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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文加強孕産婦和兒童健康管理與醫療服務保障

2022-12-09 15:3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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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9日電 為切實維護母嬰安全,最大程度保護孕産婦和兒童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9日公佈《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孕産婦和兒童健康管理與醫療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地要結合孕産婦和兒童系統管理,指導社區進一步摸清轄區內常住孕産婦和0-6歲兒童情況,建立人員清單和重點人群臺賬,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引導孕産婦及時主動向社區報備,以便及時獲得就診服務。指導助産機構與在本機構建冊或産檢的孕産婦保持密切聯絡,告知應急聯絡方式,以便出現問題及時溝通解決。

根據通知,各級助産機構要保持持續運行,未經所在地縣級及以上衛生健康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停止助産服務。個別助産機構臨時關閉的,關閉前已建檔和關閉時尚在待産的孕産婦,原則上轉移至此前各地確定的應急助産機構接受産檢和住院分娩。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著力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孕産婦保健和兒童保健工作的指導和支持,千方百計保障疫情期間孕産婦和兒童醫療保健服務需求,要建強建優中醫臨床科室,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婦女兒童新冠肺炎診療和預防祛疫中的重要作用。

各級醫療機構要保持孕産婦、兒童急診急救綠色通道暢通,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和急危重症搶救制度,妥善處置、及時轉運急危重症患者,對臨産孕産婦、危重孕産婦和危重新生兒、兒童等需要急診急救的患者,要在做好防護的同時給予積極治療,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拒診、推諉或延誤治療。

通知要求,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對入院患者進行核酸檢測,入院後根據需要進行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要重點關注危重孕産婦和新生兒,複雜先心術後、骨髓移植術後等基礎狀況較差的兒童患者,以及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的孕産婦和兒童患者(特別是3歲以下兒童),持續加強監測,一旦發現核酸檢測陽性,要密切關注病情變化,全力加強醫療救治。要規範設置過渡病區(或過渡病室)、隔離分娩間,對需要收住院但暫無核酸檢測結果的急診患者,應當先收治在過渡病區(或過渡病室),在隔離分娩間進行分娩,待確認核酸檢測結果後再轉入相應病區。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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