尺度,形成統一的監管口徑,穩定市場主體的監管預期。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安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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