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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報拉薩"3•14"事件兩起縱火案有關情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4日   來源:公安部網站

    2008年3月24日下午17時,公安部新聞發言人單慧敏在亞洲大酒店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公安機關偵破拉薩“3.14”事件中兩起縱火案的有關情況。

    近日,拉薩市公安機關先後抓獲了拉薩市 “以純服裝專賣店”縱火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其美拉宗(女,藏族, 20歲,日喀則南木林縣南木林鄉雪堆村人),邊吉(女,藏族, 21歲,日喀則薩迦縣卓達鄉羅布村人),邊吉(女,藏族, 23歲,拉薩市尼木縣麻江鄉唐堆仲村人);和達孜縣摩托車專賣店縱火案的2名犯罪嫌疑人洛亞(男,藏族,25歲,拉薩市達孜縣雪鄉扎西崗村人),剛組(男,藏族,22歲,農民,拉薩市達孜縣德慶鄉人)。經初步審訊,犯罪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一、拉薩市“以純服裝專賣店”縱火案

    3月14日,拉薩市發生了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當日下午14時30分許,其美拉宗、邊吉等3名犯罪嫌疑人來到位於拉薩市北京中路“以純服裝專賣店”。當時該店的卷簾門已被其他犯罪分子砸開,店內的大部分財物已經被洗劫一空。其美拉宗、邊吉等3名犯罪嫌疑人用打火機先後3次點燃了被拋棄在店內的牛仔褲,並將商店內未被搶走的其他衣物、衣架等易燃物投入火中,導致在很短時間內形成巨大火勢。犯罪嫌疑人見火勢已經形成,隨即離開了現場。

    根據現場勘查和其他確鑿證據證實,3名犯罪嫌疑人進入“以純服裝專賣店”作案,導致“以純服裝專賣店”內的5名女售貨員被燒死,她們分別是:楊冬梅(女,漢族,24歲,四川省岳池縣人),次仁卓嘎(女,藏族,21歲,日喀則謝通門縣人),陳佳(女,漢族,19歲,四川省遂寧市人),劉燕(女,漢族,22歲,四川省人),何欣欣(女,漢族,20歲,河南省人)。

    3月24日,其美拉宗,邊吉(日喀則)和邊吉(尼木縣)因涉嫌放火罪,已由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二、達孜縣摩托車專賣店縱火案

    3月15日22時許,犯罪嫌疑人洛亞參與拉薩市達孜縣德慶鎮的聚集鬧事,對商店和執勤民警進行打砸。此後,又用石頭對該縣糧食局商品房“民和商店”進行打砸,並夥同他人縱火燒燬該商店。隨後,洛亞又跑到摩托專賣店,夥同另一犯罪嫌疑人剛組,將該店的卷簾門強行砸開,並點火焚燒該店。店面被點燃後,洛亞又跑到隔壁饅頭店內,將兩個液化氣罐扔到摩托車店內,導致躲在店內二樓的5名受害人死亡。5名受害人分別是:梁智偉(男,漢族,33歲,河南省人),吳紅霞(女,漢族,31歲,河南省人),他們8個月大的兒子以及店內的2名修理工。

    3月22日、23日,公安機關分別抓獲了犯罪嫌疑人洛亞、剛組。經初步審訊,犯罪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審查工作還在進行中。

    事實勝於雄辯。這兩起縱火案件再次以鐵的事實表明,“3•14”事件絕不是什麼“和平示威”、“和平抗議”,而完全是嚴重的暴力犯罪事件。發生在西藏拉薩的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是達賴集團有組織、有預謀、精心策劃煽動的,是境內外藏獨分裂勢力相互勾結製造的。其險惡用心就是要製造動亂,干擾、破壞以和平為主題的2008年北京奧運會,破壞我國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以達到分裂祖國的罪惡目的。暴徒的殘忍行徑激起了西藏各族人民的強烈憤慨,遭到了全國人民的強烈譴責。

    目前,在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的堅強領導下,“3•14”事件已經得到了平息,拉薩的社會秩序基本得到了恢復。西藏各族人民堅決擁護政府採取的各項處置措施,堅決支持公安機關依法打擊處理參與打砸搶燒事件的犯罪分子。公安機關在執行處置任務時,始終堅持維護社會穩定、維護法律秩序、維護各族群眾的根本利益的原則,堅持文明執法,嚴格執行紀律,積極救助受害群眾,全力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在整個依法處置過程中,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始終保持了極大的克制,沒有使用任何殺傷性武器。在處置此次事件中,共有242名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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