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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公佈各省級電網06年銷售輸配電價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17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公佈各省級電網2006年
銷售電價和輸配電價標準的通知

發改價格[2007]15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

    為增加電價政策透明度,推進電價改革,促進電網企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電價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3]62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電價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514號)精神,經商國家電監會,決定公佈2006年各省級電網銷售電價和輸配電價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級電網2006年銷售電價和輸配電價標準(不含輸配電損耗)見附件。

    二、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電力監管機構加強對電網企業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管,及時向全社會公佈省級電網企業執行分類銷售電價的情況(包括基本電價、電度電價執行情況),以及對各類發電企業結算上網電價與上網電量的情況等信息,以利於社會監督。

    三、請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電力監管機構加強對電網企業輸配電資産、成本及各類經濟指標的調查研究,為最終確定科學合理的輸配電價奠定基礎。

    附件:2006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網銷售電價和輸配電價標準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〇〇七年七月五日     

    附件:

2006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網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標準表 

地區

銷售電價

輸配電價

元/千千瓦時

元/千千瓦時

京津唐

525.32

156.18

山西

408.63

123.47

河北

440.92

95.28

山東

478.48

90.59

上海

649.60

196.76

浙江

569.28

111.52

江蘇

590.13

160.75

安徽

503.37

126.54

福建

490.13

113.65

湖北

516.75

154.25

河南

429.24

82.70

湖南

496.41

149.60

江西

506.82

126.29

四川

465.76

147.08

重慶

507.04

173.80

陜西

420.74

123.80

甘肅

356.65

129.22

青海

291.43

108.75

寧夏

358.72

130.83

新疆

417.13

193.58

黑龍江

482.22

160.78

吉林

485.62

136.24

遼寧

508.55

151.05

廣東

681.90

180.93

廣西

449.70

111.57

雲南

392.33

140.36

貴州

377.29

95.01

海南

615.23

215.44

內蒙西

352.61

97.68

注:1、新疆自治區輸配電價標準只含烏魯木齊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