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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年底前將集中整治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1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9月18日電(張曉松、杜文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部日前決定,今年年底前集中整治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

    記者18日從工商總局了解到,這次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整治的重點和目標是:嚴厲查處發佈虛假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的行為;嚴厲查處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中使用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療效證明的行為;嚴厲查處藥品廣告誇大功能、保證療效和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療效以及醫療廣告保證治愈的行為;嚴厲查處未經審查擅自發佈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的行為;嚴厲查處以新聞形式發佈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誤導消費者的行為。通過集中整治,禁止並取締以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療效證明的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促使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發佈秩序明顯好轉。

    工商總局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加強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的集中監測和日常檢查,強化廣告發佈環節的監管。要針對本地具體情況,明確監測的重點區域和問題多發的媒體,分級落實轄區監管責任,及時掌握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發佈動態,對監測發現的虛假違法廣告,做到早制止、早查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加大案件查辦力度,集中力量狠抓虛假違法廣告的查處工作。對於監測發現、上級交辦、食品藥品監管、衛生行政部門移送、投訴舉報的涉嫌虛假違法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將及時依法從嚴從重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及時通報食品藥品監管、衛生行政部門。

    對發佈影響惡劣的虛假違法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的廣告主、廣告發佈者,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曝光;對屢次發佈違法廣告的媒體單位,將依據有關規定做出停止或暫停其廣告業務的處罰,並建議媒體主管、主辦單位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