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山東省“十一五”上大壓小、節能減排目標,利用價格杠桿加快關停小火電機組,促進節能降耗和減少污染物排放,山東省物價局和省發展改革委根據《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能源辦關於加快關停小火電機組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07〕2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小火電機組上網電價促進小火電機組關停工作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703號)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聯合製定並頒布實施了《關於降低小火電機組上網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格發[2007]119號),就如何降低小火電機組上網電價等有關問題做出規定。
一、明確小火電機組上網電價降價範圍。政策規定,單機容量5萬千瓦以下的常規火電機組,運行滿20年、單機10萬千瓦級以下的常規火電機組,按照設計壽命服役期滿、單機20萬千瓦以下的各類機組,其上網電價高於全省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均應降低上網電價。
二、合理確定小火電機組降價原則及價格水平。對列入降價範圍的小火電機組,上網電價低於全省燃煤機組標桿電價的,維持現行水平不變;上網電價高於燃煤機組標桿電價的,區別脫硫機組和非脫硫機組,上網電價分別降低到每千千瓦時354.9元和339.9元。其中:2004年及以後投産的小火電機組,其上網電價今年內一步降低至標桿電價水平;2004年以前投産的小火電機組,視其上網電價高低情況,從今年起分2-3年降低至標桿電價水平。熱電聯産機組在合理分攤電、熱成本的基礎上,上網電價偏高的也要適當降低。
三、科學安排小火電機組降價的實施方式。對實行分步降價的企業,每個年度的上網電價按以下原則降低:分兩年到位的,現行上網電價高於標桿電價的部分每年降低50%;分三年到位的,現行上網電價高於標桿電價的部分今年降低50%,2008年降低30%,2009年降低20%。電價調整的時間為每年的7月1日。
四、採取鼓勵小火電機組轉讓電量指標的政策。為鼓勵提前關停或按期關停的小火電機組,允許企業在保證機組關停的前提下,按不高於降價前的上網電價向高效率的大機組轉讓發電量指標。已轉讓發電量指標並確保關停的小火電機組不再降價。
“深化電價改革,完善電價政策,促進電力工業節能減排和結構調整”是山東省物價局和省發展改革委今年安排部署的一項重點工作,省物價局和發展改革委還明確表示,除頒布實施降低小火電機組上網電價辦法以外,它們將繼續圍繞全省電力工業上大壓小、節能減排目標,落實並做好其它相關配套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