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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監督抽查質量較好的嬰幼兒服裝及其企業名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25日   來源:質檢總局

 四類兒童食品及用品産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質量公告
(之四 嬰幼兒服裝)

    為保障嬰幼兒身體健康,促進嬰幼兒服裝行業健康發展,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嬰幼兒服裝産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廣東、福建、山東、湖北等8個省、直轄市44家企業生産的44種産品(不涉及出口),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79.5%。

    此次抽查依據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産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等強制性國家標準及相應産品的標準,對嬰幼兒服裝産品的纖維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染色牢度以及産品標識進行了檢驗。抽查結果表明,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項目以及色牢度項目均符合標準要求。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

    1、個別産品pH值不合格。強制性國家標準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産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規定,嬰幼兒服裝的pH值應在4.0~7.5範圍之內,抽查中有部分産品pH值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産品偏鹼性。

    2、抽查中有個別産品纖維含量不合格,主要是有的産品標注的棉纖維含量低於實測值。

    3、部分産品標簽標注不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GB 5296.4-1998《消費品使用説明 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説明》以及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産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中對産品的標簽標注有明確規定。産品標識包括:製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産品名稱、産品號型和規格、採用的原料成分和含量、洗滌方法、産品標準編號、産品質量等級、産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産品的安全要求類別等。抽查中有部分産品標簽標注不規範。主要是未標注産品號型或標注的號型不正確、未標注産品執行標準或標注的標準錯誤、未標注洗滌方法或標注的洗滌方法不準確、未標注産品質量等級等。

    針對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有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産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中産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限期整改。同時,公佈抽查中質量較好的産品及其生産企業,引導消費。國家質檢總局將繼續對該類産品質量進行跟蹤抽查,促進嬰幼兒服裝行業整體質量水平的不斷提高,為消費者創造放心滿意的消費環境。

    嬰幼兒服裝選購常識

    1、仔細查看商品標識,包括吊牌和衣服上的耐久標簽。吊牌上應有商標、中文廠名、廠址、産品名稱、産品執行標準編號、産品質量等級、安全技術類別、嬰幼兒用品等標誌。耐久標簽上應有號型規格、纖維成分含量、洗滌方法等標誌。使用説明(即吊牌)是一種向消費者傳達産品性能、質量狀況、使用方法等信息的載體。服裝産品使用説明由服裝上的吊牌和縫在服裝産品上的耐久標簽組成。

    2、由於嬰幼兒的皮膚嬌嫩,因此,為嬰幼兒選購服裝首選純棉産品,如普通純棉或天然彩棉製品,其手感柔軟,透氣,利於兒童健康,尤其是接觸皮膚的內衣,最好是純棉。嬰幼兒內衣的商標和耐久標簽如在衣服後領處裏面,可能刺激嬰幼兒皮膚,購買後最好拆除。

    3、選購色彩花色要適當。一些嬰幼兒服裝的印花色彩鮮艷,而且有的是以塗料為主的染色和印花圖案,如果控制不當,這些染色和圖案可能存在著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有害物質,穿著中會對呼吸道和皮膚造成傷害,損害嬰幼兒身體健康。選購嬰幼兒服裝時色彩儘量簡單,購買淺色、少印花圖案,最好是本白色無印花圖案的嬰幼兒服裝。

    4、購買的嬰幼兒服裝最好先用溫水清洗後再穿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