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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介紹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情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0日   來源:中國網

    [曹清堯(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宣傳辦主任)]:

    女士們、先生們,各位記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發佈會現在開始。

    近幾年來,特別是今年來,社會普遍關注我國林權制度改革的情況。林權是林業政策的核心問題。這個問題解決得好壞,直接關係森林資源培育、保護和利用的成效,關係林業發展的後勁和活力。

    林權是一種産權形態,包括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除林木有個人所有形式以外,其餘均歸國家或集體所有。

    森林、林木和林地承擔著為國家提供生態産品和經濟産品的重要職能,生態産品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經濟産品是國家建設和人民生活的物質保障。改革開放以來,人們需要的物質産品、精神産品極大豐富,但目前生態産品仍然相當短缺,我們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最大的差距也在生態産品的短缺和質量不高。制約因素在哪?林權制度是關鍵因素之一。我國18億畝耕地解決了13億人口的吃飯問題,而43億畝林地沒有解決好現在的生態問題。出路在哪?在改革,在加大投入加強建設。林權制度改革蘊藏著生態産品發展的廣闊空間。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林權制度改革工作。今年國務院第119次常務會議研究做出了在黑龍江省伊春市開展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的重大決策。國家林業局將林權制度改革作為一項重大改革,抓緊部署,加快推進。6月16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林業局批復黑龍江省伊春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標誌著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啟動。

    今天,我們的新聞發佈會邀請國家林業局森林資源管理司司長肖興威先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師偉傑先生、中共伊春市委書記楊喜軍先生、伊春市市長許兆君先生,向大家通報宜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情況,並回答大家的提問。

    下面,請肖興威司長介紹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的範圍、內容、目標等情況。

    [肖興威]:

    女士們、先生們:上午好!很高興有機會向各位介紹伊春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的有關情況。

    今年1月4日,國務院第119次常務會議決定在伊春開展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按照國務院的決定,國家林業局積極指導和協助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大力支持下,積極推進試點工作。6月16日,經國務院批准同意,國家林業局向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發出了《關於黑龍江省伊春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批復》(林函資字[2006]99號),標誌著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這次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是黨中央、國務院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做出關於重點國有林區改革發展的一項重大決策,對於推進重點國有林區經濟體制改革,提高林業生産力,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伊春是我國東北、內蒙古開發最早的林區,由於歷史上過度開採,森林蓄積由開發初期的4.28億立方米下降到2.1億立方米,可採成過熟蓄積量由開發初期3.2億立方米下降到610萬立方米,分別下降了51%和98%。所屬16個林業局有12個無成熟林可採,另4個嚴重過伐。

    雖然實施天保工程後,這一狀況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但是林區“資源危機、經濟危困”的局面始終未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體制性、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各種社會負擔沉重,直接導致了森林資源的過量消耗,嚴重制約了伊春林業的可持續發展。目前,職工平均月工資僅為310元,很多職工生活處於貧困線以下,一些林場(所)行路難、上學難、就醫難、就業難等問題還不同程度地存在。伊春林區現狀在我國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先期在伊春進行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具有先導性和探索性的作用。

    試點的主要目標:通過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推進森林資源經營機制轉換,提高林地的生産力,提高森林資源的集約經營水平,實現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建立森林資源統分結合的經營管理新機制,以林權制度改革為帶動,推進國有林區的全面改革,為實現經濟發展、生態良好、人民安居樂業的社會主義新林區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試點的主要內容:對淺山區林農交錯、相對分散、零星分佈、易於分戶經營的部分國有商品林,由林業職工家庭承包經營;對大面積、集中連片的公益林和商品林,由伊春林業管理局依法加強經營管理。

    試點的範圍:伊春林區具有代表性的5個國有林業局中的15個林場(所),試點規模僅限于商品林地,面積為8萬公頃,公益林地不納入試點範圍;承包經營林地的對像是試點林業局的林業在冊職工,伊春林業管理局及試點林業局機關幹部和離退休職工,暫不參加林地的承包經營。在伊春試點期間,東北、內蒙古的其他重點國有林區一律不開展此項工作。

    試點的實施方式:按一溝一係一坡的自然界限,並結合森林經營區劃,按每戶5-10公頃的規模,實行林地承包經營。林地承包經營期限不超過50年。

    試點的主要任務:建立國有森林資源經營管理的新模式;建立國有森林資源承包經營的新機制;建立國有森林資源資産評估體系和管理辦法;積極發展社會仲介組織,完善社會服務體系。

    謝謝大家!

    [曹清堯(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宣傳辦主任)]:

    請師偉傑副秘書長介紹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推進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的有關措施。

    [師偉傑]:

    女士們、先生們,新聞界的朋友們:

    大家好!

    經國務院批准,在黑龍江省伊春市開展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這是黨中央、國務院加快國有林業發展的一項戰略舉措,必將促進重點國有林區長期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的解決,為加快社會主義新林區建設探索新路徑,注入新動力,打開新的突破口。對這項試點工作,黑龍江省委、省政府深感使命艱巨、責任重大,將從三個方面積極穩妥推進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第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保證林權制度改革紮實穩步推進。

    按照國務院119次常務會議的要求,省政府對此次改革試點工作負全責,擺上重要日程,納入了全省“十一五”發展規劃,進行重點保障和推進。省委錢運錄書記、省政府張左己省長分別帶隊深入伊春進行了視察調研,並對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省政府還專門召開省長辦公會議,對伊春的改革試點工作進行專題研究與部署。成立了省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劉學良副省長擔任組長,經常聽取試點情況彙報,隨時研究解決試點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改革試點的啟動實施提供了有力保證。

    隨著改革的深入發展,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協調、指導、監督和服務作用,精心、穩妥地組織抓好改革試點各環節、各層面的工作,形成目標一致、上下互動、有分有合的良性工作格局,全力保證改革試點健康有序、紮實深入推進。

    第二,全面掌控,規範運作,充分釋放改革的綜合效應。

    在試點工作中,要堅持以積極、審慎、負責的態度,對試點單位加強指導,嚴格監督,並全程掌握改革試點進展情況,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確保認真遵循改革試點方案確定的程序、辦法與原則,確保改革不偏離正確的方向。

    堅持以全方位的視野審視和推進改革試點,充分考慮改革試點涉及到的資源區劃調查、資産評估處置、社會保障、金融貸款、林木保險等相關問題,組織人員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指導試點單位不斷完善工作推進措施。

    堅持以實現生態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共贏為目標,積極指導、監管試點單位,全面落實以林業職工為主體的承包經營政策,認真規劃設計並執行好森林經營方案,定期足額收繳和統一支配好改革收益等工作,最大限度地使改革成果惠及林業職工,職工綜合收益持續增加,使林地生産力持續提高,森林的生態功能持續增強,從而實現國家得生態、企業得效益、職工得收益、社會得穩定的多重目標。

    第三,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為突破口,積極探索社會主義新林區的有效路徑。

    圍繞社會主義新林區建設的總體目標和要求,不斷鞏固和擴大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在培育、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方面的示範和帶動作用,積極探索國有林業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壯大生態建設主體。

    要深入推進大、小興安嶺生態功能區和生態經濟區建設規劃實施,充分保護和依託森林生態優勢,大力引導、扶持林區因地制宜地發展優勢生態特色産業,加快建設完備的森林生態體系和發達的産業體系。

    要以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為帶動,在探索配套改革措施的同時,不斷深化森林分類經營和兩權分離改革,深化森工內部政企分開和富餘職工安置改革,不斷增強林區發展活力。加大投入,加強國有林區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的建設,整體改善林區職工群眾的生産生活條件,全面加快社會主義新林區建設步伐。

    謝謝大家!

    [曹清堯(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宣傳辦主任)]:

    請許兆君市長介紹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的準備和實施情況。

    [許兆君]:

    女士們、先生們,新聞界的朋友們:

    大家好!我就伊春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啟動實施的有關情況作一簡要介紹。

    伊春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是在不改變林地國有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對淺山區林農交錯、相對分散、零星分佈的易於分戶承包經營的部分國有商品林,由林業職工家庭承包經營,把林地的經營權、林木的所有權和處置權交給職工,一定50年不變;試點範圍為伊春林區的雙豐、鐵力、桃山、翠巒、烏馬河等5個具有代表性的林業局(每個林業局選定3個林場所),試點面積8萬公頃,平均每戶承包經營面積原則上不超過10公頃;試點模式定為“國有林地承包經營”,由伊春林業管理局作為發包方,與林業職工簽訂書面承包經營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對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承包收益分配及合同期滿後尚未採伐的林木處置等事宜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國有林地承包經營由試點林業局分別採取拍賣、招標、協議等方式進行。

    在試點啟動之前,我們就進行了充分的準備,及時成立了市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建立健全了專項工作機構,全面強化了宣傳引導,形成了強力推進林權制度改革的濃厚氛圍;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彙報請示,並完成了試點實施方案及其細則的修訂完善工作,並據此分別擬定了收益管理辦法、資産評估管理辦法,制發了試點期間森林資源管理辦法;全面開展了試點單位的基礎調查和林地區劃工作,並在總體規劃範圍內,對擬承包地塊進行了現地區劃調查,為啟動試點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目前,試點相繼在5個經國家林業局批准的試點林業局展開,重點對已完成調查區劃的急需造林的疏林地、無林地和荒山荒地先行進行了承包經營。目前,已簽訂意向承包合同31570公頃,近3000戶;已完成林地承包和林木流轉1965戶、面積19713公頃。承包後完成造林5000公頃,其中退耕還林地造林500公頃。取得林地承包經營權的職工,在經營管理上表現出空前的積極和踴躍,先期承包的林地,全部完成了造林和森林撫育管理工作,不僅沒有發生林地逆轉現象,而且造林面積還在擴大。一些林緣小開荒、林內的農田地,都被承包職工主動退耕還林,而且苗木長勢良好,管護非常到位。

    對於這項改革,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和一些民主黨派的領導人到伊春進行視察和調研;國務院領導對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高度重視,做出重要批示,並多次直接過問和督促改革試點的落實;國家林業局和黑龍江省委、省政府自始至終給予了正確領導和精心指導。伊春林區的廣大職工群眾積極響應,主動參與,對國有林權改革試點給予了極大關注和支持。

    在國有林權改革試點中,我們注重堅持了五個原則,處理好五個關係。一是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進行改革,通過改革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做到整個改革試點過程不波動、不反復、不震蕩。

    二是堅持生態優先、國有森林資源資産保值增值、林地不能逆轉的原則,正確處理生態建設與經濟發展的關係。整個改革試點過程中,始終把生態建設放在首位,繼續堅持“三個決不”的嚴管林方針,在保護資源、建設生態的前提下,推動林區經濟可持續發展,真正把伊春建設成生態功能區和生態經濟區。

    三是堅持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的原則,正確處理提高職工當前生活水平與長遠致富的關係。改革的思路要讓職工知道,改革的政策要讓職工掌握,改革的活動要讓職工參與,改革的成果要讓職工享受。當前在管住資源的前提下,充分發揮林地的生産潛力,發展多种經營,不斷提高職工現有的收入水平;長遠為職工建設“綠色銀行”,勤勞致富奔小康。

    四是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好領導決策與體現民主的關係。各項重大改革措施出臺,我們都廣泛調查,充分論證,做到符合實際,體現民意。在改革試點過程中,陽光操作,一視同仁,兼顧各方利益,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做到責權利相統一。

    五是堅持積極有序、整體推進的原則,正確處理林權制度改革與各項配套改革的關係。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是一項敏感的、複雜的系統工程。我們在試點中,堅持有序進行,穩步推進,並把林權制度改革與各項配套改革有機結合起來,做到互動共贏,協調發展,順利進行。

    伊春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衝破了國有森林國有國營的單一體制束縛,為解決林區深層次矛盾找到了途徑。林區有四大矛盾:資源性矛盾、體制性矛盾、結構性矛盾、社會性矛盾,最突出的是體制性矛盾。體制性的矛盾會帶動其他三大矛盾,所以解決體制性的矛盾就起到了一馬當先的作用。國有林權改革的一個根本動因就是破解林業深層次矛盾,加快林區發展。尤其是將試點確定在伊春林區,更有其典型性和針對性。

    第二,它真正觸及了林業産權問題,增強了林業發展的內在動力。通過將林地的經營權、林木的所有權和處置權交給職工,將使國有林業産權主體虛置、森林培育保護缺少利益主體和責任主體的問題得到根本解決,真正實現了“林定權、樹定根、人定心”,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

    第三,它調整優化了林業生産關係,打開了各種生産要素投向林業的渠道,解放了林業生産力。國有林權改革將市場動力植入了國有林業領域,不僅敞開了民間資本進入林業的渠道,解決了森林培育投入乏力問題,而且通過資本運營、資本流轉,促進了人才、科技等生産要素向林業的集聚,縮短了林業的經營週期,盤活了森林資源,極大地促進了林業生産力的解放和發展。

    國有林區當前的主要矛盾就是生産關係束縛了生産力的發展,這次改革就是適應生産力的發展來解決生産關係,在解決生産關係當中最主要的問題是投入的問題,過去國有國營,國家獨家經營,國家投入,社會資金不準進入。伊春130萬人口很窮很窮,但是存款有170個億,都在支援發達地區建設,我們貸款很難。這次林權制度改革,職工可以把這筆錢拿回來,放在本地來支持當地的生産經營,這就是生産關係的變革反過來促進生産力的發展,在這方面馬上就看到了效益。

    第四,它促進了森林“三大效益”的充分發揮,探索建立了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共贏互利的新機制。隨著經營主體的到位和經營機制的活化及社會大量資金的注入,育林和林分質量必將大幅度提高,森林生態系統的整體功能必將進一步增強;實施林權改革,國家可以節約大量的育林和管護成本,政府可獲得一部分改革收益,林業職工則可以通過此次帶有政策補償性質的改革,並通過綜合經營取得長久穩定收益;實施林權改革,還可以有效解決林區歷史欠賬、就業、貧困、穩定等一系列社會問題,最終取得國家得生態、企業得效益、職工得收益、社會得穩定的效果。

    第五,它將與天保工程的擴大與延伸相得益彰,有力推進了社會主義新林區建設,為國有林區建立完備的森林生態體系和發達的林業産業體系創造了有利條件。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的實施,補充了天保工程的單向外力作用,實現了國家資金注入、內部體制改革的雙向聯動;既有天保工程的“輸血”,又有激發內部動力的“造血”;改革中實行經營承包一定50年不變,使天保工程這項階段性工程向著更加長遠的治本工程推進,達到了相得益彰的效果。

    從目前看,試點總體上是非常順利平穩的,但隨著改革的逐步推進,一些影響改革成效的相關問題也開始顯現出來。比如,省內商業銀行對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抵押貸款還沒有放開;保險公司提出的保險時限、險種範圍、繳費標準與承包職工願望和參保能力差距較大等。對於這些問題,我們不斷向國家林業局彙報和解釋,經過實踐發展和國家林業局的具體指導,相信這些問題也會不斷地得到解決。

    作為國有林權改革試點的具體承擔者和組織者,我們將繼續在國家林業局和黑龍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嚴格按照試點實施方案要求,積極穩妥推進,確保試點取得圓滿成功。一是繼續強化領導與指導,保證改革規範穩妥進行;二是加快改革配套體系建設,全力放大改革效應;三是鼓勵創新和創造,搞好改革試點經驗總結。

    最後,借此機會,向所有關心支持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和伊春經濟社會發展的各位領導、各位來賓和新聞界的朋友們表示衷心的感謝,並誠摯地邀請大家到伊春考察指導,旅遊觀光。

    謝謝大家!

    [曹清堯(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宣傳辦主任)]:

    下面開始提問。

    [記者]:

    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木資源流轉之後,怎麼保證它的産業和林業的發展,怎麼保證集約化經營?要建立怎樣的服務體系?

    [楊喜軍]:

    感謝新聞界的朋友對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的關心和支持。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是一項綜合的、配套的、深層次的,帶有根本性的一次改革。在實施階段,林業的管理體制、經營體制、勞動組織方式等進行了諸多方面的改革。當然,改革以後,林區的經濟應該是更快、更好地發展。在發展過程中,特別牽扯到職工的改革,他們勞動組織的變化、經濟實力的變化,經濟如何發展,體制如何建立,這是大家非常關注的問題。

    我們在改革以後,為了支持承包的林區職工,我們在配套服務體系方面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主要考慮在這麼幾個方面建立配套體系和政策:第一,在林木資源的管理體系上要進一步健全。剛才許兆君市長和師偉傑秘書長都説了,改革以後,林木的質量應該提高,林木的生態效益應該提高,林地不能逆轉。改革以後林地資源的管理顯得尤為重要、尤為迫切。改革以後,我們在森林防火、病蟲害等諸多方面加強管理體系建設,做好相應的林木管理的基礎性工作,使林木管理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尤其是把一家一戶幹不好、幹不成的事情幹好,也就是要把服務體系擔當起來,由此保障改革的順利進行。

    第二,生産經營的指導服務體系。林區職工改革承包以後,他要把林木培育起來,同時要把相關的産業發展起來,在技術、經驗、信息等諸多方面可能有不適應的地方,這個責任需要我們地方政府、林管局、林業局把它擔當起來。他承包以後,在林木資源評估、方案的制定、採伐和運輸等生産經營的諸多環節,我們企業要把它擔當起來,從而保證他們的生産經營有序地、科學地進行。

    第三,在經營信貸方面建立體系。承包完林地以後,能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的經營?這裡與職工的經濟實力是緊密相關的。我們用承包的林地做抵押,然後貸取一部分資金,這些資金一方面可以投入林木資源培育中來,另一方面可以投入到其他一些替代相關産業發展中來,增強我們經濟發展的實力。這方面可能一家一戶做不好,這就需要我們政府管理機關幫助協調這些關係,用林木資源抵押得到貸款、得到資金上的支持。

    第四,建立技術、人才服務的體系。很多林區職工雖然過去多年從事林業生産,但是具體的生産技術還是不盡熟悉,特別是一些具體的技術環節,還是不能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林管局機關、林業局機關等部門,和社會上的一些服務體系在這方面應該給予指導和服務,使他們真正能夠科學經營、集約經營,提高經營水平,提高經濟效益。

    第五,在信息、法規、政策方面提供服務。這次改革牽扯到我們國家管理體制綜合配套的改革,需要很多新的政策、新的法規作為指導和依據。這方面我們作為政府部門,要把這個體系建立起來,從政策、法規、信息方面提供服務。

    第六,組建行業協會,把一家一戶分戶承包的職工,通過産業協會、行業協會組織起來,實現優勢互補,良性互動,帶動一方經濟的發展,促進職工經濟收益的提高。

    我們主要從以上幾個方面來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保證職工利益的體現,保證一方經濟不斷發展。謝謝大家!

    [中央電視臺記者]:

    林地承包經營之後,林地是否可以隨意進行採伐?

    [肖興威]:

    我想先介紹一個情況,我們國家森林資源砍伐實現全額的限額控制,我國國土上所有的森林資源,拋除農民房前屋後的,統統要進入砍伐控制。我們的採伐限額是5年制定一次,主要的依據是根據我國的資源總量和社會經濟發展過程當中所需要的産品,找一個比較好的結合點。這項制度是我國林業管理的一項最基本的法律制度,這項制度的實施確保了我國的森林實現雙增長,也就是面積的增長和距離的增長。大家知道,在八十年代初期的時候,我國的森林覆蓋率只有12%,我國的森林蓄積量只有90億立方米左右。現在我國的森林覆蓋率已經達到18.2%,森林蓄積達到125億立方米左右。這個雙增長,除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林業部門努力,廣大人民群眾參與之外,實現採伐限額控制功不可沒。所以不管採取什麼樣的改革措施,不可能超越這一條法律界限。所以,我們的改革都要在這樣一個法律的基本框架下進行。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我們要在整個森林資源管理的機制上,對於這樣的改革予以支持。為了支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支持重點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的試點工作,我們對人工商品林的採伐也進行了一些調整,比如説人工商品林當中的速生豐産林和短週期的工業原料林採伐的年齡就可以由經營者自己確定。這是一個巨大的突破。像這樣的改革試點,對於經營者來説,由他自己確定經營方案。我們要樹立一個觀點,剛才許市長也講了,我們這項改革不管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還是國有林權制度改革,堅持生態優先這樣一條原則至關重要,改革、發展、穩定要同步,改革是一種手段,是一種方法,發展是一個目標,穩定是環境保障。那麼,發展就包含著我們這一地區的森林資源的發展,也包含著這一地區的經濟發展,更包含著這一地區的群眾生活的提高。所以,我想不管什麼樣的改革,採伐限額制度是一項基本的法律框架,不能突破,改革試點我們採取了一些調整性的措施予以支持。

    [新華社記者]:

    我有兩個問題問肖興威司長。第一個問題,目前我們的試點工作當中,經營主體的建設主要是指林場還是職工?隨著林權改革,承包的主體範圍會不會擴大?還有,這次試點也是商品林,在以後改革中會不會擴展到公益林?第二個問題,現在我國國有林場的面積有多少?涉及到林場職工有多少人?

    [肖興威]:

    參與改革的經營主體,國務院規定現在局限于在職的林業職工,這是有一定道理的。由於種種原因,我們國有林區在職林業職工現在的生活水平確實不高,可能資源枯竭是一個主要的原因。解決這一部分職工的生存問題,可能是我們林區當前的重點工作之一,也是林區政府建設社會主義新林區的一個主要任務。

    林權制度改革,我們首先著眼的是這一部分職工,就是因為林權制度的改革既要考慮森林資源的發展,也要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更要考慮職工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沒有考慮到其他的主體,比如説社會主體,其他地區農民的主體。我理解因為這是一項改革試點工程,一項改革。我們已經改革了二十年,改革工作允許成功,我們力求成功,但是也允許出現一些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認為參與的主體還是局限于我們在冊的林業職工為好,也許隨著今後改革試點經驗的積累,隨著改革試點的成功,那個時候可能會擴大改革主體。至於能不能擴大主體,還要根據改革試點的情況來研究確定。

    第二個問題,你講到公益林的問題,公益林為什麼實行分類經營?簡單説,我們要公益林向國家、社會甚至全球提供它的生産功能、提高它的生産效率。凡是劃定的國家重點公益林,我們首先追求的就是它的生態功能、生態效益,其次我們才能考慮它的經濟效益。當然,生態公益林並不是沒有經濟效益,我們追求的第一目標是它生態功能的最大化。所以,在目前這種狀態下,我們的生態産品還不豐富,我們國家森林的生態功能從整體上看還很脆弱,國家和民族需要加大生態投入,保證有一個強大的、堅固的、穩定的陸地生態系統保護我們的民族生存。對生態公益林,我個人認為不宜採取這種方式進行承包經營。生態功能是國家的需求、民族的需求,國家要把生態公益林管好。

    第三個問題,你問的問題,我現在回答不了,因為國有林場、國有林業局概念都不一樣,如果需要的話,散會之後我可以給你提供一些數據。

    [記者]:

    我要問林權改革以外的問題,問一下大熊貓的問題,前一段時間有香港媒體報導説,內地方面不會再向香港贈送大熊貓,請證實一下這個消息。向台灣贈送的大熊貓為什麼遲遲沒有成行,問題的癥結到底在哪?

    [曹清堯(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宣傳辦主任)]:

    今天的主題是伊春國有林區的改革,但是我仍然很高興回答這幾個問題。前幾天香港有些媒體也給我提出這個問題,我諮詢了相關部門,可以告訴你,內地不再向香港贈送大熊貓的説法沒有任何根據,國家林業局也沒有不再向香港贈送大熊貓的決定。1999年,中央政府贈送給香港特區的兩隻大熊貓分別叫安安和佳佳,在香港生活得到非常好,給香港同胞帶來很多的歡樂。國家林業局將按照中央政府的部署,嚴格履行當時簽訂的協議,繼續滿足香港同胞的願望。

    關於向台灣臺胞贈送大熊貓的工作,大陸所有的準備工作都在有序地進行,並且萬事俱備,台灣民間也有很多團體提出要這一對熊貓,現在需要台灣有關主管部門滿足台灣同胞和大陸同胞的心願,懷著更加開放的心態,允許熊貓進島,我們希望早日推行。

    [中央電視臺財經欄目記者]:

    我本人就是伊春市人,伊春市鐵力林業局就是生我養我的地方,所以對我來説,無論從工作角度出發還是從個人情感出發,我對伊春市這次林權制度改革都非常關心。我有一個問題問楊喜軍書記,許市長説過了,説林地承包是一個綠色銀行,而且是看漲的。大家也知道,林木的生長需要很長的週期,請問楊喜軍,這些林地承包經營者在目前情況下,他們的生活怎麼辦,有什麼樣的著落?市委市政府在這方面有什麼考慮和措施?

    [楊喜軍]:

    關於林地承包以後,林業局當前的利益以及長遠利益如何相互協調,如何實現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雙贏,這是我們這次林權制度改革社會關注的一個焦點問題。作為伊春林區,目前因為多年的計劃經濟體制,産業結構比較單一,社會性矛盾、經濟性矛盾比較突出,群眾收入不高。這次林權制度改革,我們確定的一個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一方面要促進林木質量的提高、生態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要實現職工利益,不斷提高職工收益。

    這裡我有三個想法:第一,在培育好森林後備資源,提高林地生産力的前提下,林區承包職工可以充分發揮林地資源的優勢,大力發展林下經濟、林間經濟和林上經濟。所謂林下經濟,就是充分利用我們的林地資源,大力發展特色種養業。因為我們現在一個職工承包10公頃林地,面積達到150畝,在承包過程中可以在林下種中草藥,可以發展林下的特色養殖。好比説大家都吃的木耳,如果我們在林下襬放1萬袋木耳,它的收益就在8000到1萬塊錢,林區職工擺1萬到2萬袋木耳不成問題,投入小,見效快,收益大。林下平貝種植,一平方米的平貝收益大概在50到80塊錢,最高時期一平方米的效益有100塊錢,所以寸土寸金。有這麼大的林地給他們作為發展的空間,對於林地職工短期擺脫貧困、走向富裕,奠定了很好的基礎。特別是林區中草藥,我們有了一定的基礎和技術,發展這方面的林下種植業有得天獨厚的條件。

    所謂林上經濟,就是以林木本身的各種種子作為一種收益。現在很多林區職工承包林木的種子的收益遠遠大於採伐木材的效益,甚至多幾倍,幾十倍,而且是可持續性的。這些都為林區廣大職工近期擺脫貧困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第二,我們還可以用林木資源抵押貸款,爭取一部分資金,為其他一些非林、非木替代産業發展創造條件。這為林區職工脫貧致富開闢了渠道。

    第三,解決林區職工眼前利益的同時,要幫助制定科學的經營方案,實現林區林木資源的科學經營、集約經營和可持續經營,千方百計提高林地的生産力,擴大森林後備資源的培育,真正建立綠色銀行。實現長短結合,以短養長可持續經營、可持續發展,對林區長遠發展、群眾脫貧致富開闢了一條途徑。

    [曹清堯(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宣傳辦主任)]:

    最後一個問題。

    [記者]:

    我的問題是提給師偉傑秘書長的,最近林權制度改革是一個熱點話題,各界討論得比較多,伊春市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師偉傑]:

    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調整,政策性很強。在推進試點過程當中,能否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這是判斷這次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成功與否的一個重要標誌。當前在改革試點當中,我覺得應該特別注意這樣幾個問題:第一,要確保生態優先,森林不可逆轉。林區的“三大效益”——生態、社會和經濟效益,在這次林權制度改革當中,要把生態放在首位,森林不能逆轉。第二,確保國有森林資源的保值增值,同時要用好林權改革的收益資金。林權制度改革以後,不是一包了之,承包以後,還要把林木搞好,確保保值增值。

    另一方面,從企業來説,林權制度改革的收益資金要管好用好,基本原則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第三,要保證職工承包林地以後基本的生活水平不能下降,因為承包後短期內看不到更多的效果,不能讓承包的職工生活水平下降,在承包之後的五年之內,我們還要落實好職工的保障基金,確保林區職工的社會穩定。

    第四,處理好分流職工和在職職工承包經營林地的關係,必須留足讓職工近期承包的林地面積。當前在林權制度改革當中,一部分承包了,還有一部分職工在猶豫、觀望,現在還沒有想好,沒有承包。我們在預留林地方面要留足,他將來什麼時候想承包,我們還要給他留一塊。

    [曹清堯(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宣傳辦主任)]:

    國有林區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屏障和木材生産的戰略基地,國有森林資源佔到全國森林的42.34%。伊春市林區林權制度改革只是我們改革的一項措施,還有很多的改革措施。希望通過這一系列的改革,我們的國有林區煥發出勃勃生機。也歡迎大家繼續關注這項改革,支持這項改革健康發展。

    有關伊春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的一些政策,國家林業局副局長雷加富同志已經做了詳細解讀,請大家在我們新聞處的信箱裏查找,今天上午的新聞發佈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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