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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總理第二十九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全文)

2024-08-22 02:1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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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莫斯科8月21日電

中俄總理第二十九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

應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米舒斯京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強于2024年8月20日至22日對俄羅斯聯邦進行正式訪問。兩國總理于8月21日在莫斯科市舉行中俄總理第二十九次定期會晤。同日,李強總理同俄羅斯聯邦總統普京舉行會見。

兩國總理(以下簡稱“雙方”)指出,在兩國元首戰略引領下,中俄新時代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達到歷史最高水平並持續向前發展。2024年5月俄羅斯聯邦總統普京對華進行國事訪問期間,兩國元首對全方位發展中俄各領域合作作出戰略部署,指明前進方向。

雙方指出,中俄關係具有不結盟、不對抗、不針對第三國的性質。鞏固中俄關係是雙方基於兩國和兩國人民廣泛共同的根本利益作出的戰略選擇,不受國際風雲變幻影響。雙方堅決捍衛自身合法權益,反對任何阻撓兩國關係正常發展,干涉兩國內部事務,限制兩國經濟、技術、國際空間的企圖。

雙方重申,中俄始終視彼此為優先合作夥伴,始終堅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合作共贏。雙方將進一步以兩國元首共識為遵循,充分挖掘中俄關係潛力,在互利原則基礎上深化和拓展重點領域合作,助力兩國共同發展繁榮,造福兩國人民。

雙方將按照兩國元首達成的共識,繼續全面深化經貿、投資、能源、金融、科技、人文和地方等領域合作,共同努力提升務實合作的穩定性,協同推動兩國全方位互利合作邁上新臺階。

俄方重申恪守一個中國原則,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俄方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灣獨立”,堅定支持中方維護本國主權和領土完整、實現國家統一。中方支持俄方維護本國安全穩定、發展繁榮、主權和領土完整,反對外部勢力干涉俄羅斯內政。

雙方一致認為,應全面遵守《聯合國憲章》、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推動形成更加公正穩定的多極化世界格局。雙方指出,某些國家抱守霸權主義和新殖民主義,企圖利用所謂“基於規則的秩序”維護自身特權、侵犯他國主權、干涉他國內政、遏制他國經濟增長和科技發展、阻礙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群體性崛起勢頭。

雙方反對保護主義,反對實施包括治外法權在內的違背《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準則的強制性單邊措施。

雙方高度評價中俄總理定期會晤機制在協調推動兩國重點領域合作中發揮的重要作用,重申願進一步提高該機制效率,支持兩國有關部門、地方、團體和企業間交流,提升兩國務實合作規模,保證其真正的戰略性,為雙邊關係發展奠定更加堅實的物質和社會基礎。

雙方指出,面對外部經濟環境的負面影響和持續增長的壓力,中俄各領域經貿合作仍保持高水平發展。在雙方共同努力下,2023年,雙邊貿易快速增長,創歷史新高,提前實現兩國元首確定的2000億美元貿易額目標,務實合作重要領域取得積極成果。中俄將共同努力,有效推動雙邊經貿合作提升水平、激發活力、豐富層次、擴大規模。為此,雙方商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俄羅斯聯邦總統關於2030年前中俄經濟合作重點方向發展規劃的聯合聲明》為遵循,推動有關部門及機構積極落實達成的共識,就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溝通交流,確保有關事項可按照商定程序及時修訂增補。

——共同努力優化貿易結構,打造兩國經濟和雙邊貿易額的新增長點,推動電子商務發展。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繼續研究貿易和投資便利化,共同保障産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

——加強服務貿易合作,包括交通物流、創意和遊戲行業、動畫製作發行、數字貿易與標準、信息技術、郵政、旅遊等服務貿易領域合作,拓展金磚國家框架下服務貿易合作。推動落實2023年5月中國商務部與俄羅斯經濟發展部簽署的《關於深化服務貿易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積極鼓勵兩國電子商務領域合作,進一步完善合作機制,促進兩國企業在倉儲、物流領域交流,充分利用線上推廣活動促進本國産品進入對方市場。

——支持2025年在俄羅斯舉辦第九屆中俄博覽會及在博覽會框架下舉辦第五屆中俄地方合作論壇。

——擴大北極互利合作,在中俄總理定期會晤委員會北極航道合作分委會框架內開展務實對話,在航運開發、航行安全、極地船舶技術和建造方面加強合作,推動發揮北極航道在國際海運中的作用,提升破冰船服務能力,鼓勵兩國企業基於市場化原則積極開展北極航道運輸合作,對保護北極地區生態系統予以特別關注。

——擴大林業領域合作,共同推動在俄境內實施木材深加工等投資合作項目。

——通過分享經驗和最佳實踐擴大並深化知識産權保護領域合作,為兩國創新主體和權利人提供相關支持。

——積極擴大農業領域雙邊貿易規模,擴大兩國農産品相互準入品類,加強動植物檢驗檢疫合作,確保俄輸華豬肉符合獸醫衛生要求,促進兩國水産品貿易,擴大相關企業名單,推動俄熟肉製品早日輸華。加快俄飼料、冬大麥、冬小麥輸華檢疫要求磋商,推動取消俄對華出口油菜籽區域限制。

——繼續就完善兩國邊境口岸基礎設施保持密切合作,提升中俄邊境口岸過貨能力和效率。研究雙方共同接受的口岸工作時間方案,擴大主要口岸過貨品類。

——協同實施大型交通及跨境交通工程項目,同步推進中俄邊境口岸公路、界河橋梁、鐵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養護。

——推動兩國鐵路運輸量質齊升,通過採用電子單據提升鐵路過貨數字化水平,積極推動中俄蒙、中俄哈三方鐵路運輸項目。

——穩步發展中俄國際道路運輸,持續提升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水平。

——落實中俄《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便利公民往來協議〉的議定書》,簡化職業司機簽證辦理手續。

——利用數字技術和自動駕駛技術創新貨運交通運輸新模式。

——加強海運和河運領域的交流,深化中俄海上搜救合作。

——鼓勵兩國航空公司按照市場原則增加中俄間航班數量,擴大航線運行網絡。

——按照《中俄蒙發展三方合作中期路線圖》等文件推進中俄蒙三方合作,積極推進落實《建設中蒙俄經濟走廊規劃綱要》框架下重點合作項目和任務。

——加強海關領域合作。推動實施“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監管結果互認、進出境商品信息(包括價格信息)自動交換等合作項目。加快推進“單一窗口”合作,促進貿易便利。加強口岸海關部門對接協調,避免貨車大量排隊現象。全面深化雙方海關打擊走私,非法運輸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及其前體,以及知識産權保護、風險管理、海關貿易數據比對分析、海關稅費徵管等領域合作。合作打擊非法跨境販運核材料和其他放射性物質。

——積極創造良好條件,深化包括民用航空、能源設備、化工、冶金、林業及其他雙方共同感興趣領域的互利合作,推動合作項目落地。

——支持企業參加在兩國境內舉辦的展會活動。

——深化移動、郵政等信息通信技術交流合作,加強跨境光纜鋪設和維護合作,在電信、前沿技術、創新項目、標準化、電信設備測試領域開展互惠合作。

——擴大信息通信技術領域教育、研發、人才培養方面合作。

——在信息技術和信息安全領域就開源、操作系統、軟體和雲服務等問題保持經常性溝通。

——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基礎上積極開展人工智慧領域務實合作,加強在全球治理問題上的協調。支持成立中俄總理定期會晤委員會通信與信息技術合作分委會人工智慧工作組,圍繞人工智慧倫理治理、工業應用領域的經驗和最佳實踐分享開展合作。

——支持金磚國家就人工智慧能力建設、聯合研究、全球治理等開展合作,歡迎中方成立“中國-金磚國家人工智慧發展與合作中心”,推動加強産業對接、能力建設等合作。

——深化信息安全、數據安全、産業政策和標準、技術研究和人才培訓等領域協作。

——加強國家治理數字化(電子政府)、公文流轉電子化及電子簽名跨境互認領域對話。

——擴大電子遊戲領域合作,促進中俄電腦遊戲進入對方市場。

——加強無線電頻率協調,在中俄邊境地區共同使用無線電頻譜。

——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俄羅斯聯邦通信、信息技術和大眾傳媒監管署在相關領域的交流。

——深化航天領域合作,按計劃實施長期互利合作大項目,契合雙方在創新、科技和社會經濟發展領域的共同利益。

——繼續推動開展國際月球科研站建設,協調開展中俄月球探測項目。

——鼓勵落實《中國國家航天局和俄羅斯國家航天集團2023-2027年航天合作大綱》項目,推動發展長期互利夥伴關係。

——深化衛星導航領域合作,促進北斗和格洛納斯系統及其增強系統實現更高程度的兼容和互操作,加強兩系統服務性能的聯合監測和評估、用戶信息支持,以及兩系統應用發展,提高兩系統向用戶提供的導航服務質量和可靠性,並將兩系統更廣泛應用於兩國各經濟部門。

——密切環保領域合作,加強跨界水體保護,就突發生態環境事件保持協作,推動建設跨界自然保護地網絡,保護生物多樣性。

——高度評價兩國專家在汛期舉辦防洪合作工作會議取得的積極成果,願在中俄合理利用和保護跨界水聯合委員會機制下繼續深化跨界抗洪合作並成立獨立防洪工作組。

——加強固體廢物處理領域交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建立大型貓科動物跨境自然保護地的協議》,加強保護東北虎和東北豹生物種群,預防和打擊偷獵行為,保障野生貓科動物無障礙遷徙。

——繼續深化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合作,推動現代綠色建造技術創新,為青年專家經驗交流和專業發展提供平臺,包括舉辦中俄城建夏令營。支持有關教育機構和科研機構開展科研合作,鼓勵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與俄羅斯國家鑒定委員會在工程造價管理等問題上進行對接,支持專業機構建立夥伴關係,開展聯合項目。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俄羅斯聯邦政府反壟斷執法和競爭政策領域的合作協定》框架下,加強競爭政策領域交流合作,就發現和打擊跨國違反反壟斷法及其他不當行為方面保持協調配合,共同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促進市場健康發展,造福兩國和兩國人民。

——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合作。

——繼續深化標準化、計量、合格評定與檢驗檢測等領域交流與合作,促進中俄貿易便利化。開展計量領域項目合作研究、雙邊比對和磋商。定期交換標準信息,推進能源、民用飛機、農業及食品等領域更多標準互認。在國際及地區標準和計量組織中加強立場協調和相互支持。

雙方強調,當前,中俄兩國投資合作勢頭良好,繼續鞏固和提升中俄投資合作十分重要。雙方支持擴大相互投資規模,落實互利合作項目。雙方簽署新版《中俄投資合作規劃綱要》,並致力於推動全面實施,共同引領雙邊合作邁上新臺階。為此,雙方商定:

——加強裝備製造、交通、物流和基礎設施、農業、林業、建築業、化工、輕工業、採礦業、能源、創新與科學應用、旅遊、體育、可持續發展和氣候變化等領域投資合作。

——對包括列入中俄投資合作委員會清單在內的投資項目進行監測指導並提供全方位支持,並定期赴項目實施地開展聯合調研。

——為深化地區投資合作,建立地區投資合作項目清單,並指定負責部門予以定期更新。

——繼續就升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促進與相互保護投資協定》進行磋商,爭取儘快完成並於年內簽署。

雙方指出,進一步深化金融領域務實合作對保障中俄貿易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將繼續深化雙方金融機構、銀行間理解和對話交流,暢通中俄正常貿易結算渠道。為此,雙方商定:

——支持在雙邊貿易、投資、信貸及其他經貿活動中保持業已達成的高水平本幣結算比例。

——鞏固和發展支付結算基礎設施,包括在對方國家開設代理賬戶和分支機構。

——加強中俄銀行業保險業合作,包括加強監管領域合作,促進在兩國境內開設的雙方銀行和保險機構穩健發展;

——在中俄跨境貨物運輸以及國際貨運中,支持保險公司按照商業自願、風險可控的原則提供保險保障。

——支持併為相互投資創造必要條件,支持中俄機構在兩國證券市場以市場化方式融資,並根據市場化原則提供相應基礎設施服務。

——支持在提升支付便利性以及保險、再保險領域開展進一步合作,為雙方遊客量增長創造良好條件。

——在雙方會計準則(在債券發行領域)、審計準則及審計監管等效互認的基礎上,積極推動務實領域互利合作。

——進一步深化雙方在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領域,特別是在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以及歐亞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組織(EAG)框架內的溝通與合作。

雙方指出,中俄全方位、多層次能源合作成果豐碩,重申將促進能源合作持續拓展和高質量深入發展,確保能源貿易可持續發展並就建設配套基礎設施開展合作,以獨立和自由選擇、技術中立實現能源結構平衡,兼顧各國特點實施能源氣候政策基礎上,以公正、有序、平等的方式推進能源轉型。為此,雙方商定:

——深化石油、天然氣(包括液化天然氣)、煤炭的勘探、開採、加工和運輸等領域多層次合作,保障中俄油氣管道穩定建設及運行,推進液化天然氣領域項目合作,發展電力合作,支持現有能源合作項目,以及研究包括跨境項目在內的能源領域新項目。

——發展可再生能源、氫能、儲能、碳市場等新興領域合作。

——在已成功實施的田灣核電站和徐大堡核電站經驗基礎上,深化民用核能領域合作,積極推進熱核聚變、快中子反應堆、核燃料閉式循環合作,按照互利共贏、利益均衡原則探討以一攬子方式開展核燃料循環前端和共建核電站合作。

雙方積極評價中俄人文各領域交流持續活躍發展勢頭,願進一步擴大人文合作規模、覆蓋範圍,提升合作水平,賡續兩國人民睦鄰友好傳統。為此,雙方商定:

——持續擴大雙向留學規模並加強學術領域合作,包括支持兩國一流大學開展世界水平合作辦學,發展同類大學聯盟,聯合舉辦大學生暑期學校。增加基礎、職業、補充教育及數字教育技術領域合作,推進包括在“俄羅斯教師在海外”項目框架內的在俄中文教學和在華俄文教學,參與在對方國家舉辦的職業技能國際比賽。

——深化科技研究和創新領域合作,促進科技人文交流。探索合作的新領域、新方向、新模式,完善兩國有關部門開展的針對大學和科研機構的聯合科研項目遴選機制,增加機制框架下項目數量,拓寬合作領域,提質增效。繼續聯合舉辦高水平展覽和科技活動,鼓勵兩國青年學者在科學和創新領域合作交流。

——深化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領域互利合作。開展人員交流,研究和實施包括“大科學”裝置在內的共同科研計劃,根據中俄數學中心運行的成功經驗,推動北京大學和莫斯科國立大學在中俄基礎科學研究院框架下牽頭成立基礎研究雙邊協作平臺,依託相關高校、科研組織促進數學、物理、化學等基礎研究領域合作。

——高水平舉辦2024-2025年中俄文化年框架下活動,包括文藝演出、展覽交流、圖書館、電影、文化領域專業人才培養等。擴大文化活動的數量和規模,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與俄羅斯聯邦文化部2024-2027年合作計劃》,共同舉辦文化節,支持舉辦中俄文化大集、中俄圖書館論壇以及國際流行歌曲大賽,推動進一步深化地方有關領域合作。雙方反對將文化政治化,反對種族主義、排他性“文明優越論”,反對任何宣稱個別民族優越性和獨特性的論調和做法。

——支持衛生領域合作積極發展勢頭,促進兩國人民公平平等獲得安全、有效、高質量、可及的醫療服務。鼓勵中俄專家開展傳染病學、腫瘤醫學、核醫學、婦幼保健、眼科學、精神病學等領域合作。高度評價中俄醫科大學聯盟十年來工作成果,持續推動醫學教育和高質量人才培養合作。在現代技術、遠程醫療和人工智慧應用等醫學科學創新領域建立聯絡。促進藥品和醫療器械經驗交流和流通監管合作,繼續定期舉辦災難醫學國際會議和演習。

——共同反對在多邊平臺(世界衛生組織、金磚國家、上海合作組織、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將衛生問題政治化,在國際場合相互支持對方提出的倡議,確保生物安全和建立全球衛生架構。

——發展公共健康、醫療預防和流行病學領域合作。加強本土衛生領域合作,包括開展及時發現和消除流行性疾病傳染源的聯合行動。

——高度評價2022-2023年中俄體育交流年成果,繼續辦好中俄青少年運動會等聯合體育賽事。加強兩國競技體育後備人才培養合作,交流體育項目發展經驗,通過舉辦聯合比賽、訓練等方式提高兩國青少年競技水平,為加強地方合作創造條件。中方高度評價以開放形式在俄舉辦的金磚國家運動會。雙方高度重視上海合作組織、金磚國家及其框架下舉辦的活動對促進各國體育交流,推動奧運、非奧運、殘奧和民族體育項目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中俄反對將體育政治化,反對以國籍、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信仰、種族以及社會出身為由將體育作為歧視運動員的工具,呼籲國際社會遵循體育價值觀開展平等國際體育合作。

——推動媒體領域合作,包括電視節目和視聽內容聯合製播、媒體技術研發經驗交流,新媒體和電子遊戲産業發展,重大事件聯合報道,電視頻道節目相互播出,圖書翻譯出版,參加國際書展,聯合舉辦大型媒體活動,全面加強專業對話。雙方主張客觀公正的報道原則,在國際和地區新聞協會框架下就涉及彼此利益的問題相互支持。

——鼓勵互辦電影節和動漫電影周活動,支持合作拍攝影片。中方支持俄方設立“歐亞電影公開獎”並組建歐亞電影藝術學院。

——肯定遊客互訪量回升的積極態勢,推動進一步提升遊客數量,提升旅遊服務質量,改善旅遊基礎設施,簡化簽證程序,打造更多具有吸引力的旅遊線路。

——擴大檔案領域合作,推動實施聯合項目,包括舉辦歷史檔案展覽,出版檔案彙編,交流檔案工作經驗和檔案信息,以及在《2021-2025年中俄檔案合作分委會工作大綱》框架下的活動。

——支持對方舉辦世界青年發展論壇、世界青年聯歡節等大型國際青年活動,積極推進國際青年議程。繼續在文化和創意、青年創業、志願服務、公共外交領域開展聯合活動,推動中俄青少年參與金磚國家、上合組織等多邊活動。

雙方指出,中俄地方合作和邊境地區合作積極發展對雙方經貿、投資和人文合作具有特殊意義,支持兩國城市間開展交流,進一步拓展合作地域、行業和規模,完善法律法規基礎。為此,雙方商定:

——推動落實中國東北地區和俄羅斯遠東地區政府間合作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達成的共識。

——在俄羅斯遠東地區優惠制度框架下促進投資合作,加強互利生産合作。

——有效發揮中國長江中上遊地區和俄羅斯伏爾加河沿岸聯邦區地方合作理事會機制潛力,推動落實理事會第四次會議達成的各項共識。

——推動實施2024年5月簽署的《黑瞎子島(大烏蘇裏島)聯合保護開發規劃》,在2024年年底前召開黑瞎子島中俄聯合保護開發工作組第二次會議。

——繼續就中國船隻經圖們江下游出海航行事宜開展建設性對話。

雙方重申,願促進普惠包容的經濟全球化,就推動在多極世界中形成公正的世界貿易和貨幣金融體系加強夥伴對話,協調立場,以擴大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防止個別國家在世界經濟個別領域濫用壟斷和主導地位。雙方願為保障全球和地區産業鏈供應鏈穩定貢獻力量,推動構建更加開放、包容、透明、非歧視的國際經貿體系。

雙方將共同致力於深入推動共建“一帶一路”與歐亞經濟聯盟建設進一步對接合作。按照兩國元首共識,推動共建“一帶一路”和“大歐亞夥伴關係”建設並行不悖、協調發展。雙方強調,中方提出的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和一系列全球倡議具有重要積極意義。

雙方認識到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重要性,認識到共建“一帶一路”與歐亞經濟聯盟建設對接作為建立地區強勁、穩定的貿易關係手段的重要性,將繼續深入實施2018年5月17日簽署的《中國與歐亞經濟聯盟經貿合作協定》。

雙方重申願加強在多邊開發機構及行業組織等國際經濟組織的合作,反對將相關領域合作政治化。

雙方重申國家及其財産,包括主權儲備貨幣享有豁免的國際義務應得到完全遵守。一致譴責扣押外國資産和財産的行為,並強調有權採取反制措施。

雙方繼續推動鞏固以世貿組織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支持世貿組織改革,促進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同意在金磚國家、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上海合作組織等多邊框架內就此加強協作。雙方歡迎啟動金磚國家世貿組織工作合作機制。

雙方願繼續在二十國集團框架下加強協作,推動全球經濟治理朝著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發展。雙方願共同支持多邊貿易體制,倡導遵守自由和非歧視貿易原則,推進數字貿易和低碳發展,推動佈雷頓森林體系機構改革,提升發展中國家代表性,結合各自國情和國家發展實際積極參與環境保護與氣候變化治理,反對將氣候議程政治化,全面推動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確保全球供應鏈安全、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雙方願繼續加強在金磚框架內溝通協作。中方支持俄方主辦金磚國家領導人第十六次會晤。雙方願同其他金磚國家共同努力,落實好歷屆領導人會晤共識,包括設置夥伴國模式,同時拓展金磚外圍對話和“金磚+”合作,維護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共同利益。

在俄方擔任金磚國家主席國期間,雙方進一步推動經貿領域務實合作,包括多邊貿易監管問題,促進可持續發展,維護全球産業鏈供應鏈安全,加強特殊經濟區合作,發展電子商務,支持中小企業和人工智慧發展。另外積極加強金磚國家新工業革命夥伴關係建設,支持中方在華舉辦金磚國家新工業革命夥伴關係論壇。雙方進一步推動環境領域務實合作,促進清潔河流、城市可持續發展、環境友好技術平臺等倡議落實,在金磚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聯絡組框架下就應對氣候變化和可持續發展同金磚夥伴加強合作。

俄方積極肯定2023年中方擔任“大圖們倡議”輪值主席國期間為發展中俄合作作出的貢獻。雙方將繼續在“大圖們倡議”框架下加強成員國間經貿、旅遊、交通、能源基礎設施、數字經濟等領域合作。

俄方支持中方擔任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輪值主席國(2024-2025年)。中俄將共同致力於發揮上海合作組織作為構建公正多極世界秩序重要支柱作用,提升本組織在促進區域經濟可持續增長、維護地區安全,深化本組織國家人文交往方面地位和影響。

中方支持俄方擔任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理事會會議(2024-2025年)主辦國。雙方將繼續支持對方在上海合作組織框架下提出的務實合作倡議,包括經貿、交通、物流、能源和糧食安全、數字化和創新發展、綠色産業、應對氣候變化、擴大本幣結算等領域。雙方繼續共同落實《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包括反對任何形式的國際和地區貿易保護主義、非法制裁和違反世貿組織規則的單邊貿易限制。

雙方強調建立上海合作組織項目融資保障機制對賦予本組織投資合作新動力的必要性。雙方將以2024年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2024年7月4日,阿斯塔納)決議為遵循,繼續就成立上海合作組織開發銀行、上海合作組織發展基金(專門賬戶)和上海合作組織投資基金等問題進行磋商。

雙方將擴大同東盟協作,支持加強東盟中心地位,並通過開展廣泛的合作維護亞太地區的穩定,保持經濟活力,包括共同加強本地區糧食和能源安全合作。

雙方支持在亞太經合組織框架下開展建設性經貿合作,按照《2040年亞太經合組織布特拉加亞願景》和《奧特奧羅亞行動計劃》,到2040年建成一個開放、活力、強韌、和平的亞太共同體,實現亞太人民和子孫後代的共同繁榮。

雙方將堅定維護所有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和平利用科技成果的不可剝奪的權利,推動聯大“在國際安全領域促進和平利用國際合作”決議得到全面、有效落實,以確保平衡安全利益和發展權利,防止利用國際不擴散機制推行非法單邊制裁和技術遏制。

雙方將繼續就適應氣候變化、低碳發展、提高能源利用率、加強節能等應對氣候變化領域開展專家對話,包括積極發揮中俄氣候變化聯絡組渠道作用,按照“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根據各國國情推動落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規定的目標任務,實現全球能源轉型背景下經濟可持續增長,維護國家、地區和全球經濟安全。

雙方一致反對以環保為藉口採取單方面歧視性保護主義措施,以及嚴重違背競爭規則、破壞全球産業鏈和供應鏈穩定的行徑。

在中俄總理第二十九次定期會晤框架下簽署了以下文件:

——《中俄總理第二十九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

——《中俄投資合作規劃綱要》

——《中俄投資合作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紀要》

——《中俄能源合作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紀要》

——《中俄總理定期會晤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紀要》

——《中國東北地區和俄羅斯遠東地區政府間合作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紀要》

——《中俄人文合作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紀要》

——《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便利公民往來的協議〉的議定書》

——《關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建立中俄總理定期會晤機制及其組織原則的協定〉的議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俄羅斯聯邦科學和高等教育部關於加強中俄高校基礎科學研究合作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和聯合核子研究所關於共同資助基礎研究合作項目的議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俄羅斯聯邦工業和貿易部關於化工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俄羅斯聯邦建設、住房和公用事業部關於加強綠色建造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和俄羅斯聯邦運輸部海上搜救合作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和俄羅斯聯邦運輸部關於促進自動駕駛技術在跨境貨物運輸中應用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俄羅斯聯邦海關署關於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合作諒解備忘錄》

——《關於修訂2021年11月26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俄羅斯聯邦海關署關於中俄對外貿易海關統計辦法和信息合作的備忘錄〉的議定書》

雙方商定,中俄總理第三十次定期會晤將於2025年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和形式將通過外交渠道另行商定。

本聯合公報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強和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米舒斯京共同簽署。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