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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就加方駁回賴昌星暫緩執行遣返令申請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22日   來源:外交部網站

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答記者問

    問:北京時間7月22日,加拿大聯邦法院決定駁回賴昌星關於暫緩執行遣返令的申請。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賴昌星是中國司法機關通緝的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案發後潛逃加拿大多年。中國政府關於賴昌星回國依法接受審判的立場十分明確。我們對加拿大法院的決定表示歡迎。

最高法:承諾不判處死刑是緝捕賴昌星的必要條件

     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田雨、崔清新)針對許多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對賴昌星一案進展情況的關注和疑問,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倪壽明13日做客新華網回答網民提問時表示,承諾不判處賴昌星死刑,是國際合作途徑緝捕賴昌星的必要條件,這種做法與司法是否公平沒有任何關係。

    今年2月13日,中紀委副書記幹以勝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賴昌星回國會受虐待”毫無根據,我國已承諾不判賴昌星死刑。外交部發言人也在當天重申,在遣返賴昌星問題上,中國的立場沒有變化。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指出,世界上有許多國家,包括加拿大,廢除了死刑。因此,從這些國家遣返嫌犯,當可能導致最終對被遣返人判處死刑時,這些國家就會要求對方國作出不判處死刑的承諾。如果對方國不承諾,遣返要求就會被拒絕。 >>>詳細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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