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文明機場候選名單公示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國文明機場創建工作的意見》(民航文明委[2007]2號)和《全國文明機場考評標準》(試行),全國文明機場考評工作在民航總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領導下,由民用機場協會具體承辦,借鑒國際通行的考評方法,採取主觀評價(旅客滿意度)和客觀評價(數據測評)相結合的加權平均綜合得分的方式,聘請專業公司對旅客吞吐量100萬至500萬人次、500萬至1000萬人次、1000萬人次以上的民航機場分類實施旅客滿意度調查、現場和數據測評等考評工作。考評結果經民航總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研究,認為新一輪全國文明機場考評工作正處在嘗試階段,旅客吞吐量1000萬人次以上的機場情況又比較複雜,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今年選取全國文明機場的範圍暫劃定在旅客吞吐量100萬至1000萬人次的機場,擬確定青島等16個機場為全國文明機場,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07年9月18日至9月23日。
公示期內,如有意見,請將意見反饋到民航總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聯絡人:馮永剛聯絡電話:(010)64092209傳真:(010)64092209電子郵箱:yg_feng@caac.gov.cn
民航總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七日
全國文明機場候選名單
旅客吞吐量500萬至1000萬人次機場:青島流亭國際機場、瀋陽桃仙國際機場、重慶江北國際機場、西安咸陽國際機場、南京祿口國際機場
旅客吞吐量100萬至500萬人次機場:鄭州新鄭國際機場、桂林兩江國際機場、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煙臺萊山國際機場、福州長樂國際機場、長春龍嘉國際機場、濟南遙墻國際機場、銀川河東機場、麗江機場、張家界荷花國際機場、貴陽龍洞堡國際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