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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有序做好春運期間群眾出行核酸檢測工作的通知

2021-01-27 16:49 來源: 衛生健康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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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有序做好春運期間群眾出行核酸檢測工作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23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製成員單位:

當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呈高發態勢,國內河北、黑龍江、吉林等多地出現局部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勢嚴峻複雜。春運期間,有針對性地做好出行人員核酸檢測工作,有利於早發現早控制疫情,保障實現平安春運、健康春運。現就做好春運期間群眾出行核酸檢測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實施分區分級精準防控,嚴防出行傳播風險

(一)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地市人員出行要求。高風險地區人員或近14天內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春運期間不流動。中風險地區人員或近14天內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春運期間原則上不流動;如確需出行,須經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批准,並持有72小時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人員春運期間省際、市際出行,須持7日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二)低風險地區人員出行要求。14日內有發熱、咳嗽、咽痛、腹瀉、味覺嗅覺減退等臨床症狀之一者,儘量避免非必要出行。低風險地區的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等重點人群確需省際、市際出行的,以及跨省返回農村地區的返鄉人員,應當持7日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其他人員應當持健康通行碼“綠碼”出行,在體溫正常且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有序流動。如無必要,低風險地區人員應當儘量避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地市。

(三)核酸檢測要求。各地要積極探索集中帶量採購方式,批量採購核酸檢測試劑、防護用品等耗材,降低核酸檢測成本。檢測試劑及配套産品生産企業所在地政府要多措並舉改善對企業的服務,盡力採取相關扶持措施幫助企業降低生産成本。要提前與開展核酸檢測業務的公立醫院、第三方檢測機構等簽訂購買服務協議,以量換價,降低單次核酸檢測價格。按照自願原則,春節期間返鄉人員核酸檢測可以採取10混1混採技術開展檢測,降低個人檢測費用負擔,並及時出具檢測報告。

二、嚴格落實“四方”責任,織密疫情防控網

(四)落實屬地政府責任。各地要積極倡導群眾春節期間就地過年,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前往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地市和境外。要指導企事業單位根據生産、工作情況和職工意願,靈活安排休假,做好留在工作地的職工春節期間服務保障工作。要加強核酸檢測能力建設,提升檢測效率和便利性,有序組織好核酸檢測工作,保障春運出行人員按規定開展核酸檢測。要強化春運期間網格化管理,落實核酸檢測陰性結果或健康通行碼“綠碼”查驗工作,嚴格社區(村)、單位外來人員排查、報備制度。

(五)落實部門和單位責任。各地聯防聯控機制要向社會公佈群眾出行前查驗相關規定。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火車站、汽車客運站、水路客運站、機場等經營單位和客運經營者通過互聯網、手機客戶端購票渠道或在客運場站顯著位置,明示旅客出行所需查驗的有關規定。鼓勵採用包車、專列(包車廂)、包機等“點對點、一站式”服務,運送在外務工人員集中返鄉返崗。各地公安機關要部署公安檢查站按照核酸檢測有關要求做好進出本地車輛和人員查控工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要引導職工留在當地過年,加強職工出行管理,對確需出行人員做好登記。

(六)落實個人責任。公眾在春運期間出行時應當做好個人防護,按要求開展核酸檢測,主動出示核酸檢測結果、健康通行碼,並配合有關部門單位開展防疫檢查。省際、市際流動人員,要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區(村)、單位報備,抵達目的地後,做好個人健康監測,儘量減少聚集,遵守當地疫情防控政策。出現發熱、咳嗽、咽痛、腹瀉、味覺嗅覺減退等症狀時,要在做好防護的情況下及時到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如實報告外出旅居史及人員接觸情況,配合做好流行病學調查,並儘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加強組織領導,加大保障力度

(七)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強春運出行核酸檢測工作的宣傳解讀,提高公眾對核酸檢測重要性的認識,引導公眾主動參與核酸檢測,為保障春運期間公眾平安、健康出行提供支撐。

(八)強化督導檢查。各地要建立健全自檢自查和監督檢查機制,督促落實“四方責任”,對違反核酸檢測、出行管理、出行查驗、核酸檢測“應檢盡檢”等規定的,要嚴肅整改,確保各項舉措落實到位。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2021年1月26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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