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44 號
根據原國家經貿委《關於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目錄管理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經貿産業〔2001〕471號)等有關規定,現將經審查批准的汽車、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生産企業及産品(第148批)予以發佈。
附件: 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第148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七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