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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18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2006年我國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情況(摘要)

  根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國務院應急辦會同公安部、民政部、衛生部和安全監管總局,對我國2006年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進行了分析評估,形成了評估報告,現將有關情況摘要公佈如下:

  一、突發公共事件基本情況

  2006年,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國應急管理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起數以及造成的死亡人數較2005年均有較大幅度下降。

  (一)自然災害。自然災害總體偏重,受災人口、死亡人口、農作物受災面積、倒塌房屋數量等均較常年明顯偏高,災害損失是1998年之後最為嚴重的一年。一是颱風登陸早、強度大、頻率高,洪澇、滑坡和泥石流等災害多發頻發,造成嚴重人員傷亡。二是旱災持續時間長、強度大、損失重,四川、重慶等地發生歷史罕見特大乾旱;森林火險火災多發,大興安嶺林區發生1987年以來最重的3起特大森林火災。三是大風冰雹、強降雪、沙塵暴、高溫熱浪等極端天氣事件頻發,對群眾生産生活造成嚴重影響。四是受災區域相對集中,福建、湖南、廣東、廣西、江西和浙江等6省(區)的災害損失最為嚴重。

  (二)事故災難。生産安全事故災難數量和造成的死亡人數有較大幅度下降,但重特大事故仍時有發生。一是特大事故明顯減少,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別重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均有較大幅度下降,全年未發生一次死亡百人以上事故。二是多數地區安全生産狀況相對好轉,包括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在內的32個統計單位,有31個單位事故總量下降。三是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成效顯著,煤礦、火災、道路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均有較大幅度下降。四是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少數行業領域事故起數有所增多。突發環境事件有所上升,因生産事故、交通事故導致的污染事件所佔比例較大。

  (三)公共衛生事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進一步健全,傳染病、食品安全事件等統計報告更加全面、及時,事件報告起數有所增多,但死亡人數大幅下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傳染病和食物中毒為主,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水痘、流行性腮腺炎和流行性感冒等傳染病為主,食品安全事故、藥品和預防接種不良反應事件時有發生。湖南、安徽、四川等8個省份發生13起人禽流感疫情,個別地區發生了家禽禽流感、豬“高熱”病等動物疫情。

  (四)社會安全事件。全國社會安全形勢總體穩定。群體性事件發生起數和參與人數均有明顯下降;境外涉我公民、企業的突發事件較為突出,非傳統安全突發事件時有發生;銀行業突發事件數量與涉案金額有所下降;刑事案件立案總量同比持平,嚴重暴力犯罪和侵財犯罪有所下降,破獲刑事案件起數明顯上升,人民群眾安全感有所增強。此外,國內市場總體穩定,個別地方因遭受自然災害、受國際市場影響等原因,出現部分商品價格短時間異常波動的情況。

  二、總體應對工作及分析評估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有關領導同志多次召開專題會議或親赴一線,研究、部署和指導突發事件防範應對工作。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召開了第二次全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對推動應急管理工作深入開展進一步作出部署。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十一五”期間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明確了國家應急體系建設的目標、原則、任務以及重點項目。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健全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和法制,採取有效措施做好監測預警和防範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輕了各類突發事件損失,保障了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一)組織領導體系方面。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設。國務院批准成立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正式成立。國務院應急辦加強與有關專項機構的聯動機制建設,充分發揮綜合協調和運轉樞紐作用。地震局將全國劃分為6個應急聯動協作區域,環保總局在全國建立5個區域環保督查中心和6個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有關部門分別牽頭成立了市場供應、城鎮拆遷、疫情防控、口岸安全和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的應急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應對公共衛生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等信息溝通和聯動機制。地方各級政府普遍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建設,各省(區、市)政府均已成立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23個省(區、市)設立了防災減災綜合協調機構, 8個省(市)以及部分市(地)成立了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大多數生産類型中央企業設立了應急管理工作機構。總體來看,全國應急管理組織領導體系的不斷健全和工作機制的日益完善,為突發公共事件防範應對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

  (二)應急準備方面。一是全國應急預案體系初步形成,已制定各類預案約135萬多件,各省(區、市)、97.9%的市(地)和92.8%的縣(市)均制定了總體預案。中央企業預案制定率達100%,高危行業絕大部分規模以上企業都已制定應急預案。國資委、安全監管總局、國務院應急辦在南京揚子石化召開了中央企業應急管理和預案編制工作現場會,並舉行了大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演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積極組織開展防汛搶險、地震應急、地質災害處置、青藏鐵路救援、海上搜救、鼠疫防控、禽流感防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方面的演練活動,並進一步加強了與港澳地區以及有關國家、國際組織的合作演練演習。2006年全國共開展預案演練13.7萬多次。二是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全國森林消防隊伍已達47.9萬多人。21個省(區、市)和部分市(地)建立了地震救援隊伍。全國新建28支礦山救護大隊和21支救護中隊。鐵路系統建立了4300多人的專職救援隊伍。公安機關加強特警、防暴等專業力量建設,一線警力達總警力的83%。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建設不斷加強,國務院應急辦成立了應急管理專家組,衛生部成立了公共衛生事件專家諮詢委員會。北京、上海、安徽、湖北等地相繼成立了有關專家諮詢機構。三是加大資金物資投入力度。中央財政全年累計投入111.98億元,用於支持受災地區抗災救災和恢復重建。發展改革委安排30億元國債資金,帶動配套資金171億元,重點支持煤礦瓦斯治理和安全改造。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研究制定了安全生産風險抵押金、安全費用提取等經濟政策。廣東省各級財政投入抗災救災資金6.9億元。吉林、貴州等地設立應急管理儲備金並納入財政預算。應急物資儲備工作進一步強化,全年向災區調撥救災帳篷4.41萬頂,中央級防汛物資庫儲有各種物資、裝備折合資金3.5億元,全國風力滅火機保有量達19.1萬餘臺,建立了應急商品信息數據庫,重點聯絡企業達1000多家。總體來看,應急預案、隊伍、資金、物資等準備工作的進一步加強,為防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預防預警方面。一是健全監測網絡體系。我國已建有新一代天氣雷達118部、區域氣象觀測站15507個,成功發射了風雲二號氣象衛星。國家防辦在12個山洪防禦試點縣建成1300多個監測點。鐵道部在主要幹線裝設2400多臺雨量儀。安全監管總局積極開展風險隱患排查,組織檢查礦山企業13萬多礦(次),整改隱患5.8萬多處,會同環保總局組織檢查尾礦庫7600多個,依法關停1200多個。全國70.9%的鄉鎮衛生院、94.3%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實現了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農業部、林業局在全國建成450個動物疫情測報站和350個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站。二是加強預警信息發佈。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加強自然災害信息軍地共享機制建設的通知,軍地協同應對自然災害的機制更加完善。氣象局建成連通2300多個市、縣的氣象通信網絡。國土資源部發佈3級以上地質災害預警120次。交通、農業、林業、氣象等部門密切合作,加強交通運輸、農林業生産等領域的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外交部全年發佈涉外預警信息250多條。旅遊局及時發佈預警信息,指導廣大旅客安全出遊。銀監會、證監會進一步加強了金融、債券市場風險的分析和監管。三是認真落實防範措施。國務院辦公廳及時下發防禦颱風洪澇、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生産、禽流感防控等方面的通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狠抓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安全監管總局組織所有高瓦斯礦井安裝瓦斯監控系統,原國有重點煤礦和147個重點縣的鄉鎮煤礦實現了瓦斯監控聯網;在完成第一階段煤礦整頓關閉任務的基礎上,確定了第二階段關閉名單,2006年底已關閉1927處。國防科工委、國土資源部、安全監管總局切實加強礦山和民用爆炸品專項整治工作,依法關閉1.7萬多處非法生産的小礦山。環保總局立案查處環境違法問題2.8萬件,依法取締關閉違法排污企業3100多家。各有關部門大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把問題解決在基層、當地和萌芽狀態。總體來看,突發公共事件監測網絡體系的不斷完善和預測預警能力的有效提高,為及時制訂實施相關防範措施提供了準確依據。

  (四)應急處置方面。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和指示精神,及時採取有力措施妥善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一是各有關部門切實加強組織指導。民政、農業、林業、地震、海洋、國家防辦等部門,針對各類自然災害全年共啟動應急響應110多次,向災區派出140多個工作組。環保總局、安全監管總局派出160多個工作組趕赴生産安全事故和環境污染事件現場,協助指導當地開展相關處置工作。衛生部、農業部、林業局加強對疫情防控的督察指導。公安部門積極做好刑事案件偵破、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部門靈活運用臨時價格干預、跨地區調劑商品等手段,有效應對各類市場突發事件。銀監會、人民銀行、證監會等部門及時啟動預案,妥善處置金融突發事件。二是各有關地區應急處置及時得力。事件發生地區主要負責同志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廣東、浙江、福建等地在應對歷次颱風過程中,提前組織危險區域群眾緊急轉移,科學調度水利工程,最大限度減輕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山西、安徽、湖南等地發生禽流感疫情後,各級政府迅速派出防疫隊伍,緊急調撥消毒防疫物資,果斷採取撲殺免疫和封鎖隔離措施,成功防止了疫情的蔓延擴散。各地漁業、海上搜救部門全年共組織重大搜救行動2200多起,成功救助2萬多人,礦山救護隊伍參加事故搶險救援2600多起,搶救遇險人員3300多人。三是軍隊、武警和公安民警切實發揮搶險救災突擊隊和主力軍作用。在應對2006年曆次重大自然災害中,軍隊和武警累計出動兵力44.6萬人、車輛1.2萬餘臺、舟艇3600余艘,轉移解救群眾194萬人。全國公安部門共出動警力40余萬人次、車船3.5萬餘輛次,解救群眾近百萬人,搶救轉移物資達32.7億元;公安消防部隊參加滅火和搶險救援42.5萬起,參加危險化學品泄漏等各類災害事故搶險救援21.9萬次,搶救疏散遇險被困人員30140人,保護財産價值300多億元。總體來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應急能力進一步提高,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均得到及時妥善的處置。

  (五)恢復重建和善後工作方面。一是加快基礎設施和民房重建進度。各災區及時組織力量,全力搶修交通、水利、電力和通信等基礎設施,全國共修復水毀防汛抗旱工程20余萬處,各級交通部門投入資金28.5億元,使損毀道路儘快恢復暢通,週密組織搜救打撈沉船,及時恢復港口生産秩序。民政部、財政部全年下撥民房重建資金9.98億元,各災區週密制訂倒房重建方案,多方籌措重建資金,全國需重建的188.8萬間民房已全部完工。各地區、各部門積極開展救災捐贈,發動各界為災區送溫暖、獻愛心,僅中央部門、單位和軍隊機關捐贈資金就達4700多萬元。二是積極做好善後賠付補償工作。事故發生地區高度重視事故善後處置工作,制訂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及時安排發放補償資金。農業部、財政部等部門積極督促各地認真落實家禽畜免疫補助和撲殺補償政策,維護了畜牧養殖業穩定發展。保監會督促指導各保險公司及時開展災害事故理賠工作,浙江、湖南、廣東三省保險業因颱風災害支付的賠款達10億元。三是認真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各有關部門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嚴肅查處和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責任,2006年國務院聯合調查組共查處結案特別重大事故11起,處理283人。中紀委、高法院、高檢院、監察部、司法部、安全監管總局對近兩年特大事故處理結果進行監督復查,督促地方各級法院啟動糾錯機制,依法嚴懲安全生産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六)宣教培訓方面。一是廣泛開展科普宣教活動。國務院應急辦會同教育部編制了《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組織編寫了公共安全教育系列讀本。民政、安全監管、公安、衛生、農業、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部門廣泛開展社區減災、安全生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傳染病防控、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內蒙古、雲南和陜西等地組織開展了以“嚴格管火、規範用火”為主題的防火知識宣傳普及活動。各地氣象部門向城鄉群眾免費發放氣象災害應急避險宣傳材料,有效提高了社會公眾應對災害性天氣及其衍生災害的能力。二是深入組織應急管理業務培訓。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2006年-2010年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總體實施方案》。國務院應急辦會同國家行政學院等機構分別舉辦了全國廳、處級應急管理幹部培訓班。民政部、氣象局、國家防辦等部門分別舉辦了綜合減災、氣象災害防禦和防汛抗旱等方面的地市級培訓班,共340多位副市長(副州長、副專員)參加了培訓。安全監管總局先後培訓了安全生産應急管理人員1300多人。公安部、衛生部聯合開展了消防武警和交通警察的醫療急救訓練。北京市深入開展面向基層安監人員、企業負責人的培訓考核。山東、湖南等地大規模實施“職工安全培訓工程”,有效提高了廣大職工的安全素質和技能。三是著力抓好突發事件新聞發佈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新聞發佈機制,農業部、衛生部積極宣傳我國防控禽流感的有關政策和工作。商務部加強出國勞務政策法規和安全注意事項的宣傳,引導外派勞務人員通過正規渠道出境務工、通過正當渠道解決問題。福建省在颱風“桑美”造成大面積電網停電後,及時發佈搶險進展信息,最大程度爭取公眾的理解支持。2006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宣教培訓工作,加大政策法規宣傳力度,新聞發佈方式更趨多樣、覆蓋範圍更加廣泛,有效增強了社會公眾的安全防範意識和避險自救技能,提高了各級應急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和工作水平。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有關建議

  我國的應急管理工作在較短時間內取得了顯著進展,但總的來看,還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薄弱環節。一是法制機制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防災減災、安全生産應急救援等方面法律法規尚不健全,政府、企業和個人的應急管理責任和義務不夠明確。二是預案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推進。一些地方和單位,特別是基層社區鄉村的應急預案仍然不夠完善,應急演練開展不夠,有些演練針對性、操作性不強。三是機構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強化。部分市(地)、縣(市)政府尚未設立應急管理辦事機構,現有應急管理機構普遍存在職責不明、人員不足、業務素質有待提高等問題。四是投入保障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各級財政對防汛抗旱、倒房重建等方面的補助標準仍然偏低,災害保險工作相對滯後。五是物資裝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尚不完善,儲備物資種類、數量偏少,一些專業應急隊伍缺乏必要的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六是監測預警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災害監測預警網絡不夠健全,預測預報尚不夠準確、及時。七是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和普及工作不夠,公眾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仍待提高,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發佈機制建設相對滯後。

  為進一步提高防範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特提出以下工作建議:

  (一)加快法制機制建設,推動相關政策出臺。積極推動《突發事件應對法》制定出臺,並抓緊做好貫徹實施準備工作。加快《災害救助條例》、《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防暴雨颱風條例》、《雷電防護條例》、《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條例》等應急法規的調研和制定,並進一步修訂完善有關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快制定完善社會捐贈稅收優惠、社會力量動員補償、救援人員保障撫恤等方面政策,以進一步推動各項應急管理工作深入開展。

  (二)加強機構隊伍建設,完善協調聯動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各級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充實隊伍,提高素質,充分發揮各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切實加強各部門工作的銜接。健全完善監測預警、防範處置等方面的綜合協調機制,加強各級防災減災、安全生産、衛生應急、社會安全等方面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改善技術裝備水平,不斷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科技研發和相關人才的培養,建立健全社會力量動員機制。

  (三)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加強培訓演練工作。加快推進基層鄉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擴大應急預案的覆蓋面,著力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好各級各類預案之間的銜接。加強預案的專項演練、綜合演練和動態管理,及時做好預案的修訂和完善工作。

  (四)健全投入保障機制,提高物資裝備水平。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長效機制,加大防災抗災救災資金投入力度,適當增加中央救災補助項目,進一步提高有關補助標準。積極研究建立中央、地方抗災救災資金合理分擔機制,加快災害保險和再保險等相關政策的制定實施,探索建立政府、企業和社會相結合的應急資金保障機制。抓緊實施《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一五”規劃》,加快國家應急體系建設,不斷提升綜合應急能力。

  (五)健全監測預警網絡,全面落實防範措施。強化天氣氣候預測預報和監測預警技術研發,加強對小尺度、短歷時極端天氣事件的監測預報。建立健全基層社區鄉村預警體系,加快推進農村氣象觀測與服務體系建設,著力解決廣大農村和偏遠地區監測站點稀疏、預警發佈渠道不暢等突出問題。完善信息報告制度,及時發現掌握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情況。深入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加快推進各類防災減災工程體系建設。

  (六)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大力推進“減災示範社區”、“平安校園”等創建工作,切實提高企業、社區、學校、鄉村等基層應急能力。加強和規範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安全培訓工作,提高企業員工的安全素質。及時主動做好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發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