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執法監管
 
質檢總局對啤酒瓶質量進行監督抽查 合格率86.2%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0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7月1日電(記者 姜雪麗)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啤酒瓶産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抽查結果顯示該産品抽樣合格率為86.2%。此次,質檢總局共抽查了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上海等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65家企業生産的65種産品(不涉及出口)。

    此次抽查涉及的主要理化指標為:內應力、抗衝擊、耐內壓力和垂直軸偏差。標誌指標主要是為防止不耐壓的非啤酒專用瓶用來灌裝啤酒,國家標準規定在瓶底以上20mm範圍打有啤酒瓶專用標記“B”和生産企業的標記,生産的年、季。

    經檢驗,標誌指標項目全部合格,部分産品理化指標中的抗衝擊和耐內壓力不合格。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部分啤酒瓶抗衝擊力能力達不到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抗衝擊力能力差的啤酒瓶在罐裝啤酒後,受到某種外力作用時,可能會發生啤酒瓶爆炸。部分啤酒瓶耐內壓力達不到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耐內壓力差的啤酒瓶在盛裝啤酒後,在生産、運輸和使用過程中,會因輕微碰撞而引起爆炸,也有可能發生自爆。

    抽查中質量較差的産品有寶雞市渭河玻璃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商標為YC620ml綠色啤酒瓶、焦作市安泰玻璃製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商標為AT600ml翠綠色啤酒瓶和成都金星啤酒有限公司生産的JX580ml綠色啤酒瓶。

    另外,質檢總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和飲用啤酒時應注意:

    要輕拿輕放,注意盡可能避免啤酒瓶的碰撞,防止存在質量缺陷的啤酒瓶受到碰撞後發生爆炸。啤酒上桌前要打開瓶蓋,以釋放啤酒瓶所承受的壓力,這樣即使發生了碰撞,也不至於使啤酒瓶爆炸傷人。要使啤酒瓶遠離身體的要害部位,避免啤酒瓶發生爆炸後,傷害眼睛等重要部位。注意不要購買簡易捆紮的啤酒,要購買正規企業生産的啤酒,這樣即使發生事故,也便於索賠。應儘量選購小規格的瓶裝啤酒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