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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實施情況吹風會召開

2021-06-01 07:56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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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實施情況吹風會。該行動計劃是我國自2009年以來制定實施的第三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也是首個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相銜接的行動計劃。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人權事務局宣傳處處長李曉軍介紹,過去五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央和地方各部門、各單位和社會各界通力合作,行動計劃得到全面實施,主要目標和任務如期實現,幾十項指標提前或超額完成,中國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

重視保障貧困人口、困難群眾和弱者權益

本期行動計劃與前兩期相比的特點是什麼?李曉軍介紹,本期行動計劃著力解決中國人權事業發展過程中的困難和不足,重視補短板、強弱項,重視保障貧困人口、困難群眾和弱者權益,努力實現公平正義。

中國政府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強,特別是在保障公民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財産權、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等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在保障人身自由方面,我們建立了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修訂了行政處罰法,明確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機關行使。”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常健分析。

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方面,中國修訂了《宗教事務條例》,增設了“宗教院校”一章。2016年至2020年,中國新增了宗教院校12所,院校總數達95所。

在財産權利保障方面,中國修改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産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著作權法以及專利法,完善了對農村集體和公民個人財産權、知識産權的保障。

在保障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方面,2018年以來,我國共有90多件次法律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2019年開始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五年來,各民主黨派和全國工商聯共提出提案近1800多件。2020年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共審理行政復議案件24.2萬件,作出直接糾錯決定的比例達到14.6%。

人身自由是人的基本權利。本報記者就近年來社會強烈關注的冤假錯案提出“如何防範”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高級法官李曉介紹,首先,要規範非法證據排除程序,加強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的源頭預防。其次,要落實訊問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全國各級公安機關現在已經普遍實現對全部刑事案件每次訊問過程均進行全程的錄音錄像。人民檢察院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李曉説,再次,要保證每一個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會得到律師的法律幫助。最後,要規範刑事申訴案件立案審查標準,完善審查刑事申訴案件的程序和要求。實事求是、有錯必究、發現一起糾正一起。與此同時,還要繼續推進量刑規範化,規範法官的量刑裁量權,促使量刑公開公正。

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共同促進

在前兩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實施過程中,重點為“依法推進、協調推進和務實推進”三個原則,而第三期行動計劃,增加了“合力推進、平等推進”兩個原則。

人權事業的發展要靠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共同促進。保障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少數民族權利的過程中,社會組織發揮著重要作用。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過程中,志願者組織更是在社區服務、交通服務、醫院服務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常健分享了在調研時看到的生動實踐:“浙江很多社區在進行養老服務、未成年人教育、少數民族幫扶等方面建立了社區發展基金會,比如幫助未成年人,特別是滿足留守兒童、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校學習生活需求的‘春泥計劃’。其運作模式是由政府提出需要幫助的項目與人權保護方面的具體措施,主要是由當地企業來進行投資。”

李曉軍透露,中國正在制定第四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全面對標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的“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目標,並將在不久發佈實施。第三期行動計劃的評估報告也將公佈詳細情況。 (記者 陳慧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郝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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