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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介紹機構改革等三方面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31日 14時17分   來源:新華網

    2008年7月31日上午10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舉行二季度新聞發佈會。圖為發佈會現場。(新華網 王翰林攝) 

    2008年7月31日上午10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舉行二季度新聞發佈會,也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建後的第一次新聞發佈會。圖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新華網 王翰林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 尹成基]:新聞界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歡迎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佈會。這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建後的第一次新聞發佈會。今天發佈的內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機構改革的情況;二是抗震救災的情況;三是上半年業務工作的進展和下半年的主要安排。

    今年以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更好實施人才強國戰略,進一步加大就業再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力度,順利完成機構改革,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的進展。特別是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災害發生後,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災區人才支持、就業援助、社會保障等各項工作,為奪取抗震救災工作的勝利發揮了積極作用。

    首先,我向大家介紹一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機構改革的有關情況。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經過4個月的努力,我部機構改革工作基本完成。目前,我部、國家公務員局“三定”規定已經印發,內設機構設置順利完成,機關幹部安排正式到位,各項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在我部“三定”規定起草過程中,主要把握了兩點:第一,準確界定職責。重點在科學設置、提高效能上下功夫。現在,根據國務院批准的我部“三定”規定,明確我部職能涉及兩大領域:一是以促進就業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為核心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二是以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管理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職能。第二,科學設置機構。對兩部綜合部門進行徹底整合,對職能相近、業務交叉的司局重新整合,其他業務司局原則上不動。同時,依據新的職能設置新的機構。兩部原有27個司局,新部設置25個司局,包括23個職能司局和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細化各司級單位“三定”規定。部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改革,將在調查研究、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再作進一步研究。

    二、抗震救災工作情況。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後,我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動起來,從職能職責出發,有力、有序、有效地開展抗震救災工作,為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具體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組織實施 就業援助。積極研究擬定災區擴大就業的政策措施,參與籌備國務院召開的地震災區恢復工業生産和擴大就業座談會,落實19個省區市和廣東省深圳市與3個災區省份簽訂對口就業援助協議。同時,指導災區大力開展生産自救,鼓勵勞動者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積極組織勞務輸出,加強就業服務,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穩定和擴大災區的就業。截至7月27日,災區實現異地轉移就業14.6萬人,實現就地就業64.2萬人。

    (二)確保社會保險各項待遇發放。這次地震對做好災區群眾的社會保障工作提出了嚴峻挑戰,經辦服務系統受到嚴重損毀,現在這些系統通過在災區設立經辦點,相關工作也都及時恢復,有很多災區受傷人員都是參加了工傷和醫療保險的,同時,受地震影響部分企業停産或半停産,這也為社會保險費的徵繳帶來了一定的影響,這就使我們面臨著增支與減收的雙重壓力。我們會同災區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努力解決資金缺口問題,兌現傷亡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保證職工的基本醫療待遇,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三)保障職工基本生活。指導災區認真做好勞動關係的調處工作,引導重建企業和吸納農民工的企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研究涉及企業職工安置、保障基本生活、失業保險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會同工會等部門,共同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安撫工作,保持了職工群眾的思想穩定。

    (四)做好災區農民工工作。各級農民工工作協調機構及時掌握輸入地災區農民工的工作和生活情況,採取多種措施,安撫和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開闢維權綠色通道,對要求返回災區的農民工足額支付工資,切實維護職工的基本權益。積極引導用工單位保持勞動關係穩定,確保農民工從災區返回後能夠順利、穩定就業。 

    (五)為災區提供人才支持。根據災區對人才的實際需求,我們及時為災區補充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災後恢復重建提供專業技術人才服務支持。加強災區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能力建設以及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積極幫助災區恢復重建引進國外智力。分別會同教育部、公安部等17個部門開展了23批次表彰,共表彰90個系統“抗震救災英雄集體”,129名系統“抗震救災英雄”。 

    (六)編制恢復重建災區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會同災區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摸清災區公共就業服務場所、社會保險經辦場所、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臺、技工學校等公共服務設施受損情況。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組織編制了《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根據全國對口支援的範圍和統一要求,指導有關支援省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對災區提供支持。 

    (七)組織實施技工院校對口援助。安排勞動保障部門組織本地國家重點技工學校積極接受災區學生繼續在對口專業學習,已有2700名災區學生轉移到北京、江蘇等16個省市繼續就讀。對在地震中成為孤兒、並有意願就讀技工院校的初、高中畢業生,組織到各地技工院校學習。

    災後恢復重建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下一步我們將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繼續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災區就業。一是將解決災區勞動者就業問題納入恢復重建規劃統籌考慮。鼓勵災區恢復重建企業和其他地區援建單位在恢復重建中優先吸納受災地區勞動者就業。對重災區企業新增崗位,招用當地因災失去工作的城鎮職工,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二是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根據災區恢復生産和災後重建工作的總體安排,開發廢墟清理、傷員看護、治安維護等公益性崗位。三是鼓勵災區勞動者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四是鼓勵和組織各地特別是經濟發達地區到災區定向招工,幫助災區勞動力有組織地勞務輸出和異地分散就業。五是切實做好受災地區零就業家庭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進一步落實技校培訓援助計劃。六是積極預防和調控失業。加強對就業形勢特別是地震對就業影響的對策研究,對因地震引發的失業和崗位流失情況進行跟蹤監測;對短期內失業人員激增、失業率攀升等情況,妥善採取措施,做好失業調控工作,積極預防和避免因災規模性裁員行為發生。

    (二)繼續確保待遇發放。一是足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和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確保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和退休人員養老金足額發放。二是繼續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幫助四川等災區解決社會保險基金缺口問題。三是認真核查情況,抓緊進行工傷認定等工作,及時兌現工傷保險待遇,開展工傷康復援助行動。四是加快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推動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增強應對和化解風險的能力。 

    (三)繼續穩定職工隊伍。一是指導災區企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在恢復重建期間盡最大努力穩定原有職工隊伍。隨著企業逐步恢復正常生産經營秩序,儘快幫助職工重返工作崗位,依法支付工資報酬,妥善處理爭議,努力保持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二是抓緊研究涉及企業職工安置、勞動關係處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切實保護職工基本權益。三是會同工會等部門,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共同做好職工的政治思想和安撫工作,保持職工群眾的思想穩定。

    (四)繼續為恢復重建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一是開展人才對口支援工作。二是為災後恢復重建提供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服務,加強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三是加強災區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能力建設。四是做好受災地區“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的安置工作,對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指導災區黨政機關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五是選擇推薦農林牧漁等方面的優良品種和適宜推廣的栽培技術,用於災後重建。六是繼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抗震救災英雄模範評選表彰工作。七是妥善安置好參加抗震救災工作並納入今年轉業計劃的軍轉幹部。 

    第三方面,我主要向大家通報一下上半年的工作進展和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一)就業再就業工作。上半年,各地、各部門圍繞中央確定的目標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於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8]5號)精神,進一步落實積極的就業政策,就業再就業工作取得新的進展。1-6月,全國累計實現城鎮新增就業人員640萬人,為全年目標任務1000萬人的64%;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人數282萬人,為全年目標任務500萬人的56%;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77萬人,為全年目標任務100萬人的77%。截至6月底,全國城鎮登記失業人員835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0%。

    下半年工作安排,一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恢復工業生産和擴大就業座談會精神,切實做好對受災地區的就業援助工作。在督促19個省市和廣東省深圳市認真落實對口就業支援協議的基礎上,進一步指導和鼓勵各地特別是經濟發達地區到災區定向招工,開展有組織的勞務輸出對接活動,在災區生産自救中由政府提供一批就業崗位,在恢復重建時有組織地安排大量災區勞動力。同時,繼續指導各地和重點技工學校積極開展對災區技工學校的培訓援助,確保幫助他們完成學業、實現就業。二是全面實施《就業促進法》,完善和落實積極的就業政策。落實好各項就業扶持政策,充分發揮政策扶持勞動者就業、創業和鼓勵企業吸納就業的效力。三是全力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制訂出臺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指導意見,廣泛開展創業培訓,完善創業服務,鼓勵災區勞動者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並帶動更多就業。四是努力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推進高校畢業生技能培訓和就業見習計劃,暢通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和自主創業渠道,開展大學生就業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督查,指導和調度困難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五是完善就業援助制度和辦法,切實幫助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就業。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進一步落實崗位和保險補貼政策。實行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和“出現一戶、幫扶一戶、解決一戶”的動態管理,逐步形成援助零就業家庭和困難群體再就業的長效機制。全面落實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各項優惠政策和扶持保護措施,保障殘疾人的平等就業權利。六是完善公共就業服務,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建立健全縣鄉公共就業服務網絡,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公共服務職能,探索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統籌做好下崗失業人員特別是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復員轉業軍人等各類群眾的就業服務工作,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七是加大職業培訓工作力度,針對不同群體勞動者,組織開展相應的職業培訓,加快高技能人才培養,不斷提高勞動者就業能力和技能水平。同時,加強對就業形勢的分析,對失業和崗位流失情況進行監測,加強失業調控和失業預警。

    (二)人才服務保障工作。上半年主要工作:一是完善市場開放政策,推進區域間人才服務合作。根據《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協議,進一步放寬港、澳地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人才服務機構的準入條件。支持成立香港人才服務中心,推動泛珠三角人才開發合作機制的進一步完善。支持中國海峽人才市場等機構舉辦海峽兩岸人才交流與人力資源服務合作大會,加強兩岸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合作,促進兩岸人才交流。 

    二是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啟動新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籌備組織開展全國優秀農村人才表彰工作,會同中組部、中宣部、農業部等共同下發了表彰工作方案,目前各地正在組織開展表彰人選推薦工作。

    三是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聯合財政、教育等部門下發了《關於做好200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組織召開了全國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會議。制定下發了《關於切實做好2008年服務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首批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就業服務工作。

    四是圍繞國家建設重點和中央單位需求,切實做好人才服務保障工作。 

    下半年工作安排:一是加強法規政策建設,啟動《人力資源市場管理條例》起草工作;研究制定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起草《關於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意見》。二是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有關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現場招聘會等服務業務標準制定和推廣工作。三是組織開展全國範圍內的人力資源市場調查統計工作,研究制定人力資源市場統計指標體系,完善供求信息發佈制度。四是繼續做好“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督促各地做好2008年“三支一扶”招募、培訓等工作,重點做好服務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就業服務。五是做好人員調配工作,進一步完善人員調配政策與管理制度。

    (三)軍轉安置工作。上半年主要工作:一是認真做好接收安置工作。今年有5.6萬名軍隊幹部轉業地方工作。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會議、全國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做好今年軍轉安置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切實把中央制定的軍轉安置政策落到實處,確保軍轉幹部人盡其才、各得其所。我們會同中組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對參加抗震救災軍轉幹部安置工作作出專題部署和安排,提出了從優安置和重點安置等政策措施。

    二是積極推進自主擇業工作。加強對自主擇業日常管理服務工作的指導,及時宣傳推廣了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推薦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到非公有經濟和新社會組織任“黨建指導員”的經驗做法。積極籌備召開全國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經驗交流會。三是加強和改進軍轉教育培訓工作。進行軍轉教育培訓制度的規劃和研究,研究起草了加強和改進軍轉教育培訓工作的意見,啟動了軍轉教育培訓大綱的研究和起草工作。推進自主擇業軍轉教育培訓的試點和實踐,積極探索培訓工作前移,協調軍地有關部門利用軍轉幹部待安置時間,及時開展了適應性培訓和專業培訓。全軍對今年師職轉業幹部進行了安置前集中培訓。 

    下半年工作安排的主要工作:一是加強督查和指導,確保今年安置任務的落實。抓好參加抗震救災軍轉幹部安置工作,體現從優和重點安置的原則,確保抗震救災軍轉安置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二是穩步推進自主擇業管理服務工作。對反映比較突出的政策性問題,研究提出意見和措施,健全和完善相關政策。召開全國自主擇業管理服務經驗交流會,總結推廣各地開展日常管理服務工作的經驗。三是切實加強和改進軍轉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意見》,全面總結和推廣黑龍江等四省市自主擇業軍轉幹部教育培訓試點經驗做法,推動自主擇業軍轉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創新發展。拓展培訓方法和途徑,適時開通軍轉教育培訓網絡課程。

    (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上半年主要工作:一是全面部署職業資格的清理規範工作。會同發改委等七部門下發了《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規範各類職業相關活動的通知>的通知》,力爭年底完成。會同有關部門推進了中小學教師職稱和工程師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舉行了15項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二是高級專家選拔培養工作得到加強。啟動了“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戰略”研究工作。開展了2008年度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評選工作,制定了《關於高技能人才享受國務院頒發政府特殊津貼的意見》。組織高級專家休假活動和海內外專家西部服務活動。

    三是留學人員回國服務工作力度進一步加大。研究制定建立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綠色通道的配套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加大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組織開展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和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試點工作。四是博士後工作穩步推進。完成新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評議工作,新設站361個。積極推進博士後工作管理體制改革,啟動博士後科學基金特別資助計劃,開展完善博士後制度課題研究。五是繼續教育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完成專業科目培訓約30萬人、公需科目培訓約50萬人。部署了全年53期專業技術人員高級研修班計劃。

    下半年工作安排:一是加快職稱制度改革步伐。積極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和工程師制度改革,積極推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建設,完成清理規範各類職業資格相關工作。組織好下半年各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二是做好高級專家的選拔培養和服務工作。完成2008年度國務院特貼專家選拔工作,落實提高特貼標準有關工作。改革完善有突出貢獻專家選拔工作。做好百千萬國家級人選培訓工作。組織國內外專家赴西部、東北和災區,為這些地區提供智力支持和諮詢服務。三是加大留學人才吸引工作。完善吸引高層次留學人才政策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加大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加強留學人員回國服務體系建設,繼續開展省部共建留學人員創業園工作,組織留學回國專家服務團為災區重建提供智力支持,開展留學人員人才項目交流活動。

    四是推進博士後工作發展。制定博士後評估辦法並組織實施,使博士後評估工作進入制度化、法制化軌道。推進博士後工作管理體制改革,實施博士後科學基金特別資助計劃。五是加強繼續教育工作。修改完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推動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深入發展,繼續做好高研班、新疆特培、三江源人才工程等重要專項。

    (五)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上半年主要工作:一是積極配合國務院法制部門,做好《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暫行條例》的徵求意見和修改完善工作。二是推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工作。完成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備案工作,召開中央直屬和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座談會,共備案、核準53個部委和直屬機構的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方案,與48個單位就方案交換過意見。三是加強政策調研、指導和監督檢查,參與事業單位分類和養老保險試點方案研究工作和醫藥衛生、文化等有關行業體制改革政策研究工作。

    下半年工作安排:一是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做好《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暫行條例》的修改完善工作,爭取條例儘快出臺。條例出臺後,及時做好有關政策解釋和宣傳工作。二是加快制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暫行條例》配套政策規定,研究修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暫行規定》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並適時出臺。抓緊修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規定》、《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出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暫行規定》。三是繼續加快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和直屬機構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方案的備案、核準工作。四是規範人員聘用管理。繼續開展事業單位進人情況的督導檢查工作,完善公開招聘政策,研究起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施意見。加強對聘用合同簽訂、變更、履行等主要環節的規範管理,加大對各種違規用人的查處力度。

    (六)社會保障工作。上半年主要工作:一是繼續確保了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和結算。上半年,在南方數省遭受冰凍雨雪災害和四川等地發生強烈地震災害的情況下,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堅持特事特辦,及時研究調整相關政策,調整養老金髮放方法,加大對災區 的基金調劑力度,加強對重點地區發放情況的監控,有力地鞏固了確保發放的成果。今年1-6月,全國實發基本養老金3724億元,截至6月底,全國已連續54個月實現基本 養老金當期發放無拖欠。同時,在汶川大地震後及時明確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的特殊政策,切實保障了災區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待遇。

    二是各項社會保險制度進一步完善。擴大做實個人賬戶試點工作穩步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步伐加快,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進展平穩,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正在進行啟動前的準備工作,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正在抓緊制定研究制定和徵 求意見。今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新增229個試點 城市,其中目前已有219個城市出臺了實施方案。東部地區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試點有序推進,失業保險基 金對促進就業發揮了更積極的作用。工傷保險各項政策、標準進一步規範,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試點工作繼續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穩步推進。

    三是各項社會保險覆蓋範圍繼續擴大,基金收入持續增長。6月底,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 21029萬人、24907萬人、12010萬人、13025萬人、8452萬 人,分別比去年底增加892萬人、2596萬人、365萬人、 852萬人和677萬人。1-6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達到 4403億元,同比增長30.5%;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1296 億元,同比增長34.2%;失業保險基金收入258億元,同比 增長26.0%;工傷保險基金收入97億元,同比增長35.3%; 生育保險基金收入51億元,同比增長44.4%。四是加強基金監管,確保基金安全。社保基金專項治理工作穩步推進 ,企業年金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

    下半年工作安排:一是切實做好地震災區各項社會保險工作,繼續確保養老金髮放工作實現當期無拖欠和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充分考慮地震等災 害對災區社會保險金髮放工作的影響,完善有關政策措施 ,加大資金調劑力度,多渠道解決基金缺口,提高社會保 險統籌層次,加強對災區社會保障待遇支付工作的監控和指導。按照國家地震災後重建規劃的總體部署,指導四川等受災地區搞好災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建設,儘快恢復社會保險工作的正常運轉。

    二是研究制定2009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統籌考慮物價上漲、艱苦邊遠地區等因素,適當確定傾斜政策,兼顧企業內部各類人員的待遇平衡關係。同時,積極研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正常調整的長效機制。

    三是繼續完善各項社會保險制度,抓緊解決有關歷史遺留問題。儘快制定出臺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和養老 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擴大做實個人賬戶試點,大力推進省級統籌,積極穩妥地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推動企業年金工作深入開展,認真研究未參保 困難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和城鎮無工作老年居民的參保政策 。繼續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強化醫療保險管 理服務,通過多渠道籌資解決關閉破産國有企業、困難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等的醫療保障問題;督促沒有出臺生育保險辦法的省份儘快制定出臺。加強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工作,積極穩妥地解決好“老工傷”問題。指導東部地區進一步做好擴大失業保險支出範圍試點工作。繼續推動地方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擬訂試點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四是進一步加大擴面徵繳工作力度。以《勞動合同法》和《就業促進法》的實施為契機,加大擴面工作力度,強化基金徵繳,做好稽核清欠工作,實現基金應收盡收。五是繼續加強基金監管。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社保基金專項治理工作。抓緊修改完善個人賬戶基金投資管理辦法。進一步做好企業年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勞動關係調整和權益保障工作。上半年主要工作:一是《勞動合同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貫徹落實工作進展順利。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勞 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繼續開展相關法規政策的清理工作。對用人單位用工的指導和管理得到加強,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建設穩步推進,及時調查處理了少數企業的違法用工事件。上半年勞動合同簽訂率有所提高,在勞動爭議快速增加的情況下,妥善處理了一大批勞動爭議案件。二是企業工資分配工作穩步開展。積極探索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在前兩年各地加快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基礎上,今年又有15個地區執行了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

    目前,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為深圳市的10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為北京市的9.6元。繼續指導各地發佈工資指導線和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引導企業通過集體協商合理確定職工工資。多數省份已基本解決工資歷史拖欠問題,同時,各地繼續加強了防範新欠的制度建設。三是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力度進一步加大。在加強日常檢查的同時,集中組織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和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等專項行動,及時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有力地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下半年工作安排:一是進一步做好《勞動合同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貫徹實施工作。加強宣傳和解釋工作,密切關注並及時研究解決法律實施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繼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制定工作,推動各類企業與勞動者普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加強勞動用工的指導和管理,加快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建設。抓緊研究制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配套政策法規。二是進一步加強企業工資分配工作。改進和加強對企業工資分配的宏觀指導,以工資集體協商為重點,推進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指導各地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平均工資和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因素變化情況,進一步研究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研究規範國有企業負 責人薪酬管理和改革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的意見。 

    繼續督促各地加大解決企業工資歷史拖欠問題的力度,完成基本解決工資歷史拖欠的任務,並進一步推進預防和解決拖欠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建設。三是加強勞動爭議仲裁和監察執法機構與隊伍建設。指導各地提高仲裁工作的效能和專業化水平,加強勞動爭議協商調解機制建設;完善監察體制機制,加強監察機構建設。 

    (八)農民工工作穩步推進。上半年主要工作:一是抗擊特大自然災害期間的農民工工作及時有效,為災區農民工提供了比較好的服務和政策支持。積極應對春節前後南方地區的冰雪災害,千方百計做好農民工返鄉疏導以及滯留務工地農民工的勸慰工作。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後,緊急協調動員各地各部門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災期間的農民工工作,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針對災區的專項就業援助行動,各地對災區外出務工的農民工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安撫慰問活動,並積極妥善地處理災區農民工返鄉、勞動合同、工資結算等問題。

    二是解決農民工突出問題的專項行動成效顯著。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行動,嚴厲打擊和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涉及的人數和金額與往年相比明顯下降。連續第四年組織開展了對農民工提供免費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的“春風行動”。開展了推動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春暖行動”,督促各類企業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三是繼續推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平安計劃” 和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專項擴面行動。截至6月末,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人數4539萬人,比去年底增加559萬人;參加醫療保險人數3754萬人,比上年末增加623萬人。四 是優秀農民工評選表彰的準備工作進展順利,各地各部門已進入省部級評比選拔階段。 

    下半年工作安排:一是繼續做好災後重建期間的農民工工作。積極協調和動員各地各部門將災區農民工納入對口支援對象,繼續在技能培訓、就業援助等方面給予災區農民工重點支持和扶助。二是繼續做好農民工各項工作。以預防新欠為重點,進一步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和偏低的問題。加強農民工勞動用工管理,大幅推動提高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加大監察執法力度,著力解決農民工在安全生産和勞動保護等方面的問題。搞好農民工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切實提高農民工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並切實健全完善農民工培訓管理的體制和機制。繼續推動農民工參加工傷和醫療保險,抓緊研究制定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積極穩妥地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

    三是切實做好全國優秀農民工評選表彰工作。適時召開全國優秀農民工和農民工先進集體表彰大會。結合評選表彰工作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營造全社會尊重和關愛農民工的良好氛圍。下面歡迎大家提問。

    2008年7月31日上午10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舉行二季度新聞發佈會。圖為新華社記者提問。(新華網 王翰林攝)

    [新華社記者]:機構改革歷來是大家關注的焦點問題,剛才尹司長也做了簡要的介紹,但是感覺還不解渴,能不能請尹司長具體談談兩個部人員安置和機構整合的情況,比如哪些司局合併了,哪些司局是新增設的,那些司局是保留的?另外,在這個過程中是如何體現大部制改革的特點的?謝謝。

    [尹成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作為這次機構改革中大部門體制探索的部門之一,通過"三定"體現積極探索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是我們的重要責任。第一,在職責界定上,我們堅決貫徹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加大機構整合力度,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黨的十七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要著力轉變職能、理順關係、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做到權責一致、分工管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保障。為貫徹中央要求,我部明確提出了以"四個有利於、一個加強"為目標來界定職責。

    這"四個有利於",就是有利於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有利於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有利於整合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有利於統籌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一個加強",就是加強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

    第二,在機構設置上,我們遵循三條原則:一是按照人力資源開發、管理和社會保障的新職能進行整體設計;二是保持工作的連續性、穩定性;三是減少職能交叉,堅持一件事由一個司局負責。按照上述原則,對兩部7個綜合部門進行徹底整合,對職能相近、業務交叉的5個司局重新整合,其他7個業務司局原則上不動,同時依據新的職能設置6個新的機構。

    通過這樣的內設機構設置,達到了精簡、統一、效能的目標。比如,勞動監察、農民工工作、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調解仲裁等,就是依據新的職能而設置的新機構。

    第三,在人員安置方面,遵循兩點原則進行:第一是人員不分流,第二是人員的職務妥善安排。按照上述原則,這次原兩部機關司局級幹部都得到了妥善安排,處級及處以下人員已經全部到位。對我部的組建工作,部黨組高度重視,在職責確定和機構設置上,充分發揚民主,多方聽取意見,同時要求各項業務工作有條不紊開展,實現機構改革與業務工作順利推進的目標。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記者]:今年有15個地區執行了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也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而現在的情況是物價上漲較快,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除了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外還有哪些其他措施保障低收入者的生活,謝謝。

    [尹成基]:黨中央國務院對於因物價上漲給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所帶來的影響非常重視,我們從去年下半年就開始採取了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在加大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力度的同時,我們還從另外幾方面採取了相應的措施。去年年底到春節之前,全國31個省(區、市)都執行了新的失業保險金標準,並且確保待遇能夠及時、足額地發放到失業人員手中。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後,各地失業保險金平均水平已經達到375元/月,比調整前提高了19%,應該説這個幅度還是比較大的。

    第二個方面就是做好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 。兩個三年連調中的這次的第二個三年連調,在第二個三年連調中很大程度上考慮到了物價的上漲,今年下半年我們還要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提出明年調整的方案。落實積極的就業政策,對零就業家庭的就業給予特殊的就業支持。大家知道,有基本的收入是保障基本生活的最重要的方式,我們對於有困難的勞動者提供就業援助,讓他們實現就業這是保障基本生活的最根本的措施。在這方面各地都非常重視,採取了一系列的有針對性的措施,對零就業家庭我們實現動態的、跟蹤管理的制度,有一戶 消滅一戶,較好地解決了困難群體的就業問題。已經有一半的省份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下半年,我們對其他省份要加強督導,儘快調整。

    [人民日報記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對服務期滿的“ 三支一扶”大學生在就業方面有什麼政策支持? 

    [尹成基]:2006年,中組部、人事部等八部門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從2006年開始連續5年,每年招募2萬名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一般為2——3年,簡稱“三支一扶”。今年,首批參加“ 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生已經服務期滿,做好他們的就業服務工作,是2008年“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做好此項工作,我部下發了《關於切實做好 2008 年服務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服務工作的通知》,主要採取以下幾項措施:

    一是讓這些服務期滿的大學生及時得到機關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信息,有利於他們參加報考;二是加強與教育、人事、財政、農業、衛生等有關部門的溝通配合,充分挖掘新的崗位,能夠吸納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三是各級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對自主擇業的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 大學生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一旦機構得到了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的申請就專人負責幫助指導就業;四是特別針對地震災區“三支一扶”期滿的大學生提供就業服務,不能因為地震災難使他們的就業受到影響,特別是因災失去雙親、因災致殘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要重點予以幫助。

    [中國勞動保障報社記者]:在四川汶川大地震發生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迅速行動起來,從職能職責出發,有效地開展了抗震救災工作。我想請您具體介紹一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對地震災區實施就業援助的情況。謝謝。 

    [尹成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災後就業問題,把解決就業問題作為災後恢復重建的一項重要內容。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立即對地震災區就業援助做出專門部署,會同財政部迅速出臺相關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將因災出現的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納入就業援助的對 象範圍,落實相關政策,結合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大力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並按規定提供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四川等受災省及時搭建了與全國各地特別是經濟發達地區的勞務輸出對接平臺,針對地震災區勞動者的特點,積極與省內外勞動保障部門及相關單位聯絡和溝通,積極開展就業援助工作。全國各地將開展就業援助作為對口支援的重要內容,通過多種形式與災區開展勞務對接。

    下一步,我們還將採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迅速開展多渠道摸查工作,掌握來自災區在本地就業的勞動者就業及其家庭受災情況,開展多種形式的幫扶活動,及時做好安撫、慰問工作,穩定災區勞動者情緒。二是蒐集待遇較好的工作崗位信息,直接提供給地震災區勞動保障部門,並通過在地震災區舉辦專場或綜合性的招聘會等方式直接招工。三是為災區高校畢業生提供重點幫扶。四是充分發動社會各界力量,號召社會各界募集就業崗位,鼓勵各類企業更多吸納災區勞動者,對災區就業援助提供支持和幫助。

    好,謝謝大家,今天的發佈會到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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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通知為災後重建提供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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