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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對中國企業文化促進會作停止活動3月處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26日   來源:民政部網站

    2007年9月25日,民政部對中國企業文化促進會作出停止活動3個月的行政處罰。

    經查,中國企業文化促進會在2005年11月、12月間,違法使用北京市行政事業性統一銀錢收據收取會費167.94萬元,數額巨大;在2004年至2005年間,違法使用社會團體會費收據向所屬分支機構收取會費1萬元。上述行為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03]95號)的有關規定,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民政部對該會作出限期停止活動3個月的行政處罰,並依法封存了該會登記證書和印章等有關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