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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22-01-21 15:58 來源: 公務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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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國家公務員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全國組織部長會議部署和全國公務員工作推進會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法規文件,健全工作機制,依法依規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科學化、法治化、規範化水平,取得了積極成效。

2021年,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主動公開了中央組織部制定的涉及公務員管理的法規11件,包括《公務員考核規定》、《公務員獎勵規定》、《公務員轉任規定》、《公務員回避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規定》、《公務員辭退規定》、《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公務員初任培訓辦法(試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培訓辦法(試行)》。

2021年,國家公務員局及時主動發佈中央機關公務員考試錄用、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工作有關公告。2021年1月,發佈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調劑公告、2021年度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調劑公告;2021年5月,發佈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補充錄用公務員公告;2021年10月,發佈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2022年度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此外,指導各部門及時發佈面試人員名單和擬錄用(任用)人員公示信息,向社會公佈有關工作安排、程序要求、注意事項等,幫助報考者了解考試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試公開公平公正。

二、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21年,國家公務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件,申請人為自然人,共涉及3項信息。國家公務員局對申請進行了認真研究並依法依規作出了處理:其中,1項信息不存在,告知申請人沒有所查詢文件,並依照便民原則向申請人提供了其他相關文件的查詢方式;1項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內容,告知申請人通過其他渠道提出;1項不屬於本機關負責的政府信息,已告知申請人。

沒有2020年結轉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和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國家公務員局沒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2021年,沒有以國家公務員局名義獨立發佈的規章或者規範性文件,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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