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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將對汾河水資源實行水量統一分配調度

2022-01-24 17:2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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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太原1月24日電(記者 解園)嚴格限制地下水開採、制定生態水量保障方案、優化汾河流域引調水工程供水……記者23日從山西省第十三屆人大第六次會議上獲悉,大會審議通過了《山西省汾河保護條例》,明確提出將對汾河流域水資源實行水量統一分配與調度。

汾河是黃河的第二大支流,也是山西的第一大河流。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蔡汾湘表示,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的黃河保護法草案,對汾河保護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需要在汾河保護法規中補充和完善。

條例規定,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統籌當地水和外調水、常規水和非常規水、區域用水狀況和節水水平,制定汾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汾河流域地方政府應當根據批准的汾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結合當地水資源的實際情況,統一調度開發流域地表水、地下水和引黃水,逐步擴大引黃水使用規模,合理利用地表水。

條例要求,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統籌並優化汾河流域引調水工程供水和當地水資源配置,優先配置、使用地表水和再生水,合理利用外調水,有效涵養和保護地下水。優化水資源配置,應當兼顧上下游、左右岸和有關地區之間的利益。汾河流域引調水工程受水區應當充分利用引調水資源,逐步替代超採的地下水。

條例還指出,各用水區域在分配水量的額度內,可以對當年節余的分配水量跨用水區域進行交易。

條例將於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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