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類兒童食品及用品産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質量公告
(之三 玩具)
玩具是伴隨嬰幼兒、兒童、青少年成長髮育、智力開發、娛樂的産品,主要包括了塑料玩具、毛絨玩具、木制玩具、金屬玩具、彈射玩具、乘騎玩具等品種。
為保護兒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促進玩具行業健康發展,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玩具産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福建、廣東、上海、江蘇、浙江、山東等6個省、直轄市104家企業生産的105種産品(不涉及出口),産品抽樣合格率為77.1%。其中:抽查了53種塑料玩具,産品合格率為77.4%;抽查了13種木質玩具,産品合格率為84.6%;抽查了29種毛布玩具,産品合格率為82.8%;抽查了4種彈射玩具,産品合格率為零;抽查了6種紙質、魔術玩具,産品合格率為83.3%。
強制性國家標準GB6675-2003《玩具安全技術規範》中對玩具使用的原材料、結構設計等方面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此次抽查依據國家標準對玩具産品的機械和物理性能、燃燒性能、標識和使用説明等項目進行了檢驗。自2000年起已連續多次對玩具産品質量進行了跟蹤抽查,促進了産品質量的提高。抽查結果表明,市場佔有率較高的大型生産企業的産品抽樣合格率為94.4%,産品質量較為穩定;而部分中小型生産企業産品質量問題較多。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
1、蓄能彈射玩具存在安全問題。主要是:(1)彈射物的保護端部在經可預見的合理濫用後與主體分離,且彈射物仍可從預定的彈射機構中發射。(2)彈射玩具其彈射物的動能及單位接觸面積的動能均超過了標準規定的限值、彈射機構在未經改裝的情況下能發射非本身玩具提供的彈射物,如鉛筆之類的東西,且未設任何警示説明。
2、少數布絨玩具存在危險毛邊,達不到標準要求。危險毛邊是指玩具塑料件的邊緣有容易劃傷兒童皮膚的毛刺。
3、個別積木玩具小零件不合格。對於3歲以上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存在小零件,則應設警告説明,警告消費者該玩具不適用於3歲以下兒童。對於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含有小零件,並且在合理濫用試驗後不應産生小零件。抽查中有個別三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小零件不合格,在正常使用測試時即發現了小零件,在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測試後,又出現了小零件。
4、少數玩具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測試後出現模塑危險銳利邊緣、危險銳利尖端。主要是模倣兒童在使用時由於玩具跌落或意外撞擊導致玩具碎裂,從而産生危險銳利邊緣、銳利尖端,以及産生可能被兒童無意識吞食的碎塊。
5、個別玩具彈簧不合格。凡由於外因導致螺距大於3mm的彈簧應不可觸及。抽查中有個別玩具彈簧受到40N的拉力時,螺距大於3mm, 這樣的玩具可能夾傷兒童的手指或皮膚。
6、個別毛絨玩具上的繩索形成了固定環,當在繩索上施以25N±2N的拉力時,繩索的長度超過了標準規定的固定環周長應小于360 mm的要求。形成固定環的繩索危險性極大,兒童在玩耍時若將環套在脖頸處,扯拉時有窒息的危險。
7、部分玩具標識和使用説明不規範。主要是 "警告"字體太小,無産品執行標準號、無年齡範圍、無産品質量合格證等項目及彈射玩具未設安全警示説明等。
針對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有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産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中産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限期整改。並針對蓄能彈射玩具産品質量不合格的問題,加大查處力度,開展專項治理整頓。加大跟蹤抽查的力度,加大抽查頻次,擴大抽查覆蓋面,從源頭把好産品質量關。同時,公佈抽查中質量較好的産品及其生産企業,引導消費。國家質檢總局將繼續對該類産品質量進行跟蹤抽查,促進玩具行業整體質量水平的不斷提高,為消費者創造放心滿意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