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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發言人就美人權團體"自由之家"報告事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2日   來源:外交部網站

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就美國人權團體“自由之家”報告事答記者問

2007/05/11

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資料圖片)

    問:據報道,美國人權團體“自由之家”不久前發表“2007年度世界各國新聞自由度調查報告”,指責中國的新聞自由狀況,稱中國為“不自由國家”。你對此有何評論?

    答:上述論調十分荒唐,不值一駁。

    中國依法保護公民的言論和出版自由,中國媒體依法享有充分的報道自由。同時,與任何法治國家一樣,中國媒體應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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