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新聞發佈>> 臺辦新聞發佈會
 
臺辦12月26日在新聞發佈廳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26日   來源:臺辦網站

    12月26日上午,國臺辦在新聞發佈廳舉行了例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李維一主持,國臺辦法規局副局長張萬明首先發佈了有關增加仲裁機構增聘台灣仲裁員的措施,並一起回答了記者提問。

    李維一:各位上午好!發佈會現在開始。

    今天,我們請來了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法規局張萬明副局長出席本次新聞發佈會,就大陸有關仲裁機構增聘台灣仲裁員做新聞發佈。下面請張萬明副局長髮布。

    張萬明:各位上午好!下面我向大家發佈關於大陸方面仲裁機構增聘台灣仲裁員的基本情況。

    根據《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台灣同胞投資者與大陸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之間發生的與投資有關的爭議,可以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大陸的仲裁機構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聘請台灣同胞擔任仲裁員。

    自1998年至今,大陸已有16家仲裁機構聘請了台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它們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和北京、上海、重慶、廣州、廈門、深圳、青島、大連、武漢、長沙、西安、成都、蘇州、寧波仲裁委員會。目前,這16家仲裁委員會共聘任台灣仲裁員48名。據不完全統計,受理涉臺案件一千多件,主要涉及房地産、建築、投資、貿易等糾紛,受理案件數量和類型呈逐年增加之勢。大陸仲裁機構聘請台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對於促進涉臺仲裁工作,保護臺胞權益,提升投資環境,推動兩岸仲裁機構和仲裁人員的交流,起到了積極作用,受到社會各界尤其是兩岸工商界、法律界人士的普遍歡迎。

    仲裁作為解決平等主體之間民商事糾紛的重要手段,行之有效,具有專業、靈活、快捷、保密、成本較低等獨特優勢,已被越來越多的台灣同胞所認同。也有越來越多的台灣地區專業人士希望成為大陸仲裁機構的仲裁員。2005年、2006年舉辦的兩岸民間菁英論壇、國共保護臺商合法權益工作會談,均就逐步增加吸納台灣仲裁員的仲裁機構的數量、增加聘請台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和開展兩岸仲裁交流達成了共識。

    為滿足兩岸日益擴大的經濟、文化交流和人員往來的需要,目前又有21家仲裁委員會擬聘請台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它們是:天津、石家莊、瀋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南寧、海口、貴陽、昆明、鹽城、淮安、淮南、嘉興、惠州仲裁委員會。

    我們衷心希望並且相信,大陸更多的仲裁機構聘請更多的台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必將對促進兩岸各方面的交流和人員往來,保障兩岸當事人合法權益,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産生更大的積極作用。謝謝大家!

    李維一:下面請各位提問。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記者:台灣居民擔任大陸仲裁機構的仲裁員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張萬明:大家知道,仲裁工作是一項非常嚴肅的專業性工作,所以對仲裁員有一些基本的要求。凡是符合《仲裁法》和各仲裁委員會規定的要求,都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仲裁委員會將按照有關規定作出決定是否聘任。

    《仲裁法》明確規定,仲裁委員會應當從公道正派的人員中選任仲裁員,其中有幾項條件必須符合,當然這些條件只要符合其一即可,不是同時符合。一是從事仲裁工作滿八年;二是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三是曾任審判員滿八年;四是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並具有高級職稱;五是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並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此外,各仲裁委在《仲裁法》規定的原則範圍內還規定了更加具體的仲裁員聘用管理辦法,詳情可以登陸它們的網站進行查詢。

    仲裁委員會是依法按照程序自主開展聘請台灣仲裁員工作的,並對外正式公佈仲裁員的名單。大陸仲裁機構已聘請的台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的仲裁員,都是熟悉兩岸經貿法律事務、在其專業領域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專業人士,如知名的律師、會計師和法學教授等。

    當然在糾紛發生後,是否請仲裁員來仲裁,主要尊重當事人的意願、當事人的選擇以及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據了解,已經有相當一部分台灣仲裁員實際參與了辦案,而且效果良好,受到業界的肯定。謝謝。

    台灣年代電視臺記者:最近台灣方面有蔣家長媳蔣方智怡提出,希望能夠將“兩蔣”(蔣介石、蔣經國)移陵到浙江奉化老家這樣的心願,不知道這邊相關的回應和準備工作怎麼樣?

    李維一:我們看到了有關報道。

    廈門衛視記者:關於對臺徵聘仲裁員的問題,下一步我們對於加強對臺仲裁有什麼具體的措施和舉措?

    張萬明:實際上,大陸方面增加仲裁機構增加聘請台灣仲裁員的數量,這本身就是加強涉臺仲裁的一個重要舉措。

    當然,除此之外,我們考慮採取的措施還包括:

    第一,進一步加強對涉臺仲裁的宣傳。要通過各種途徑、方式和辦法對涉臺仲裁進行宣傳、介紹,讓當事人真正了解仲裁、相信仲裁並願意選擇仲裁。

    第二,我們要重點向臺商介紹和推薦標準仲裁條款。要進一步明確和倡導按照《仲裁法》和《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有關規定,發生爭議後,當事人可以根據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仲裁。這種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法律效力,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使仲裁真正成為解決糾紛的主要手段之一。

    第三,鼓勵各仲裁委員會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加強對仲裁員,當然也包括台灣仲裁員的業務培訓,加強兩岸仲裁界的交流與合作。謝謝。

    台灣中天電視臺記者:“兩蔣”移陵的問題在台灣也引發了很大的爭議。我們比較好奇的是,大陸認為這是屬於蔣家的家務事呢?還是高度敏感的政治事件?如果蔣家有這樣的心願的話,大陸應該怎麼配合處理?

    李維一:我還是剛才的那個回答。

    福建東南衛視記者:請問張局長,仲裁的最終目的是促進民商事糾紛的最後解決,目前兩岸的仲裁裁決是否能夠得到對方的承認和很好的執行?謝謝。

    張萬明:這個問題很重要,如果裁決之後得不到執行,那就是徒然的。根據1998年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一項司法解釋——《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對台灣地區有關法院的民事判決、仲裁裁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予以認可;需要執行的,依法予以執行。舉一個例子,2004年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就認可和執行了台灣“中華仲裁協會”作出的一個涉及兩岸債權債務的裁決,效果很好。雙方當事人都很滿意。

    另外,據了解,按照台灣方面的有關規定,大陸作出的仲裁裁決也可以在台灣地區得到認可和執行,而且目前已經有多起大陸做出的仲裁裁決在台灣地區得到了認可執行。

    新華社記者:在今年9月26日的新聞發佈會上,發言人介紹了中華工商合作總社等單位組成的台灣農産品採購考察團赴臺考察,以及在臺簽署採購水果意向協議等情況。現在到了年末,請問目前大陸採購台灣農産品的進展情況。

    李維一:在去年4月,2006年4月的兩岸經貿論壇的閉幕式上,陳雲林主任宣佈,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為了幫助台灣農民解決水果、蔬菜豐産時出現的銷售困難,大陸的供銷合作總社和有關的供銷企業和行業組織將組成台灣農産品採購團赴台灣進行採購考察。在今年的9月,中華供銷合作總社和福建超大集團等有關單位組成考察團到台灣進行了實地考察。考察團走訪了台灣的雲林、高雄、嘉義、台南、屏東、花蓮等地方,考察了茶葉、水果有關生産基地和農産品交易市場,並且和當地的農會、産銷班進行了交流。同時,與台南縣的玉井鄉農會和台灣雲林縣的物流中心簽署了採購2000噸台灣水果的意向性協議。此協議涉及到的水果品種很豐富,包括葡萄柚、柳丁、香蕉、芒果和楊桃等。

    當下,正是台灣的葡萄柚和柳橙的豐産期。11月底,中華供銷合作總社所屬的上海市果品有限公司和北京市果品有限公司與台灣雲林縣物流中心協商簽訂了採購160余噸台灣葡萄柚等水果的合同。目前這批來自台灣的葡萄柚已經陸續抵達了上海和北京,將在元旦前投放這兩個城市的市場。這次的採購正是按照在九月份大陸有關考察團在台灣考察期間所簽的意向性協議所執行的。據了解,近期上海市果品有限公司和福建超大集團正在與台灣有關單位就採購台灣的柳橙進口大陸進行協商安排。這批柳橙有望在元旦和春節期間投放上海和北京市的節日果品市場。據介紹,這批台灣水果風味獨特,歡迎廣大消費者採購、品嘗。這裡做一個廣而告之的宣傳。

    台灣東森電視臺記者:2007年即將過去,2008年就要到來,請問08年的對臺工作重點以及對未來兩岸關係的展望?有看法説,目前為止到明年5月是兩岸關係的新的高危期,請問發言人對兩岸關係的看法?

    李維一:我們在新一年的首次發佈會上會有這方面立場的表達。

    台灣《聯合報》記者:請問現在既然蔣家的家屬提出移陵的願望,目前是否是恰當的時機?大陸方面需要什麼主觀和客觀的因素來配合?或者是需要什麼協商程序?謝謝。

    李維一:我們看到了有關的報道。

    台灣中央社記者:台灣方面最近有一個消息,北京這邊明年準備在台灣海峽中線劃出一條新航線。能否證實這個消息?台灣方面表示這會影響到雙方的飛航安全,您對此如何評論?12月初的時候,有一位台灣江姓講師在深圳遇害,我想知道這個案件的最新進展情況,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經抓到?

    李維一:第一件事情,您所説的情況,我並不了解。

    第二件事情,我也需要向深圳方面做進一步了解。

    香港鳳凰衛視記者:如果收到蔣家後人的提議,大陸方面會有怎樣的回應?我們看到有消息説,大陸方面有人士提出,現在即便是將陵寢移回大陸並不是一個良好的時機,您怎樣評論?謝謝。

    李維一:我剛才已經做了回答。

    中央電視臺記者:近日有台灣著名的藝人表示,希望為明年北京的奧運會創作歌曲。請問對台灣人士參與奧運歌曲的徵集以及參加演出有什麼特殊的規定?謝謝。

    李維一:據我們了解,北京奧組委所組織的北京奧運會歌曲徵集評選活動已經開展了四年。這個活動除了面向大陸的專業音樂工作者和廣大業餘音樂愛好者以外,同時面向廣大台灣同胞、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和海外僑胞,面向廣大的外國人士。所以,主辦方是積極熱忱地歡迎台灣的專業音樂工作者和業餘音樂愛好者來積極踴躍參加。

    大家也知道,不久前上海世博會公佈了世博會的吉祥物“海寶”,這樣一個卡通品的吉祥物。這個吉祥物的原創設計者正是來自台灣的設計師巫永堅先生。巫永堅先生根據漢字産生了這樣一個非常好的創意,在此基礎上和上海市的設計師邵隆圖先生共同組織創立了團隊,將吉祥物進行了完善,最後形成了以漢字“人”字為基本創作元素的卡通型世博會吉祥物,並在兩萬多件應徵作品中脫穎而出。這説明來自台灣同胞好的、優秀的應徵作品在奧運會歌曲徵集活動中也有機會脫穎而出。

    本次發佈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相關鏈結
· 臺辦舉行發佈會介紹台灣農民申辦個體工商戶情況
· 臺辦舉行發佈會介紹恢復天然砂對台灣出口並答問
· 臺辦舉行發佈會介紹考慮恢復天然砂對臺出口等
· 臺辦舉行新聞發佈會 就當前兩岸關係答記者提問
·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譴責陳水扁“台獨”分裂言論
· 臺辦:十七大確定今後對臺工作指導思想主要任務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