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8日電(張曉松、杜文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發佈2007年第二季度違法廣告公告,對一批涉嫌虛假和嚴重違法的醫藥食品廣告進行了曝光:
——“胰島活力素”藥品廣告,發佈于2007年6月28日的《文摘報》。該廣告超出藥品廣告審查批准的範圍,在宣傳藥品的功能主治、藥理作用等內容中,不科學地表示藥品功效,嚴重違反了藥品廣告的法律、法規規定。
——“清腦平壓丸”藥品廣告,發佈于2007年6月22日至28日的《特區文摘報》。該藥品廣告未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擅自發佈,廣告中含有不科學地表示藥品功效的內容,使用患者名義作證明,嚴重違反了藥品廣告的法律、法規規定。
——上海海濱(91150部隊)醫院醫療廣告,發佈于2007年6月25日的《書刊報》。該廣告屬於以新聞形式變相發佈的醫療廣告,在“一部古醫書成就一代腫瘤名醫”宣傳中,介紹部隊醫療機構治療腫瘤的診療方法,使用患者名義作證明,嚴重違反了醫療廣告的法律、法規規定。
——北京國醫閣疑難病研究院醫療廣告,發佈于2007年6月25日的《老年文摘》。該醫療廣告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擅自發佈,宣傳治療腫瘤的中藥診療方法,利用專家、患者名義作證明,保證治愈,嚴重違反了醫療廣告的法律、法規規定。
——“果茶抽油瘦”食品廣告,發佈于2007年6月8日的《蘭州晨報》。該廣告誇大産品的功能,不科學地宣傳全身排油、徹底排油的減肥功效,使用消費者名義作證明,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了食品廣告的法律、法規規定。
——“T120排毒清基膠囊”食品廣告,發佈于2007年6月8日的《南國都市報》。該廣告誇大食品功效,宣傳治療泌尿疾病、婦科病、前列腺炎的作用,使用消費者形象和名義作證明,嚴重違反了食品廣告的法律、法規規定。
——“維康寧”保健用品廣告,發佈于2007年6月8日的《貴州都市報》。該廣告不科學地表示産品功效,宣傳保健用品具有治療婦科疾病的作用,嚴重違反了藥品廣告的法律、法規規定。
——“黃精膠囊”食品廣告,發佈于2007年6月20日的山東教育電視臺。該廣告宣傳的“補腎、壯陽、生精、延時、助勃”等內容誇大産品功效,廣告中有關消費者服用後提高夫妻生活質量等畫面、語言,違背社會良好風尚,有悖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求,嚴重違反了《廣告法》的有關規定。
工商總局近期對今年第二季度媒體發佈廣告的情況進行了監測檢查,重點抽查了6月20日各省(區、市)電視臺衛視頻道、計劃單列市電視臺1套及山東教育臺,6月8日省(區、市)都市類報紙,6月份第四週全國文摘類報紙發佈的藥品、醫療、保健食品、化粧品及美容服務廣告。
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8日就此事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以上違法廣告,將責令其停止發佈並依法查處。工商總局同時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繼續保持對虛假違法廣告整治的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廣告發佈環節的監管,鞏固和擴大廣告專項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