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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樂山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尚有7處污水排污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成都5月13日電(記者 孫聞)記者12日在四川省樂山市了解到,這裡的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尚有7處生活污水排污口,在向保護區內排污。

    據樂山市環保局副局長夏光程介紹,這7處排污口2處位於樂山市區,其餘5處位於樂山下轄縣市。

    記者在位於樂山市自來水公司一水廠上遊的一級保護區內看到,污水正從一個排污口流向大渡河,保護區內還有一處正在建設的商品住宅。樂山市環保局副局長湯一凡説,這個排污口每天排放大約2400噸生活污水。

    樂山市副市長黃若建介紹,由於樂山市截污管網尚在建設中,這一保護區周邊社區的居民生活污水還沒有匯入截污管網,只能通過二氧化氯發生器和沼氣池生化處理後直接排入保護區內水域。

    對於經過處理後排放的污水是否達標,是否存在二氧化氯二次污染的問題,樂山市環保局幾位負責人均表示,相關的檢測數據還在統計中。

    1997年頒布的《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修正)》中明確規定:地表水飲用水源一級、二級保護區和准保護區內,禁止傾倒工業廢渣、生活垃圾、糞便及其他廢棄物;地表水飲用水一級保護區內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對水源有污染危害的建設項目。

    黃若建表示,樂山市市區的截污管網將於2007年底全部建成並投入使用,屆時市區所有生活污水將通過截污管網匯入污水處理廠。

    國家環保總局從2005年起在全國範圍內先後展開飲用水源專項整治行動,限期在2006年底前取締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所有直接排污口,在建項目一律全部停建,已建成的要拆除或搬遷,有條件的保護區要實現封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