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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迪慶州交通事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09日   來源: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

    一、基本情況

    2004年10月12日,雲南省迪慶州德欽縣燕門鄉谷扎村委會在尼通村民小組舉辦民間鬥牛比賽活動。當日15時30分,春多樂村一村民無證駕駛一輛南駿牌農用貨車,搭載前來觀看比賽的村民返回,行至德維公路(德欽-維西)K65+100米處,駛離路面,連車帶人墜入瀾滄江中,造成23人死亡、4人失蹤、11人受傷的特大交通事故。經現場勘察和調查分析,初步認定事故原因是:駕車人無證駕車,導致發生事故;貨車違章載客;操作處置不當,經現場技術分析,駕車人在經過25米半徑彎道左轉過程中,出現明顯的偏向行駛,方向忽左忽右,最終駛離路面墜入瀾滄江中。

    二、處置過程

    事故發生後,正在德維公路檢查指導工作的德欽縣領導及時趕赴現場組織群眾自救,並調集施工人員參加救援,將傷員及時送往鄉衛生院救治。德欽縣委、縣政府及時成立了事故處置小組,並帶領相關救援人員共60余人趕赴現場開展救援工作。迪慶州委、州政府反應迅速,立即成立了由一位副州長為組長,11個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的事故調查組,於事發當天趕赴現場組織救援與事故調查工作。並要求州醫院抽調骨幹醫務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救援。

    接報後,雲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對此次事故高度重視,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搜救失蹤人員、搶救傷員、妥善處理善後事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同時在全省範圍內組織一次交通安全大檢查,及時整改不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同時,省政府派出工作組,由省政府副秘書長帶隊,省公安廳、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省公安交警總隊和省監察廳有關領導參加,于13日趕到事故現場,幫助指導事故救援和調查工作,工作組查看了事故現場,分別看望了傷員,聽取州、縣領導對事故救援和調查等問題的彙報,協調省衛生行政部門立即選派專家參加對重症傷員的搶救工作。

    此次事故發生在少數民族地區,善後工作和社會穩定工作任務較重。在事故現場勘察、屍體檢驗和認領工作基本結束後,除1名外地務工人員等待家屬認領外,其餘22名死亡人員按照當地習俗,于次日作了安葬處理。州縣兩級領導分別到死者家中進行慰問。經過省、州、縣、鄉黨委、政府對事故的及時處置,死、傷和失蹤者家屬情緒穩定,當地生活、生産秩序正常,社會穩定。

    三、善後處理措施

    為深刻吸取“10·12”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訓,舉一反三,堅決防範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雲南全省在事發後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進一步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安全生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實落實有關措施,確保安全生産形勢的穩定。二是立即組織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大檢查。檢查的重點就是落實國務院對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提出的“五整頓,三加強”的情況,堅決克服薄弱環節,切實解決存在問題,確保今冬明春交通安全。三是立即對縣鄉一級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督促。四是立即對2004年以來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處理情況進行一次檢查。五是加大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

    四、主要體會

    省、州、縣三級工作組在現場分析後認為,整個事故處理過程組織到位、處理及時、措施有效。但此次事故的後果嚴重,教訓十分深刻。

    一是道路交通事故防範仍然有漏洞。雲南省及迪慶州各級部門按照全國的統一部署,狠抓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認真治理超限超載,取得了明顯成效,農用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大幅度下降,但是,農用車非法載客,超載問題仍然有死角。“10·12”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説明在部分基層單位和地區工作措施不到位,責任不落實,責任制落實到人不具體,管理上有死角,分片聯防、分兵把關不嚴,對群眾自我防範宣傳力度不夠。

    二是對組織大型活動安全工作措施不落實。職能部門對當地村寨舉辦民間鬥牛比賽活動,加強了對村寨民間糾紛的防範工作,忽視了交通運輸過程中的安全監管。

    三是對防範重特大交通事故措施未長期化、制度化。有關部門雖然採取了積極有效的措施,交通安全狀況有所好轉,但是,仍然缺乏長期、有效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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