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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公告沈孟路南北地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27日 15時47分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徐州市國土資源局關於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徐徵地通[2012]16號

    根據省政府蘇政地〔2011〕214號、省國土資源廳蘇國土資函〔2011〕92號文件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徐州市國土資源局經對被徵地村徵地補償登記復核,擬定了《關於沈孟路南北地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現將該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徵地面積及範圍

    本項目共徵收、補償鼓樓區琵琶街道辦事處琵琶社區、殷莊居委會集體土地公頃7.888(118.311畝)。其中,琵琶社區3.416公頃(51.246畝),殷莊社區4.471公頃(67.065畝)。被徵收土地地類及具體位置詳見建設項目用地勘測定界成果報告書。

    二、徵地補償標準

    1、土地補償費標準:耕地按前三年平均年産值的10倍計算,旱地年産值2000元/畝,水田年産值2200元/畝,菜地年産值3100元/畝。徵收其他農用地、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徵收鄰近耕地標準計算。

    2、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市政府關於調整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徐政發〔2011〕60號)規定標準計算。

    3、地上房屋建築由新田公司另行委託評估拆遷補償。

    三、被徵地村徵地補償費用

    本項目應支付琵琶社區徵地補償費總計614.952萬元。其中,土地補償費112.4541萬元,安置補助費172.9萬元,青苗補償費4.6317萬元,地上附著物補償費324.9662萬元。

    本項目應支付殷莊社區徵地補償費總計737.715萬元。其中,土地補償費為737.715萬元。

    四、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被徵收土地涉及需要安置琵琶社區農業人員91人,上述人員由被徵地社區按《市政府關於全面建立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徐政發[2004]43號)規定辦理。

    五、被徵收土地四至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對本公告內容如有不同意見,請於2012年6月10日前以社區為單位書面形式送達徐州國土資源局徵地處(徐州市建國西路80號)。

    聯絡人:楊先生 黃先生 電話:85803856 85803857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本《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如有爭議,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辦理,不影響組織實施。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