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工商總局獲悉:2006年,全國工商機關繼續加大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力度,強化涉嫌商標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全年共移送司法機關涉嫌商標犯罪案件252件,移送商標犯罪嫌疑人263人,分別比去年同期增加7%和22%。其中移送涉外商標犯罪案件128件,移送商標犯罪嫌疑人164人,分別比去年同期增加45%和76%。
2006年下半年,各級工商機關移送涉嫌商標犯罪案件192件,移送商標犯罪嫌疑人202人,分別比上半年增加220%和231%。十個案例比較典型,其中,涉外商標案件七件;涉案金額超過100萬元的三件;法院已經作出判決的兩件。
深圳市,假冒“BLUETOOTH”註冊商標案,案值21萬餘元。涉案公司股東王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廈門市,假冒“NIKE”、“ADIDAS”、“PUMA”註冊商標案,案值1200萬元。
中山市,假冒“NOKIA”、“SONY ERICSSON”註冊商標案,案值逾200萬元。
北京市,銷售假冒“現代”註冊商標商品案。案值35.7萬元。
上海市,銷售假冒“CHIVAS”、“REGAL”、“MARTELL”、“HENNESSY” 等註冊商標商品案。案值24萬餘元。
義烏市,銷售假冒“威龍”註冊商標商品案。案值9萬餘元。
大慶市,銷售假冒“哈軸”註冊商標商品案。案值逾210萬元。
台州市,偽造、擅自製造“劍魚”、“飛鷹”、“LACOSTE”註冊商標標識案。
蒼南縣,偽造、擅自製造“PHILIPS”註冊商標標識案。
北京市,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案。(富子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