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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6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信息産業部提醒用戶謹防SP業務消費陷阱
2007年移動信息服務消費提醒(第二期)

    近期,部分SP企業利用手機短信、QQ、互聯網等途徑群發短信,誘騙用戶通過手機使用SP業務的現象比較突出。為保護廣大電信用戶的合法權益,信息産業部向用戶發出消費提醒,請大家提高警惕,謹防陷入此類SP業務消費陷阱。

    當用戶收到非普通用戶號碼發來的短信,如類似朋友問候、好友留言、有獎問答、中獎信息等,不要輕易回復。如果用戶不小心進行了回復,也可以通過基礎電信企業下發的提醒信息來甄別自己是否被SP誘騙了。按照信部清[2006]574號文件規定,對於用戶使用按條點播類移動信息服務業務,基礎電信企業會在用戶當天首次使用時,向用戶發送一條收費提醒信息,如:“感謝你使用XX公司的XX業務,服務代碼XXXX,信息費每條x元…..”。如果用戶發現SP業務宣傳的內容與信息提供的業務名稱不相符,或者是SP企業誘騙自己消費,請立即停止繼續使用,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此外,對於包月類、訂閱類移動信息服務業務,按照信部清[2006]574號文件規定,基礎電信企業在用戶申請訂制時,應向用戶發送請求確認信息,如:“你正在定制XX公司的XX業務,信息費為X元/月,回復任意短信確認定制,無回復則不定制。” 如果用戶發現該SP業務並不是自己所要使用的業務,請不要回復,以避免被誘騙消費。

    在此,信息産業部希望廣大電信用戶在消費過程中(包括使用點播類業務和包月類、訂閱類業務),應注意查看基礎電信企業下發的收費提醒信息和請求確認信息,如果發現自己被SP誘騙消費,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及時向相關基礎電信企業(客服中心)和政府監管部門(12300申訴中心)舉報,配合政府主管部門共同打擊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規行為。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