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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草局規範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

2021-09-19 09:43 來源: 林草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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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下發通知,規範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各級政府林草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佔用林地定額管理規定,不得超過下達各省的年度佔用林地定額審核同意建設項目使用林地。

通知明確了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的申請材料、實施程序、辦理條件、特別規定、監管要求等方面內容。建設項目使用林地應當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的規定。臨時使用林地的建設項目,地方各級政府林草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批,不得以臨時用地名義批准永久性建設使用林地。臨時使用林地選址應當遵循生態保護優先、合理使用的原則。除項目確需建設且難以避讓外,臨時使用林地原則上不得使用喬木林地。禁止在自然保護地以及易發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區域臨時使用林地進行採石、挖沙、取土等。禁止以生態修復、環境治理、宕口整治等為名臨時使用林地進行採石、挖沙、取土等。

通知要求,對非法佔用林地、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建設項目,要依法進行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確需使用林地的,有關林草主管部門要在初步審查意見中對建設項目違法使用林地情況及查處情況進行説明。縣級以上政府林草主管部門違反規定審核審批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馬雨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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