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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安廳印發公安機關打黑除惡工作暫行規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31日   來源:公安部網站

    近日,江西省公安廳向全省公安機關印發了《江西省公安機關打黑除惡工作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標誌著江西各級公安機關在打擊和防範黑惡勢力犯罪專項工作中,從機構設置、工作職責、協作機制到經費保障、目標管理等建立起長效機制,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省公安機關打黑除惡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規定》要求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要把打黑除惡工作擺到公安工作的重要位置,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明確各部門、各警種的職責,切實落實打黑除惡工作責任制。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堅持“打防並舉、標本兼治”的指導思想和“主動進攻,打早打小,綜合施策,除惡務盡”的方針,把集中打擊與經常性打擊緊密結合起來,把嚴打思想貫穿到日常的各項打擊犯罪工作中去。

    據悉,打黑除惡專項工作開展一年多來,江西全省公安機關共偵辦涉黑案件30起,其中以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移訴的21起;檢察機關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提起公訴九件;法院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判決五件;摧毀惡勢力253個,破獲各類涉黑涉惡案件2188起,抓獲各類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1864名,扣押非法資金達2.75億元。(肖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