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2007年全國“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國家外匯管理局繼2006年首次公佈400多家外匯違法逃逸類企業信息後,日前,再次公佈一批外匯違法逃逸類企業信息。
國家外匯管理局自2006年4月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實施了外匯違法(負面)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將外匯違法案件信息以公開披露和供社會查詢兩種方式向社會公佈,並將其中的外匯違法逃逸類企業信息在外匯局政府網站和《金融時報》予以公開披露。本次公佈的200家外匯違法逃逸類企業信息是在近年來外匯管理和執法檢查中最新發現的外匯違法逃逸類信息。其中,20多家企業被查明存在非法買賣外匯或非法買賣外匯核銷單等違法行為,其餘大部分企業存在違反外匯核銷規定等行政違法違規行為。這些逃逸類企業在經營中不僅違反了國家外匯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而且還因其它違法違規行為或未按規定參加工商部門年檢等原因,導致主體資格被登出,外匯管理部門無法對其立案和處罰。其行為不僅擾亂了外匯市場正常的經營環境和競爭秩序,同時也給國家金融安全帶來隱患。
本次公開披露外匯違法逃逸類企業信息,一方面是通過對外匯違法逃逸企業信息的披露,引起企業和監管部門對這些違法違規行為主體的重視,防止其繼續實施其它違法違規行為,給其他從事正常經營活動的企業帶來損害;另一方面,希望通過公開披露信息,對外匯市場經營主體的經營行為進行警示,從而強化外匯市場的誠信觀念,引導廣大涉匯主體規範自身外匯經營行為,創造誠實守信、健康規範的外匯市場環境。